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入獄,仍死不悔改丨香港一日

2020-12-05 直播港澳臺

黃之鋒落網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原秘書長黃之鋒、原主席林朗彥,和原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案,周三正式宣判。黃之鋒兩項罪成,處以監禁13個月半;周庭兩項罪成,處以監禁10個月;林朗彥一項罪成,處以監禁7個月。

據港媒報導,判詞指,三名被告均承認控罪一,即「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第一被告黃之鋒還承認控罪二,即「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第三被告周庭則另承認控罪三,即「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2019年6月21日,示威者在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名被告的煽惑、組織下,對灣仔警察總部進行了長達15小時的包圍,導致警方公共服務嚴重受阻、現場交通阻塞等。控方指,黃之鋒在非法示威中,「積極扮演領導角色」,包括煽動示威者召集親朋好友,逼迫警方出面談判,以及隨後又激化市民和警方代表的矛盾等。

同年8月,黃之鋒、周庭因涉此案被警方拘捕。今年7月6日,該案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時,周庭承認兩項罪名,黃之鋒和林朗彥二人否認控罪。但根據警方所檢獲的黃之鋒手機上的通訊記錄,黃之鋒在案發前一晚已經策劃並作出有關包圍警察總部的部署。11月23日,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早前否認控罪的黃之鋒、林朗彥在庭上雙雙認罪。

判詞表示,就控罪一,三名被告有預謀煽惑他人參與或繼續參與有關集結,且為夥同犯案,均是積極參與者。「他們的煽惑行為導致多人參與大規模的集結,對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裁判官王詩麗斥責黃之鋒三人「自私」,強調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衝擊警方防線,事件最後沒有演變成暴力事件,無人受傷,「實屬僥倖」。就此控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各被判入獄7個月,周庭被判入獄5個月。

就控罪二和三,第一被告黃之鋒組織了「規模大、人數多、時數長及影響大的集結」,導致公共秩序受破壞、(在場人士)人身安全受威脅、交通嚴重擠塞、公物損壞、公共服務受阻等。黃之鋒以包圍警察總部為目的,挑戰警方權威;第三被告周庭積極參與有關集結,留守警察總部約15小時,期間不斷叫喊口號,從旁協助第一被告。就第二控罪,黃之鋒被判監禁11個月半;就第三控罪,周庭被判監禁8個月。

法院最終裁定,就第一被告黃之鋒,控罪一其中的2個月監禁與控罪二的監禁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3個月半監禁。第三被告周庭,控罪一其中的2個月監禁與控罪三的監禁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0個月。

外界注意到,周婷在法庭宣判後旋即痛哭,黃之鋒和林朗彥則無任何悔改之意,竟稱「很抱歉未能和大家繼續在街站、社區作戰」。

湯家驊:挑戰執法者?判刑需具阻嚇性!

對於有反對派質疑「6·21包圍灣仔警總」案暴力程度低,法庭對黃、林、周三人的判決是否得當,港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當天引用2018年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衝擊公民廣場上訴得直的判詞指:

「任何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即使如該案涉及相對程度較低的暴力,都不會被寬容。」

此外,湯家驊表示,此案涉及衝擊警方,無疑是在「挑戰警方權威」,性質因此也比其他非法集結案更為嚴重,「監禁是唯一選項」。

他強調,警方並非受到特別保護,而是警方作為執法者,包圍警察總部等同於挑戰執法者,本質上就是對社會基本秩序的挑戰,因此法庭必須要作出「具有阻嚇性的刑罰」。

香港公務員全體宣誓準備工作「已接近尾聲」

周三,港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要求全體公務員一次性宣誓或籤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相關準備工作已經接近尾聲。

聶德權當日在回復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由於誓言或聲明內容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及擔當,如現職公務員不籤署聲明或宣誓,會令人質疑公務員是否具備作為公務員的基本責任感及擔當,有關人員的升遷必然受影響,管理層也可能對於該人員是否適合繼續執行公務有懷疑。

聶德權指出,港府正諮詢法律意見,釐清和確定如果有現職公務員不籤署聲明或宣誓時,管理層須採取的有關跟進行動,局方在短期內會按既定機制與主要公務員團體溝通,然後儘早公布。

外交部駐港公署:美方涉港報告「謊話連篇 廢紙一張」

外交部駐港公署網站周三刊文指,針對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再次發表所謂年度報告,粗暴幹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表示,該報告充滿偏見,謊話連篇。文中對中國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之舉橫加指責,卻對美國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濫用國安概念的事實裝聾作啞;對香港國安法根據國際通例規定「保護性管轄」妄加置喙,卻對美國內法域外效力甚至濫施「長臂管轄」打壓異己的做法諱莫如深;對特區為保障市民健康推遲立法會選舉肆意抹黑詆毀,卻對美國十幾個州的地方性選舉因疫情推遲或取消視而不見;對中國落實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擁護」、「效忠」的憲制責任無端攻擊,卻對美國會議員必須效忠憲法的規定避而不談。

發言人繼而指,報告誣衊中方破壞「一國兩制」,完全是信口雌黃、顛倒黑白。回歸以來,中國中央政府嚴格依據憲法和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香港的自由度、司法、法治等國際排名大幅躍升,港人享有殖民統治時期從未有過的廣泛權利和自由。今年以來,中央政府依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填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規範,體現了「一國兩制」初心,健全和完善了「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迎來由亂轉治的重大轉折。

