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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年2月12日,在英國肯特郡的偏僻小鎮裡,一個名為查爾斯·達爾文的小男孩出生,沒人會想到他就是日後享譽世界的偉大生物學家、博物學家,使「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念深入人心。1831年12月27日,達爾文乘坐「貝格爾號」參加環球航行,他特別珍惜這次難得的機會,因此每到一地都非常仔細的觀察不同生物,並在加拉帕格斯島上進行調查與記錄,思考其關聯性和差異性。

1859年,《物種起源》面世,首次系統地、科學地闡述了地球上各種生物不斷進化的事實,提出了「進化論」學說,達爾文還用豐富、生動、翔實的資料來證明地球上的各種生物並非是上帝所創造的,而是通過遺傳、變異以及物種與物種之間的競爭和大自然的不斷選擇才形成的。不僅終結了幾千年來的上帝創世說,也衝擊了物種不變論和唯心論。該書出版轟動了整個科學界,迅速被大眾所熟知和接受,成為歷史裡程碑。

歷史上,曾有拉馬克、伊拉茲馬斯·達爾文等人在達爾文之前提出過相似的學說。因此當該書第一次出版時,很多學者就因達爾文未提及這些作者而批評他,言辭還十分激烈。於是在第三次出版的時候,達爾文特地增加了「進化史論」一章,簡述了之前多位學者有關進化論的不同觀點。

不過客觀說來,這些人對進化論的論述其實只是零星的、隻言片語的,沒有像達爾文那樣系統的進行闡述,因此未能吸引當時人們的注意力。達爾文對此進行系統闡述時,使進化論包含了多門學科,如生物地理學、比較解剖學、比較胚胎學、古生物學、系統分類學等。同時還通過進化論闡述了這些學科領域為什麼有種種相似但又令人迷惑而無法解釋的現象。正因為這個解釋非常簡單明了,一經面世就被大多數人所接受,雖然也有部分反對者但並不影響該學說的地位。

當然,達爾文書中有很多證據可能都是前人已經發現過的,那麼為什麼達爾文使用就這麼具有突破性呢?主要在於達爾文跟別人看問題的方法不同、思想不同,因此也只有他的生物進化論被譽為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之一的原因所在。舉個例子,拉馬克雖然相信生物是進化而來的,但他們認為的生物進化是動物從低級到高級的一級級攀升,一直到最頂端的人類,就似「演化」一般。
達爾文則提出,地球好比一顆樹,這棵樹的各種生物就是不同分叉的樹枝。這些樹枝不能簡單的說誰高級低級,因為這些生物進化的過程並沒有方向可言。所以人類並不是頂端的主幹,也只是這棵樹的分叉而已。

1838年的時候達爾文就創建了自然選擇學說,可是當時他並沒有公開,而是選擇進一步收集資料來進行科學分析和研究。20年後也就是1858年,華萊士寫信給達爾文,告訴達爾文他自己研究發現了自然選擇學說,問達爾文是不是願意與他其一起發表該研究成果?思前想後的達爾文最終同意。1859年林奈學會學報發表該論文,可惜並未引起人們注意。同一年,達爾文將耗費大量心血的資料整理寫出了《物種起源》,這才在科學界掀起軒然大波,深切影響了整個世界和全人類。

理論上,是華萊士和達爾文共同發現自然選擇學說的。可是華萊士有自知之明,所以他將這些功勞全部推給了達爾文,並且將自然選擇學說稱為「達爾文主義」。不得不說華萊士對自己的認識還是比較清楚的,因為他的自然選擇學說確實不夠徹底、準確,無法替代達爾文的理論。在那個時代,沒人可以替代達爾文,他的成就也足以與牛頓、愛因斯坦 等天才人物比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