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過了禁漁期就沒關係?渝北饞嘴男子王某,趁著夜色背著電瓶,提著魚桶,在嘉陵江的一級支流後河用電打魚,結果被渝北區公安分局雙鳳派出所民警逮了個正著。
7月12日晚,渝北公安分局雙鳳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正在後河流域電魚,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在後河的一處河灘上,將正在用電瓶燒魚的王某當場查獲,同時查獲已被電死的大小魚20魚尾,電魚工具一套。
在派出所,王某對自己電魚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他告訴民警,以為現在已過了禁漁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進行電魚了,沒想到,這次還是被抓。
目前,王某已被渝北區公安分局依法採取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渝北警方提醒,電魚是禁止使用的捕魚方法,不管是不是禁漁期,都是違法行為。用電捕魚,存在諸多風險和危害,一方面,有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存在觸電和溺水的風險,每年都有人因為電魚出現意外;另一方面,用電捕魚,會導致魚類喪失繁殖能力,造成魚種數量減少和水體汙染,對漁業資源產生毀滅性的破壞。希望廣大群眾發現電魚行為,積極撥打110電話或漁政電話舉報。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