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5月28日報導美國《防務新聞》周刊網站5月22日發布記者瓦萊麗·因辛納撰寫的題為《兩次超音速飛行內幕改變了美國操作F-35的方式》的文章,介紹了F-35戰機超音速飛行灼燒機塗層和尾翼的內情,現將文章編譯如下:
F-35戰機有過兩次聲名狼藉的超音速飛行,飛機塗層和尾翼受損,執飛的飛行員希望澄清事實。
去年6月,本刊披露五角大樓對F-35B垂直/短距起降戰機和F-35C艦載戰機在以超音速飛行時的時間限制精確到了秒。
據本刊獲悉的獨家文件顯示:規定這些限制之前,在2011年的兩次單獨試飛中,「B」型戰機的隱身塗層發生「起泡冒泡」現象,而「C」型戰機的尾撐和水平尾翼受到「熱損傷」。
資料圖片:美軍裝備的F-35B戰鬥機
但是,在F-35戰機於馬裡蘭州帕圖克森特河的美國海軍航空站進行研製測試期間,負責試飛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試飛員比利·弗林說,時間限制必須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文件,兩次事故都發生在飛行顫振試驗期間:當時B型和C型戰機分別以1.3馬赫和1.4馬赫的速度飛行。弗林說,損傷是在F-35B和F-35C測試機多次以接近飛機最高限速1.6馬赫的超音速飛行後發生的,是飛機累積壓力所致。
弗林說:「以700節的速度飛一次,然後再以700節的速度飛一次,飛到空中加油機附近,自己加油……然後一次又一次地快速飛行。在四五個小時的飛行中重複這個過程。」
他說:「戰術上沒人會這樣做(那個動作)。不存在即將發生的戰鬥情形。」
雖然弗林與所有戰鬥機飛行員一樣,完成飛行任務後繞著飛機走了一圈,檢查飛機受損情況,但他記得並未看到五角大樓在缺陷報告中提到的隱身塗層起泡或熱損傷情況。不過,弗林說,也有可能只有監督F-35B和F-35C測試飛機內部影響的工程師才能發現飛機受損。
為了降低戰機受損風險,五角大樓對F-35B和F-35C設置最大加速超音速飛行時間限制。F-35C只能以1.3馬赫加速累積飛行50秒,也就是說飛行員不能以這個速度連續飛行50秒,而是要減速數秒,然後再加速。F-35B可以1.2馬赫的速度累積飛行80秒,或是以1.3馬赫的速度飛行40秒,飛機無受損風險。
弗林說遵守這些時間限制,美軍可確保F-35持續使用整個計劃服役期,飛行大隊在正常訓練和作戰期間才不會負擔過重。但是,弗林說戰時狀態下,飛行員「為了活命和高效」,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這意味著無視時間限制,最大限度地發揮戰機性能。
哈得孫研究所分析員兼退役海軍軍官布賴恩·克拉克說,超音速飛行並非F-35戰機本身戰術的主要特徵,這項能力僅可在絕對有必要攔截另一架飛機或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
克拉克說,事實上超音速飛行將降低戰機的一個最大特徵——隱身,特別是戰機長時間這樣做。
美國海軍航空兵對隱身飛機沒有什麼經驗,而且歷來不信任遠程技能。去年,談及戰機缺陷時,一名退役的美海軍航空兵軍人表示擔心F-35戰機飛行員是否能夠安全地飛離爭奪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