2月24日,記者從縣公安局獲悉,我縣「2·15」毒魚案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2018年2月15日,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稱修齊鎮旦坪村(小地名獅子石)開始至八公裡趙孝春河段被人下毒,河道內大量魚被毒死。
接警後,執法人員迅速行動,經過現場勘查,基本確定造成魚類大量死亡是由於人為投毒。由於投毒量大,死亡魚類數量多,涉及水域面廣,案件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大。為儘快破獲此案,消除不良影響,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專案組,由縣公安局牽頭,在限期內破獲此案。
按照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專案組執法人員放棄春節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加班加點,連續奮戰,通過大量現場勘驗檢查、視頻審看、現場走訪等工作,最終鎖定重點嫌疑人廖某。
經審查,廖某交代了如下犯罪事實:2018年1月底,自己通過淘寶網購買了一瓶1升的甲氰菊酯,準備毒魚所用。2月14日晚,廖某邀約其兩名朋友一起毒魚,二人拒絕前往,當晚廖某一人在任河實施毒魚,並非法獲得漁獲物約5斤。
縣公安局提醒,對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進行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從嚴處罰。群眾若發現有炸魚、毒魚、電魚等違法犯罪線索的,可致電110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記者 黃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