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此入進入專題
辱罵、毆打、強迫脫衣拍照……近年來,學生欺凌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如何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對此,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對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並明確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等。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記者 王天宇 黃婷 陳棟
首次定義學生欺凌,並界定了欺凌範圍
今年1月7日,一段校園學生欺凌視頻引發了關注。視頻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8名女生毆打。經證實,該事件發生在1月6日樂東抱由鎮中心學校,事發後,被欺凌學生被送往醫院治療,公安機關對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警示、訓誡。
事實上,近年來類似這樣的學生欺凌事件屢屢被媒體披露。這些惡性事件的存在,不僅給寧靜的校園留下了一道道傷痕,也成了擺在校園安全管理工作面前的一道刻不容緩的難題。
記者了解到,從2016年開始,學生欺凌問題開始在我國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委發布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對防治校園欺凌問題提出了系統性的解決措施。強調必須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門發布《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繼續推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
儘管相關部門就此發布了多項政策,但在立法中還沒有關於防治學生欺凌問題的專門法律。
據了解,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則首次對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什麼是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連章松表示,以前對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是有關部門發文進行指導,不具備強制性,與規範性文件不同的是,上升為法律條文之後,學校必須執行。
連章松稱,新法可以對受害者進行更有力的保護,並界定了學生欺凌範圍,不僅限於暴力,也包括語言辱罵甚至是網絡暴力。在以往的實踐中,一些家長認為欺凌主要集中在身體方面,而目前界定的範圍相對來說比較周全,包括肢體欺凌、語言欺凌和網絡欺凌。
「如今,網絡和語言暴力給未成年人精神上造成的傷害不亞於身體傷害,所以,這樣界定更加精準。」連章松說。
面對學生欺凌,海口一些學校這樣做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對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這引起了海南華僑中學高二3班班主任、語文老師徐永清的關注。「其實在學校裡經常發生的是學生與學生間的小矛盾、小摩擦,還沒有上升到欺凌。」徐永清表示,對學生欺凌進行法律上的定義,利於學校更好地開展學生教育和與家長溝通工作。
「在我們學校,學生欺凌很少發生。」徐永清表示,每學期學校法制校長會對全體學生開展預防欺凌的相關教育,作為班主任,他會經常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預防欺凌的教育。尤其在新學期,每當組建新的班級,他會仔細觀察班級學生的性格特點,叮囑班幹部多關心、幫助內向、敏感、自卑的孩子,以班幹部的帶動作用,引導全班同學互助友愛,預防欺凌。
記者了解到,為了防止欺凌行為發生,海南一些學校已經採取了預防措施。
海口一中德育處主任汪劍春介紹,該校主要通過主題講座,由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預防欺凌方面的教育。同時,學校在各班設立安全員、心理委員,發揮學生幹部作用,及時發現有心理問題的學生,一旦發現問題由班主任或心理老師介入,及時處理學生之間的小矛盾,防止演化為欺凌。
「小學階段的孩子相對比較單純,欺凌他人的情況很少發生,但這個階段的孩子要預防被欺凌。」海口丁村小學德育處主任呂素妮介紹,曾經,該校老師發現學生被他校學生索要錢財,及時進行了處理。
記者調查了解到,在學生欺凌問題的處理上,多數學校一般都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有學校負責人表示,正因為處置力度不夠,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開除學生,導致一些學生屢教不改,反覆欺凌其他學生。「此次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學校在學生欺凌的防控與處置機制,將更利於學校開展相關教育和工作。」該負責人表示。
如何預防和應對學生欺凌?
連日來,記者進行走訪調查過程中,學生家長們都或多或少通過網際網路看到過學生欺凌事件。「一旦發生這類事情,對孩子心理造成的是不可彌補的傷害。」海口家長王女士說,她兒子今年10歲,就讀小學4年級,性格相對內向,看到網上的相關視頻,就會擔心孩子在學校期間被同學欺負,她常仔細觀察並詢問孩子情況,此外,她也反覆教導孩子遇到問題要向家長求助。
「學生欺凌會降低受害者的自尊、自我評價和自我價值感,有過受欺凌經歷的孩子容易形成內向、孤僻、自卑等消極人格特徵,嚴重可能會造成人格障礙。」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張蓉稱,對於這些傷害,有些樂觀開朗的孩子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淡忘,但對於有些原本就內向、害羞、怕事的孩子可能會跟隨自己一輩子,因為這件事變得更加內向,不願與人交往,從而消沉抑鬱。
如果,學生遭受欺凌該如何做出選擇?張蓉建議,學生面對欺凌時,要保持鎮定,懂得向路人呼救求助,採取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此外,可以通過有策略的談話和藉助環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對方。此外,孩子如果遭遇欺凌事件一定要告訴家長,不管遭遇了怎樣的恐嚇,都要告訴家長,不要自己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
如何預防孩子捲入校園欺凌事件?張蓉表示,家長要注重創造積極健康的家庭環境,為孩子提供處理問題的正確榜樣,培養孩子的自信和良好的交往能力,並且對孩子在學校中的情緒、交往等有足夠的關注。
此外,作為一名有著10多年班主任工作經驗的老師,徐永清還提醒大家多關注精神上的欺凌。「一些孩子看到同學不爽就不理對方,並夥同其他同學一起孤立這個同學。」徐永清表示,這種欺凌往往很隱形,對人的傷害卻很大。「作為老師,不應該只關注學生的分數,而要同時做好人文教育,我們要教育學生有愛心、有包容的心,學會愛周圍的人。」徐永清同時建議,學生從完善自我做起,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擴展朋友圈,防止成為被欺凌對象。
檢察官說法:
新法從預防到處置作出明確規定
海口未檢椰芽團隊成員、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主任莫璨介紹,近年來,校園安全和學生欺凌問題頻發,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學校在學生欺凌的防控與處置機制。在防治校園欺凌問題上,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莫璨告訴記者,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什麼是學生欺凌,在「學校保護」方面第三十九條,對學校如何預防和處理學生欺凌具體規定了八項內容。
「儘管上述規定還顯得簡單籠統,但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中小學校如果能夠認真落實上述相關規定,必將對更好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問題產生積極影響。」莫璨表示。
相關法條: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
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相關新聞
保護少年的你丨@各位家長 你家孩子乘坐的校車安全嗎?海口一幼兒園校車「帶病」上崗
保護少年的你丨@各位家長 電子產品勿成「保姆」 親子陪伴是治療網癮的「良藥」
保護少年的你 | @各位家長 觸電、燙傷、跌落……家庭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保護少年的你 | @各位家長,這些都是孩子的合法權益:坐電驢戴頭盔 幼兒配安全椅
保護少年的你 | @海南家長 別再大意了 這些藏在孩子身邊的隱患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