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級共審查各類政府合同350餘件次
2017年12月,我市出臺《遂寧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建立了統一的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對政府合同審查、檔案管理、合同履行情況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經過兩年多的實施,我市進一步加強政府合同全流程規範、全過程管理,做到防範合同風險,保障財政資金、國有資產安全高效運行,已初步形成相對規範的政府合同管理機制。
「內外」審查雙管齊下 讓合同管理法治化
為推進政府合同管理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我市建章立制防範風險,先後印發了《遂寧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合同管理的通知》,加強了政府合同全流程規範、全過程管理。各園區也結合實際,先後制定了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的相關制度。
同時確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審查原則。由市司法局主要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市政府派出機構作為一方當事人擬訂立的合同標的額30萬元及以上的政府合同審查,市政府部門及其管理機構籤訂的不足30萬元的合同,由該部門法制審查機構或者法律顧問負責合法性審查。
各園區積極探索符合自身實際的審查方式,不斷完善政府合同審查機制。2020年,市級共審查各類政府合同350餘件次。其中市河東新區司法分局審查合同48件,涉及金額30餘億元;遂寧經開區司法分局審查合同93件,總涉及標的金額38.61億(不計算框架協議);遂寧高新區司法分局審查合同110餘件次,提出修改意見260餘條。
嚴控合同審核流程 讓合同管理程序化
該《辦法》打破了過去政府合同辦理流程沒有統一的、明確的規定,根據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補救的原則,明確了合同調研、協商、擬訂、審查、決策、訂立、履行、檔案管理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同時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廉潔承諾、檔案管理、定期匯報、後評估等制度。以規範政府合同工作程序,促進政府行政權力規範運行,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以科學的工作流程,促進政府合同不斷優化,實現政府合同公平公正公開、便捷互利共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跟蹤監督常態檢查 讓合同管理規範化
強化事後監管,加強合同的備案監督。實行政府合同備案機制,要求合同承辦單位及時將政府合同及年度政府合同訂立、履行情況報市司法局。定期開展政府合同後評估。2018年,聘請政府公職律師對2018年之前籤訂的200餘件政府合同進行專項評估,並通報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實現以評促改,提升政府合同管理水平。
2020年,科學統籌開展政府招商引資合同效能評估工作,對三個市直園區報送的76件政府招商引資合同(2019年以前籤訂的合同金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政府招商引資合同)進行梳理,抽取了其中15件具有代表性的合同開展了詳細的書面評估,對存在的投資金額和建設規模設定虛高,與實際達到的投資額不符;未設定違約責任或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具體等問題,形成專題報告,為政府後期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得到了政府領導的肯定。同時,將問題反饋相關部門,促進相關部門提升招商引資合同管理水平和能力,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全媒體記者姜茜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