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妻感染愛滋病,醫院有無責任

2020-12-06 檢察日報

  門診問題:

  查出一方疑似感染愛滋病毒,婚檢醫院應否告知其配偶?

  門診專家:

  中國婚姻法研究所研究員 劉偉民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孫若軍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曉林

  專家觀點:

  ◇無論是否確診,也無論檢查結果是愛滋病還是「疑似感染愛滋病」,對於準夫妻來說,另一方均有知情權。這樣既可保證其結婚意願的自由,也能儘可能地降低被傳染的機會。

  ◇母嬰保健法已經對婚檢工作做了專門要求,婚檢醫院應該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義務。

  ◇按照《愛滋病防治條例》和HIV檢測規則,疾控中心為確診單位,醫療機構為初篩單位。對初篩懷疑者,醫生即使是基於控制HIV傳播的法律和倫理義務,也應該以適當方式告知配偶和結婚對象。

  近日,一則「婚檢女友查出疑似愛滋病後隱瞞,小夥婚後被感染」的新聞引發熱議。據媒體報導,2015年3月,小新和女友小葉在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當天,前往河南省永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婚檢。當時的檢驗報告顯示,小葉疑似感染愛滋病毒。但醫院只將該檢查結果單獨告知了小葉,卻對小新稱「一切正常」。如今,小新被感染了愛滋病。他一怒之下將永城市婦幼保健院告上法庭。

  婚檢醫院該不該主動將小葉的病情告知小新?小葉應否將檢查結果告知小新?小葉是否要承擔未告知的責任?筆者就此採訪了中國婚姻法研究所研究員劉偉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孫若軍和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曉林。

  「準妻子」應告知婚檢結果嗎

  楊曉林認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愛滋病防治條例》的規定,小葉應該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丈夫,還應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但小葉一直瞞著小新,也未能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最終使小新也被感染。「這樣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小新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更嚴重侵害了小新的生命健康權,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劉偉民認為,小葉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卻放任了這種傷害的發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不必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小葉「因為初查結果只是『疑似愛滋病』,1個月後沒有接到醫院的確診通知,以為沒有問題」的說法,楊曉林認為,這種沒有主觀過錯的說辭,需要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朱凡和劉偉民的觀點一致,認為小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無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她也表示,是否構成民事侵權,還需要明確小葉是否存在過錯,即存在故意或過失。

  朱凡進一步分析,就目前所知來看,如果有證據證明小葉所說為真,那麼在她沒有被確診為愛滋病的情況下,即使小新被感染,也不能說她的行為就違法。

  但有媒體稱,小葉早在2006年就知道自己是愛滋病毒感染者。「如果她之前已經知情,那就不應該排除其有侵權的主觀故意;縱使她心存僥倖,輕信可以避免,那也可能構成過失侵權。」朱凡認為,「在這裡,還需要弄清楚愛滋病初查結果的醫學意義和法學意義,比如初查結果有何效力,誤診的可能性有多大等等,這需要醫學專業人士來認定。」

  不過,上述專家都表示,無論是否確診,也無論檢查結果是愛滋病還是「疑似愛滋病」,對於準夫妻來說,另一方均有知情權。這樣既可以保證其結婚意願的自由,也能儘可能地降低被傳染的機率。

  醫院保密義務能否對抗患者配偶的生命健康權

  該事件中,永城市婦幼保健院援引《愛滋病防治條例》的規定,堅稱這是對患者隱私權的保護,只能告知本人,至於她的配偶,醫院方面無權告知。

  也有醫生認為,按照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醫師在執業中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具體身份的信息。「婚檢結果應由小葉告訴小新,對於其他人的詢問,醫生必須保密,否則將受到相關處罰。」但小新顯然對這樣的解釋難以接受,很多網友也並不認同。

  「這起事件是公民的隱私權和他人的知情權、健康權甚至生命權的對抗。」劉偉民認為,這不僅關涉到對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且關涉到對方的生命健康權。與隱私權相比,生命健康權當然更重要。他表示,從實際情況來看,醫療機構的操作規程與對患者配偶知情權的保護問題,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如果在婚檢中,醫院明知道愛滋病的危害卻基於感染者的隱私權而不告知,就有可能侵害感染者配偶的生命健康權。

  「任何權利的保護都不是絕對的,必須限定在合乎法律、合乎道德以及合乎社會需求的範圍內,隱私權自然也不例外。」楊曉林也這樣認為。雖然《愛滋病防治條例》明確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信息。但小新是小葉的配偶,他的生命健康與該檢查結果密切相關,不應該屬於不得公開的對象。