「反觀反中亂港勢力內外勾結,用『兩制』否定和挑戰『一國』。美還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唱衰香港營商環境,為『攬炒派』和違法犯罪分子癱瘓特區政權機關運作撐腰打氣,唯恐香港不亂。誰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誰在破壞「一國兩制」自有公論。」

發言人強調,報告歇斯底裡攻擊中央和特區政府正本清源、撥亂反正之舉,叫囂要「庇護」、優待反中亂港分子,還故技重演搬出經濟制裁等卑鄙手段,是明目張胆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的粗暴幹涉,是將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的拙劣表演,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粗暴踐踏,讓世人再次看清了「美式霸凌」的醜陋面目。

相關焦點

  • 黃之鋒,判了!
    」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3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今天上午8時許,黃之鋒及林朗彥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懲教署車輛移送法院。畫面中,黃之鋒與他人同戴手銬,林朗彥則單獨帶著手銬,一同登上囚車前往法院。視頻來源:海外網「海客新聞」黃之鋒曾表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據央視新聞此前報導,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
  • 黃之鋒認罪?黃之鋒認罪
    文丨張三審丨瑾函根據媒體報導,在上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三人的相關案件。三人在19年6月21日,鼓動一部分香港地區不明真相的民眾,包圍了地區警察總部,並且煽動民眾進行了未經政府批准的集會。而周庭和林朗彥目前已經承認所有的控罪,而黃之鋒則承認了除了「明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外的兩項罪行。
  • 黃之鋒獲刑 周庭痛哭 華春瑩用一句話回應
    她說,黃之鋒以包圍警察總部為目的,挑戰警方權威,集結歷時15小時,9000人包圍警總,形容規模大、時間長,黃之鋒積極扮演領導人角色,統籌示威者訴求;周庭從旁協助,積極參與集結。王詩麗表示,判刑需具阻嚇性,避免有人有樣學樣,需要反映法庭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黃之鋒被判入獄13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林朗彥被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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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人民日報海外網1月7日報導,香港警方1月6日拘捕了53名"反中亂港"活動人士,其中包括正在監獄服刑的亂港頭目黃之鋒。他們在2020年預謀組織所謂的"初選",企圖癱瘓香港特區政府,此行為已涉嫌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論處。
  • 黃之鋒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
  • 黃之鋒等3人,判了!
    、周庭、林朗彥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判監禁13個半月;而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則被判監7個月;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
  • 黃之鋒的「忙亂」頭緒
    我初時沒想過,(黃之鋒)會是社會運動的使命。」一度讓他的父母「望子成龍」夢斷的是,黃之鋒自幼就被發現患有「讀寫障礙」。根據國際讀寫障礙協會(IDA)的定義,這是一種特定的語言障礙,源於對文字解碼能力的不足,通常體現在聲韻處理能力方面。不論傳教布道,還是政治演說,都不能存在「讀寫障礙」。後來,在父母的教育和幫助下,經過大量閱讀,黃之鋒的讀寫能力逐漸趕上正常人。
  • 「亂港分子」黃之鋒勾結「環保少女」通貝裡?
    黃之鋒信口開河、顛倒黑白,肆意污衊、抹黑內地警方。黃之鋒揚言稱內地警方對12名犯罪分子的抓捕,實際上是對12民香港青年的「密謀綁架」,且將這12名香港青年扣留於內地是為方便之後的「秘密審判」。但是在視頻中,黃之鋒卻對12名犯罪分子涉嫌偷越邊境的犯罪事實卻閉口不提。
  • 「亂港分子」黃之鋒被判刑13個半月
    (原標題:「亂港分子」黃之鋒被判刑13個半月)
  • 黃之鋒,窮途末路的掙扎與狂歡...
    只不過,此時此刻這番「營救手足」的表態,多了幾分兔死狐悲的味道,大概是為自己將來入獄,也能有人聲援救命做鋪墊吧?!參選期間,黃之鋒獲得前「香港眾志」成員名下公司「Chung Chi Limited」捐贈45萬元,黃之鋒笑納這筆「自己人公司」政治獻金之後,轉手便花費6萬元聘請司機及報銷油錢!呵呵,多麼自然得體的轉手!
  • 「港毒」黃之鋒、周庭等被判刑!她當場爆哭,今天在牢裡過24歲生日!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法院當庭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香港「眾志三鼠」被判刑!12月2日,香港西九龍法院當庭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香港市民聞聽開香檳慶祝!黃之鋒24歲,周庭24歲,林郎彥26歲,等待著它們的,將是鐵窗生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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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之鋒為利益與黎智英反目,香港網友痛批「狗咬狗骨」
    每經編輯:步靜據海外網消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以來都與黎智英沆瀣一氣。然而近日黃之鋒卻因為利益問題與黎智英反目。《蘋果日報》日前刊登一則黃之鋒鼓勵讀者訂閱其報紙的一則新聞。對此黃之鋒憤憤不平,隨即在社交平臺公開發文斥責,直言自己和「香港眾志」團隊都覺得非常不舒服。香港網友紛紛諷刺雙方「狗咬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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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以來都和黎智英沆瀣一氣,然而近日卻因為利益問題與黎智英反目「開撕」,遭香港網友怒轟「狗咬狗骨」。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以來都與黎智英沆瀣一氣,然而近日,黃之鋒卻因為利益問題與黎智英反目,公開指責香港「毒媒」《蘋果日報》想要借他的採訪搶走「香港眾志」的潛在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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