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8:1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3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
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圖源:香港中通社)
今天下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黃之鋒被判入獄13.5個月 周庭聽聞被判10個月後當庭痛哭 (視頻來源:海外網「海客新聞」 )
黃之鋒戴手銬視頻曝光
據中新社報導,今天上午8時許,黃之鋒及林朗彥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懲教署車輛移送法院。
有媒體拍到黃之鋒林朗彥從看守所走出的畫面。
畫面中,黃之鋒與他人同戴手銬,林朗彥則單獨帶著手銬,一同登上囚車前往法院。
視頻來源:海外網「海客新聞」
黃之鋒曾表示:
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導,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
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庭及林朗彥均承認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黃之鋒被控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提證供起訴,黃之鋒承認其他2項控罪。
3名被告均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11月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11月23日的法庭聆訊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
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承認控罪並同意案情後,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將其案件押後到審訊的最後一天再訊,屆時再判刑。而當時,黃之鋒與林朗彥並不認罪。
來源:中國青年報、中新社、海外網、央視新聞、環球網、央視網
校對:朱詠梅
編審: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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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黃之鋒,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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