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省統計局的指導下,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各項要求,大力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提供紮實的統計法治保障。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
(一)全面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一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設納入全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對重大工作、重點環節親自督辦。全年專題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4次,及時研究解決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等有關重大問題。二是帶頭學法用法,推動全局領導幹部尊法守法,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意見》《辦法》《規定》、《民法典》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三是組織全局在編工作人員參加省、市學法考試,並將學習考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重要內容;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法辦事,進一步規範統計行政行為。
(二)健全完善統計法律制度建設。一是積極推進《深圳經濟特區統計條例》修訂進程,推動《深圳經濟特區統計條例》修訂納入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第七個五年規劃。二是制定印發《深圳市統計機構負責人和統計人員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全面落實統計機構領導責任制、統計人員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三是建立統計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明確市區兩級分專業、分崗位數據質量責任制度。四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深圳市規範性文件各項制度規定,全年制發規範性文件1件。五是研究起草《深圳市統計信用紅黑名單管理辦法》、《深圳市關於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製度。按要求在局門戶網站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局三項重大決策《深圳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試點方案》《深圳市數字經濟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創新工作》《深圳新興金融行業統計指標體系研究》均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化、科學化。同時,實施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通過書面資料、電子數據等載體進行固定和留存,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認真落實法律顧問制度。2020年,局法律顧問草擬、審查、修改合同文本及各類文件共120餘件,出具法律意見書120餘份;積極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字經濟課題研究、統計執法檢查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指導,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積極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截至12月30日,我局共開展「雙隨機」統計執法檢查2次,共隨機抽取全市5個區(坪山、大鵬、南山、鹽田、光明)、10個街道,合計檢查100家「四上」企業和固投項目。檢查中共對7家企業進行口頭責令整改,對21家企業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同時,通過雙隨機執法檢查、專業處室移交違法線索等對7家企業進行立案。二是按要求開展涉外調查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對我市經國家和省統計局認定的13家涉外調查機構開展涉外社會調查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三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過程記錄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後環節,在局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眾公開有關統計行政執法信息,並將所有行政執法檢查結果同步至省、市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進行公開。
(五)積極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一是提請市委召開專題會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見》《辦法》《規定》。二是落實統計法進黨校,把統計法列入市委黨校必修課。三是局主要負責人在《深圳特區報》上發表題為「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為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統計工作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統計法治署名文章。四是圍繞統計中心工作和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全面調動各類宣傳矩陣,在微信、報紙、電視臺、電臺、公交、地鐵、戶外廣告屏、人流聚集地開展依法統計宣傳。五是認真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培訓,利用年報定報培訓向各區統計機構、有關部門、街道、重點企業宣講統計法律法規,全年共開展統計法治培訓30多場次,培訓人數達1800多人次。六是充分發揮我市經濟普查違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提請市政府召開會議通報我市經濟普查違法案件問責處理情況,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引以為戒,堅決杜絕類似情況發生;聯合市紀委召開全市統計系統警示教育專題會議,對我市經濟普查違法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提出「以案促改」六大方面28條具體要求和整改措施。
(六)全力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提供統計法治保障。一是全面梳理排查「七人普」服務外包招標及合同管理環節風險點,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購買服務合同管理的通知》,統一規範外包合同主要條款。二是約談服務外包機構,全面掌握服務外包機構承接業務情況,重點對保證人員穩定、依法合規協助開展普查工作、保證普查數據質量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三是開展「七人普」督查和數據質量巡查工作,督促各區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做好普查工作。四是製作「七人普」法治培訓課件,派員參加「七人普」百人講師團開展法治培訓,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內容為普查機構、普查人員所知悉。五是設立、公布「七人普」投訴舉報電話,對所有舉報投訴線索進行全面登記並及時核實和處理。
(七)自覺依法接受監督。一是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702條。在規定時間內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財政預決算、政策解讀、人事信息等內容;進行3次在線訪談,6次意見徵集;利用新媒體(微博、微信)發布信息612條;發布政策解讀信息3條;收到諮詢投訴信件176封,每件及時處理。其中,公開49封,諮詢人要求不公開119封,不予受理8封。全年收到依申請公開件38件,均及時答覆申請人。二是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積極配合行政複議機關、人民法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審判活動。2020年,我局未涉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方面的具體案件和事項,未發生領導幹部違規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形。
(八)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保障。一是按要求設立政策法規處(執法稽查處),目前共有4名專職人員和3名統計助理;嚴格落實統計法治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工作設備,有效保障統計法治工作順利開展。二是加強統計法治隊伍建設。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深圳市「法制教育網」培訓課程和執法考試;組織全市14名統計人員參加國家統計執法證資格考試。其中12人通過考試,合格率達85.7%,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積極組織全局工作人員完成「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切實提高統計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分管法治工作局領導及法規處負責人按要求參加市普法辦組織的領導幹部旁聽法院庭審活動。五是在統計執法檢查中推廣市區聯動機制,通過市局執法人員的傳幫帶,切實提升區級執法人員的統計執法檢查能力和辦案能力。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對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設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地方性統計法規立法滯後。《深圳經濟特區統計條例》(修訂)遲遲未能出臺,造成對承接政府統計外包工作的統計代理機構監管不力,對自身管理鬆散、法律意識淡薄、履約不到位的統計代理機構缺乏行政處罰的法律法規依據。
(二)統計法治宣傳教育還不到位。部分統計調查對象統計法制觀念淡薄,對統計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足,對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缺乏足夠認識,依法報送統計資料的自覺性有待提高。
(三)基層執法監督力量嚴重不足。目前,全市持有國家統計執法證人員僅27名,個別區持證人員不足2名,統計執法監督力量薄弱,嚴重製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的開展。
三、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市統計局將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優化我市統計質量服務保障體系,著力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一)進一步完善統計法律制度建設。積極推進《深圳經濟特區統計條例》(修訂)立法進程,規範民間統計機構實施政府代理統計調查行為,強化政府統計機構的依法監管作用;健全完善統計法治工作制度,切實增強防範和懲治弄虛作假、少報漏報的統計法治保障,確保統計調查數據真實可信。
(二)充分發揮統計執法監督職能。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積極壯大統計執法隊伍,進一步加強市、區聯合執法和協同執法,切實提升執法效能。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在全市認真開展重點檢查、「雙隨機」執法檢查,嚴格依法查處各類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為提高統計數據質量保駕護航。
(三)加強統計法治宣傳教育。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以統計調查對象為主體,加強宣傳統計法律法規。不斷創新法治方式,開展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式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引導調查對象支持配合統計工作,實事求是報送統計數據。
(四)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統計信用管理。全面貫徹落實《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企業統計信用信息、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信息認定、公示制度,依法依規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和統計從業人員進行公示,並納入部門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