  「醫院機械地理解了保密義務的範圍,查而不報,存在過錯,應該對小新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楊曉林表示,醫院以隱私權為由不告知配偶的說法根本不成立。「在該案中,看似存在隱私權與生命健康權的博弈,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是可以平衡的。在一定範圍內,特定的受害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有權了解、記錄相關的『限制隱私』。」他提出,婚檢醫院即使把小葉的隱私權放在第一位,也不能用「一切正常」來答覆小新。

  「醫院完全可以在不透露小葉具體病情的前提下,委婉告知小新對方不適宜結婚,並讓小新籤字確認。履行了這樣的告知程序,就相當於把是否告知配偶婚檢結果的決定權交給了當事人自己。在此情形下,如果小新自己不去核實小葉的婚檢結果,那麼,其被感染愛滋病毒的責任就與婚檢醫院無關了。」

  上海海上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曄也認為,醫院應以「適當方式告知」。他在微博中表示,按照《愛滋病防治條例》和HIV檢測規則,疾控中心為確診單位,醫療機構為初篩單位。對初篩懷疑者,醫生即使是基於控制HIV傳播的法律和倫理義務,也應該以適當方式告知配偶和結婚對象。

  2003年,我國取消了強制婚檢制度,新人是否接受婚檢,不再受法律的強制約束。

  但在孫若軍看來,婚檢仍然很有必要。「國家取消強制性婚檢就是為了進一步體現『人權』,賦予每個人決定自己是否結婚的權利,但每個人應該有自願婚檢的意識。」孫若軍提醒說,現在人們的自由度越來越高,風險也隨之提高。很多人在網上認識或者相親後戀愛結婚,並不了解對方的身體狀況,若不經婚檢直接結婚,可能會給以後的婚姻生活帶來一定的風險。

  正因為如此,「一旦男女雙方主動進行婚檢,其目的就非常明確,即查明雙方的結合是否有不可知的『健康風險』。」楊曉林認為,對當事人雙方而言,共同決定婚檢就意味著,雙方認可對方的知情權高於自身的隱私權;對醫院來說,也不能以保護一方隱私權為由,放任對另一方生命健康權的損害。當這個「隱私」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時,就應該適當讓渡。因此,對於婚檢結果,雙方應該共知,至少應該對彼此影響結婚和生育的身體情況享有知情權。

  醫院辯解有無法律依據

  在專家看來,站在法律位階的角度,醫院的辯解同樣站不住腳。《愛滋病防治條例》由國務院於2006年頒布,規定了醫療機構對愛滋病人的身份資料、具體病情等信息有保密義務,不能隨意公開。但對於傳染病的防治,2009年修訂的母嬰保健法有如下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從法律效力等級來說,母嬰保健法屬於法律,是上位法,而《愛滋病防治條例》屬於行政法規,是下位法。適用法律法規時,上位法優於下位法。」朱凡說,根據母嬰保健法的規定,醫生不僅有告知義務,還應該就婚檢結果出具「暫緩結婚」的意見、建議。

  朱凡還表示,《愛滋病防治條例》在它的適用範圍內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應該除外。「婚檢不同於普通的身體檢查,它的意義就在於讓準備結婚的當事人雙方了解彼此的身體健康狀況,理性決定結婚和生育等事宜。母嬰保健法已經對婚檢工作做了專門要求,婚檢醫院就該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義務。」

  朱凡認為,「在妻子小葉和婚檢醫院均有過錯的情況下,按照侵權責任法來追究責任,小新必須證明醫院的過錯行為和小新感染愛滋病毒的結果之間有多大的因果關係。因為醫院只是查而不報,未履行告知義務,而妻子小葉卻是致使他被感染的直接病源。在責任分擔上,小葉需承擔主要責任,醫院承擔次要責任。」

