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分為地上和地下兩部分,整形修剪主要針對的上部,近年來也提出了根系修剪問題。
地上部:主幹和樹冠
樹冠:中心幹、主枝、側枝和枝組,中心幹、主枝、側枝構成樹冠的骨架,稱為骨幹枝。果樹樹體以及各組成部分的大小,形狀,結構,間隔等,都影響樹體和群體的光能利用和生產效率,因此,分析樹體結構,對指導整形修剪有重要意義。
1.主幹
地面至第一層主枝之間的樹幹部分。幹高對樹體影響很大。
高幹:根、冠間距大,樹冠成形晚,體積小幹的無效消耗增多,易上強,便於地下管理,過高增加樹上管理難度。下部通透性好。
矮幹:成形快,冠體積大,生長勢強,早期豐產,易下強,便於樹冠管理,不利於地下管理,結果易下垂託地,通風不良,下部難以生產優質果。
幹高的確定應具體分析:
樹種品種:乾性強,樹性直立,枝條硬,幹可以矮些;樹形開張,枝條軟垂的,幹宜高些。
栽植密度及整形方式:稀植大冠宜矮,矮化密植宜高,疏散分層形宜矮,開心形、紡錘形宜高,三挺身形宜矮。
主枝角度:角度大,幹宜高。角度小,宜矮。
氣候:大陸性氣候,高緯度,宜矮;海洋性氣候,低緯度,可高。
立地條件:山地、丘陵地、貧瘠土壤、高海拔幹宜矮;平地、低洼地、肥沃土壤、低海拔宜高。
間作宜高。幹高一般50~90cm。
2.樹冠
(1)樹冠體積 由冠高、冠徑決定。
樹高冠大(大冠),可充分利用空間,立體結果,經濟壽命長,適應性、抗性較強,但成形慢,早期光能和土地利用率低,結果晚,早期產量低,樹冠形成後分枝級次多,枝幹增多,運輸距離大,無效消耗多,管理不便,同時無效空間增大。
美國學者Heinicke(1975)調查,蘋果樹高從2.4m增加到6.1m,有效葉面積的比例從92%減少到76%,單位土地面積的有效葉面積減少1/3。
據蘇聯的研究,蘋果有效結果枝年齡在8~10年以內,而大冠半圓形樹冠中,小於8年生的枝條只佔總長的40%左右,有效體積比小冠形減少。
從營養消耗來看,蘋果(旭)矮化樹在生長期用於果實以外的同化營養佔總合成量的20%,而大冠型則高達50%以上。
(2)冠高、冠徑和間隔
主要影響光能利用和勞動效率。
機械化程度高,行間樹冠間隔宜大,以方便管理為宜從光能利用來看,主要考慮樹冠基部光照條件,在生長季能得到滿足。在夏季每天樹冠下部應保證3~3.5小時的直射光。
研究認為,溫帶地區蘋果花芽分化,至少需要約30%的日光輻射,樹冠投影面積內有15~25%左右的光斑(光投影面積),花臉狀篩網狀。
生產優質著色果,需要40~50%的日光輻射,地面上光投影面積佔25~30%。
確形角是衡量樹冠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標。(群體結構)
在華北地區,確形角49°左右,一般間隔1.2~1.5m,冠高不超過行距的2/3。冠高與冠徑密其相關,冠高,則冠徑宜小,如紡錘形、圓柱形;冠矮,則冠徑宜大,如半圓型,開心形。
(3)冠形
主要分為自然形、扁平型(籬架形、樹籬形)、水平形(棚架、盤狀形、匍匐形)三類。
扁平形:群體有效體積、樹冠有效面積大,操作方便,產量高,品質好,是密植的主要樹形。
自然形多用於大冠。無效空間較大,產量高,但品質較差。
水平形光照好,但產量低。
(4)樹冠結構和葉幕配置
樹冠分層,單位枝群(呈圓錐形)葉片立體分布,形成立體葉幕則光能利用率高。
3.中心幹
又稱中性領導幹,中心幹的有無,與樹種、品種及樹形有關。
有中心幹的樹形,主枝和中心乾結合牢固,主枝可上下分層或錯落排布,保持明顯主從關係,有利於立體結果和提高光能利用。
有中心幹高的大冠樹形,易出現上強下弱,下部通風透光不良,影響產量和品質因此,應採取分層性,或延遲開心形,改善光照條件有主幹小冠形,可採用紡錘形、圓柱形,形成單位枝群。
有中幹樹型,在結果後也可改造成開心形(無主幹形),背上垂直優勢強,應加以控制。無中幹樹形主要有:開心形、棚架形。結果容易平面化,背上生長勢強。
有無主幹,主要取決於樹種、品種的乾性強弱,蘋果、梨、柿子、棗等樹種有中心幹,核果類、葡萄等無中心幹。
中心幹有直線延伸和彎曲延伸兩種類型,用於平衡上下生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