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遴選政策理論】樹牢三種觀念 提升規範化法治化水平由北京公遴選考試網提供:更多關於中央遴選,北京遴選,備考技巧的內容請關注北京公遴選考試網/中央公遴選考試網!或關注北京華圖微信公眾號(bjhuatu),公遴選培訓諮詢電話:400-010-1568。
學好用好民法典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紀檢監察幹部依法履職、規範用權的必然要求。面對該如何熟知掌握、精準運用民法典這一課題,一個重要的著力點,就是思考民法典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什麼新的要求,執紀執法工作中應該注意什麼、加強什麼、改進什麼、防範什麼。具體而言,要樹牢三種觀念,著力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樹牢大局觀念,提升執紀執法的效度。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切實保障配合調查的企業經營者的合法人身、財產權益,保障相關企業合法經營,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自覺掌握並運用好民法典知識,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紀法保障,推動良法善治。比如,對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一般違法行為,應當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注意保護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在對不動產、特殊動產進行查封時,要核實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或抵押權登記等情形,防止侵害第三人合法財產權利。再比如,在沒收追繳涉案財產時,違法所得股權涉及上市公司,如強行介入可能造成相關公司的重大損失,應當採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予以處理。
樹牢法治觀念,提升執紀執法的精度。民法典在確定民事權利的同時,也為公權力行使劃定了標準與界限。因此,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檢查中,必須強化法治思維,不僅要考慮黨紀處分條例與監察法的貫通、監察法與刑事法律的銜接,也要精準掌握運用民事法律法規,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在日常監督工作中,要熟練掌握民法典相關規定,善於發現隱藏在合法外衣下的違紀違法行為。比如,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堅決遏制農村建房亂象,需要充分理解掌握民法典中關於不動產物權等相關規定。而對籤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等瀆職犯罪的打擊,也需要有必備的民法典合同編知識。在借用錢款、住房、車輛型違紀違法問題中對「借用」「佔有」的區別等,都需要掌握運用好民法典相關知識,實現精準定性量紀。
樹牢權利觀念,提升執紀執法的溫度。民法典作為私法,主張的是權利本位。從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角度看,監察法、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有關基本原則、具體規則契合了民法典的相關理念。比如,在查詢被調查單位和個人帳戶的時候,只能按既定方案查詢涉案單位和個人的財產情況,不能隨意擴大範圍,查詢過程必須嚴格依照規定,不得濫用查詢手段,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幹擾企業的正常經營。在審查調查工作中,如談話、訊問、詢問時,必須充分保障對象的人身健康安全、名譽權、隱私權等。而在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以及對案件的後續報導中,也要注意對違紀違法人員、涉案人員及其他人員進行有效區分,切實保障相關人員的合法民事權利。
(編輯: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