相關焦點

  • 妻子檢查出愛滋後致丈夫感染 男子訴醫院索賠
    當地有媒體報導稱,葉青在2006年已被確診為愛滋病毒感染者,當地疾控中心承認有葉青的存檔,但葉青自己並不承認。  事件曝光後,「誰該告知王鑫可能感染愛滋病」一事引發熱議。部分網友表示,王鑫作為感染愛滋病的高危人群,醫院和疾控中心為何不提前將葉青感染愛滋病的情況告訴王鑫。也有部分網友表示,如果葉青在2006年就已經知道自己感染了愛滋病毒,為什麼不告訴王鑫?
  • 確證感染愛滋病病毒或病人,由醫院告知,還是其他機構告知?
    張某,女,50周歲,因泌尿系統疾病入住湖南某醫院。醫院診斷:1、泌尿系感染;2、壓力性尿失禁;3、LI陳舊性壓縮性骨折。張某入院的第二天,醫院採集張某血樣進行HIV(愛滋病)篩查,四天後篩查結果為HIV待確證。初次篩查結果出來的前一天,張某辦理了出院手續。
  • 煙臺:發現愛滋病家庭 一家三口被感染
    大眾網煙臺8月19日訊 (通訊員 席迪西 記者 陳媛) 煙臺市疾控中心今天發布消息,煙臺發現了一個愛滋病家庭,由於母親輸血感染了愛滋病病毒,當時沒有及時進行愛滋病檢測,不了解自己的感染狀況導致丈夫和10歲的兒子相繼被感染。
  • 「第八因子」致百人感染愛滋病(圖)
    汪興宇攝自強以前是一名司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但就是因為使用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簡稱上生所)生產的第八因子治療血友病而感染了愛滋病,不知情的自強又把愛滋病傳染給妻子,一個美好的家庭就這樣墜入深淵。  一個普通握手竟讓他如此感動,分手時自強一直叮囑記者,一定不要透露他的真實姓名和信息,社會的漠然和歧視讓愛滋病人難以生活。
  • 第33個世界愛滋病日:感染愛滋病的大學生在增多
    12月1日,是第33個世界愛滋病日,今年的主題是「攜手防疫抗艾,共擔健康責任」。HIV陽性看上去和普通人一樣,但是他們卻是最怕暴露身份的那個。丈夫感染妻子不離不棄 今年8月,璞子還接待過一位丈夫感染愛滋病的女子小B,丈夫2016確診感染HIV,妻子小B每半年做一次檢測,幸運的是一直為陰性。
  • 女性易被動感染愛滋病 大半因老公買性不戴套
    導語:12月1日是第25個「世界愛滋病日」,在全世界,每分鐘就有一個女生感染上愛滋病毒。在中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已上升至30%,其中,62%的女性為已婚有配偶者。
  • 丈夫吸毒得愛滋病 醫院領藥卻被告知需辦理居住證
    王女士打電話求助《1057大家幫》欄目,稱自己的丈夫得了愛滋病但現在領不到免費的藥了,丈夫之前在靜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領藥,但最近醫生不給藥了,要她丈夫去辦理居住證,但卻因沒有工作辦不了。
  • 31歲女子上街擺攤養活全家 被丈夫傳染愛滋病
    早點生意一般持續到上午11點,接著她匆忙趕回家,給丈夫做午飯。下午5點到晚上10點,林佳「轉場」到餐館打小工,每月掙1000塊錢。直到她深夜回家,一家三口才吃上晚飯。  街坊鄰居都感嘆:林佳年紀輕輕就體驗生活的艱辛。但他們不知道,林佳和她的丈夫都是愛滋病感染者。林佳的母親和孩子也不知道。
  • 被丈夫傳染愛滋病,又母嬰傳播給了孩子,35歲再婚婦女無言的痛
    然而到了預產期,孩子還完全沒有想要出來的跡象,在預產期過了幾天之後,小雨終於坐不住了,來到了醫院待產,希望孩子能夠儘快出來,來到醫院後,小雨卻收到了一個噩耗。醫生告訴她,她可能是愛滋病攜帶者,說不定孩子會母嬰傳播,要做好心理準備。小雨聽了非常的著急和恐慌,她祈禱是醫生弄錯了。然而孩子一出生,還是被診斷為了愛滋病感染者,典型的母嬰傳播。
  • 世界愛滋病日:你對愛滋病有「抵抗力」嗎?|HIV|安全套|感染|蚊子|...
    問題17,看牙科、眼科都有可能染上HIV,前提是醫院和診所的消毒不嚴,對患者共用同一套牙科和眼科器具。拔牙導致HIV感染早有報導,眼淚也能傳播HIV。問題18-19,接受器官移植和供精供卵都有可能染上愛滋病,但這種可能性較小,除非醫院對供體器官、卵子和精子沒有做嚴格的HIV測試。
  • 母親剖腹產感染愛滋病,兒子記恨了22年
    在一場剖腹產手術後,通過醫院安排的輸血,她和新生的孩子一併感染了愛滋病。 此後多年,艾琳和兒子努力平整生活,一次次重建,卻發現生活從未癒合。電話裡,丈夫告訴艾琳「出事了」,但堅持不肯告訴艾琳具體的診斷結果。直到聽見艾琳聲音顫抖,連連讓他把話說清楚,丈夫才簡短地告訴艾琳:是愛滋病。 等艾琳趕到深圳兒童醫院的時候,醫院已經給李博下了兩個治療指令。首先,不準許孩子走出病房,防止感染。其次,院方要求孩子轉院到當時的東湖醫院,深圳的一家傳染病專科醫院,也就是現在的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
  • 健康| 愛滋病日:感染後有後悔藥吃嗎?會很快死嗎?
    #世界愛滋病日攜手防疫抗艾 共擔健康責任今天是第33個「世界愛滋病日」,今年我國宣傳活動主題是「攜手防疫抗艾 共擔健康責任」(英文主題為「Global solidarity, shared responsibility
  • 健康|愛滋病日:感染後有後悔藥吃嗎?會很快死嗎?
