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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公司與建築企業籤訂勞務分包合同的財務風險管控
,建築企業直接與農民工、班組長或包工頭籤訂勞動合同:有的籤訂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有的籤訂固定期限為一年的全日制勞動合同;有的籤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全日制勞動合同。建築企業為每一位農民工辦理工資卡,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直接將農民工工資發放到與農民工手機綁定的工資卡。2、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的建築企業與勞務公司籤訂勞動合同,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籤訂勞動合同,農民工的工資由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的建築企業進行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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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七大誤區
(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解讀: 《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情形,也沒有提出籤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續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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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籤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籤訂合同就成立勞動關係了嗎?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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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影響
04繼續沿用「年滿十六周歲」的法定勞動年齡 《民法典》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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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新單位籤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什麼問題需要注意?
眾所周知,開始一份新工作的時候,無論你是剛開始步入職場的畢業生,還是工作多年的職場「老將」,都要籤訂勞動合同。那麼和新單位籤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什麼問題需要注意?網友諮詢:和新單位籤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什麼問題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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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勞動爭議案件企業敗訴率高達80%?
勞動爭議的發生企業經常遇到的難題,近年呈持續上升的趨勢。根據裁判文書網,2019年全國勞動爭議裁判文書總量為190832份。全國仲裁機構共處理案件54萬多件,企業敗訴率高達80%以上,涉及企業補償賠償等支出約7000億元,因勞動合同問題,企業敗訴率則高達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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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案情簡要】1、徐靜於2014年7月1日與達生推廣公司建立勞動關係,被安排至武漢從事銷售代表工作。2、2017年12月20日,達生推廣公司與徐靜解除勞動合同。主要理由是:雙方籤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及徐靜入職達生推廣公司以來一直服務於寶潔項目的事實,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是依寶潔項目為前提的,雙方籤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在寶潔項目完成時勞動合同自動終止;且寶潔公司調整銷售服務覆蓋模式和資源並取消了高達68個門店銷售服務點,而徐靜所在的服務點則在此次被取消的服務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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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可以要求二倍工資嗎? 法院:不一定
2020年2月份,因新冠病毒疫情的肆虐,男子未到崗上班,3月份男子到崗工作一段時間後,5月份提出辭職。辭職獲批後,男子隨即向勞動人事爭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給付2月份工資、經濟補償金、降溫費及經濟補償金。6月份,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機械公司應支付2月份工資和未籤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駁回男子的其他仲裁請求。機械公司不服該仲裁裁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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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如何確認勞動關係?記住這15個法律要點
對很多一線勞動者而言,找到一份工作,能都按時領到報酬即可,極少會關注自己與所在的單位是什麼法律關係。 所以一旦和所在的單位發生糾紛,特別是人身傷害的情況下,就會發現自己難以找到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因而陷入維權難的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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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全套(含合同模板、培訓協議、解除合同通知等)
3.1.1引進的高、中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等人才,可協商籤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不約定試用期。 3.1.2主要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可協商籤訂較長期限或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應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提出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1.3新聘用人員,初次籤訂勞動合同一般可籤2~3年勞動合同期。合同期滿,對經考評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員,經與本人協商一致,可續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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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必須要符合哪些條件嗎?
勞動合同因期滿而終止,即勞動合同 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導致的終止。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二是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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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勞動合同糾紛應注意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明確了,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適用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這裡所說的強制性規定就是就是指中國的勞動合同法。因此外國人在我國就業和中外資企業在我國聘用外國勞動者時需要注意中國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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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對性理念反思:以實際施工人制度為起點的分析
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這一條款一經問世,就引來了巨大爭議,被視為是對「實際施工人」權利的特殊保護條款。在《解釋一》頒行的十四年之後,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8】20號)(以下簡稱《解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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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仲裁時效及計算方式
2.二倍工資不屬於勞動報酬的範疇,具有懲罰性賠償金的性質,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關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仲裁時效的規定,仲裁時效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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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避免與勞務派遣員工建立事實勞動關係
首先,我們看一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包含的內容有:1、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崗位應當符合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的特徵;2、從事勞務派遣的單位應當有相應的派遣資質;3、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勞務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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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我要告公司不籤合同!仲裁:你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嗎
最近小灰團隊處理了一些的案件,主要都是集中在企業裁員,企業進行調崗調薪這一方面的。那在這些案件中有這樣一類情況,就是員工要麼和公司沒有籤過勞動合同,那要麼就是確實是籤過,但是籤完就被公司拿走了,而且還有的單位從來沒有給員工繳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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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勞動關係認定之思考
經過20多年的勞動合同制度實踐,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頒布實施,將籤訂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作為立法價值取向,多角度、細緻地規定了勞動關係與勞動合同的協調與保護,其中第十條、第八十二條等條文的規定,不僅旨在促進書面勞動合同的籤訂,而且加大了書面勞動合同籤訂的強制性,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形成與存在。從中不難看出立法者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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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這5種情形的,無效!
綜上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無效有三項,共分五種具體的情形,包括無資質、超越資質、借用資質、未招標、招標無效,如果發包人和承包人籤訂的建設工程施工事同出現這些情形的,按無效合同處理。當然,除了這五種具體的情形外,建設工程合同也受合同法調整,如果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前四項情形的,建設工程合同也屬於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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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務角度探析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民事法律責任
2、總包單位未按分包合同約定付款,導致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在其未結清工程款範圍內承擔先行墊付的責任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聯合印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2004]22號):「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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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完勞動合同沒給員工,要付二倍工資嗎?6個案例講明白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對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即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二倍工資懲罰針對的是用人單位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籤了勞動合同不給勞動者持有一份不代表未籤勞動合同,所以不能適用二倍工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