    12月1日上午,在第33個世界愛滋病日來臨之際,青島西海岸新區中心醫院開展主題為「攜手防疫抗艾,共擔健康責任」宣傳活動。 雖然母嬰傳播是愛滋病的傳播方式之一,但是如果經過一個規範的母嬰阻斷的處理,在妊娠早期開始吃抗病毒藥,妊娠後期這個病毒被完全抑制的話,小孩被感染的機率在1%以下。也就是說99%以上的HIV感染者的媽媽可以生出一個健康的寶寶。 誤區二:網購HIV自檢試紙,可信度高嗎?
  • 愛滋病日:感染了HIV病毒還能活多久?蚊子叮咬不會傳播愛滋病!
    也叫愛滋病急性感染期,又稱「窗口期」。感染後,少部分感染者會出現類似流行性感冒的症狀,如發熱、咽喉炎、皮疹、淋巴結腫大等,隨後這些症狀會消失。世界衛生組織界定「窗口期」為3-6周。由於愛滋病急性感染期時,症狀比較輕。  第二階段:愛滋病潛伏期。從感染上愛滋病病毒到出現臨床各種表現,這一段時間稱為潛伏期,此期也被稱為「無症狀期」。
  • 懷孕9個月被查出感染愛滋病 孕婦今剖腹產子
    就在不久前的一次孕期檢查時,芳芳被證實感染了愛滋病病毒。生還是不生?孩子是不是健康?困擾著他們。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夫妻兩人終於決定生下這個孩子。今天,芳芳將在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生下孩子。醫院接治愛滋病孕婦 11月29日上午,記者從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獲悉,該醫院婦產科即將接治一名孕婦,與其他孕婦不同的是,這名孕婦被查出感染了愛滋病病毒,為了安全起見,目前這名孕婦被安排在傳染病專科病房,等到臨產時再轉到婦產科。
  • 從輸血感染愛滋病談患者權益保護
    福建官方的調查報告認為,毛毛因輸注「窗口期」血液感染的可能性極大。但毛毛的家人對報告並不買帳,代理律師和不少網友也表示質疑。事實上,患者因使用血液製品而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案例,每年都有數起發生,這已然成了全世界值得關注的問題。本文從我國愛滋病的立法進程、立法缺陷及患者法律保護三個方面展開論述,以期構建一個完善的針對愛滋病患者的法律賠償機制。
  • 因感染愛滋遭拒診 愛滋病怎麼感染
    小易告訴記者,1年前,他患上了痔瘡,由於當時病情不太嚴重,加上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便沒有去醫院接受治療,而是選擇隱忍,但沒想到病情逐漸加重。去年10月份,小易前往海口市一家醫院檢查,並於今年1月3日辦理了入院手續。院方經檢查發現,小易感染有愛滋病病毒,他除了需要做痔瘡手術外,腸子裡還長了息肉,還要做一個腸息肉手術。
  • 大學生已成為愛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
    8、根據國外經驗正確使用保險套有助於避免感染愛滋病。 9、患有性病後應及時積極進行治療,否則已存病會增加愛滋病感染的危險。 發生高危性行為(如無套肛交)到可以檢測出是否感染HIV需要大概6周左右的時間,這段時間叫做窗口期。 愛滋病不會經馬桶圈、電話機、餐飲具、臥具、遊泳池或浴池等日常生活中的公共設施傳播。咳嗽、打噴嚏、蚊蟲叮咬不會感染愛滋病。 堅持每次正確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預防愛滋病/性病的經性途徑傳播。
  • 愛滋病一旦感染不能治癒,謹記這個「後悔藥」,暴露後可預防感染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陳曉麗 通訊員 閆鵬飛攜手防疫抗艾,共擔健康責任。12月1日是第33個世界愛滋病日,當天,山東省暨濟南市2020年「世界愛滋病日」宣傳活動在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舉辦。錢躍升表示,目前我國實行愛滋病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如果有以下行為,可以到相關機構尋求愛滋病諮詢檢測服務:不安全的性行為,有共用注射器吸毒史;輸入或注射無安全保證的血液或血製品;使用未經嚴格消毒的注射器、針灸針、紋身針等;與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用牙刷或剃鬚刀。
  • 妻子婚檢查出愛滋病,不知情丈夫被傳染,究竟誰該負責?專家解讀
    但法院表示,婚檢結果與後續損失無直接聯繫,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案一出,網友們的質疑聲也是一片接一片。如果原告想要讓婚檢機構擔責,必須存在一個前提,那就是婚檢機構有侵權行為,且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根據《愛滋病防治條例》的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但沒有權利告知其他人,否則就是侵犯患者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