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不管是什麼,是誰,一旦狂熱,都會向著宗教走去,因為只有宗教才能真正控制他人,它控制的是心。——坤鵬論
要更好地理解尼採的哲學,特別是他的超人理論,就必須對進化論有所認知。
在《不知信仰什麼,不知為了什麼而活!》中講過,尼採將達爾文同時列到了他的好人榜和壞人榜,這又是為什麼呢?
坤鵬論特意花了一些功夫,對進化論的歷史做了一番粗淺的學習,收穫頗豐。
一、達爾文的進化論
達爾文的進化論認為,每種生物的進化,並不是靠這一代完成的,而是靠新一代完成。
比如:長頸鹿並不是自己把脖子抻長的,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長頸鹿因為基因的變異,脖子有長有短,脖子較短的很難生存下來,所以,只有長脖子的基因才容易保存。
久而久之,長頸鹿的脖子也就是越來越長了。
達爾文的理論比較「冷血」,生物進化完全是被動的、無知的。
基因並沒有「想」變成什麼樣,完全是隨機變成各種樣子,再由殘酷的淘汰——生物個體的死亡——把不適合生存的基因淘汰下去。
另外,達爾文的進化論其實更應該叫演化論。
因為它的意思是,基因中那些適合環境的部分被保留下來了,不適合的部分被淘汰了,這中間並沒有高級和低級之分,所以,不是進化,而是演化。
二、拉馬克的進化論
拉克馬主義認為,生命進程中根本的東西恰恰是來自於利用了「外部環境」的內部巨大的塑形和生成的力量。
在決定生命形成的因素中,內部的動力而非外部的壓力是決定性的。
拉馬克是法國生物學家,是進化論的先驅,他的理論是純正的進化。
他繼承和發展了前人關於生物是不斷進化的思想,大膽而鮮明地提出了生物是從低級向高級發展進化的學說。
拉馬克第一個系統地提出了唯物主義的生物進化的理論。
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一書中曾多次引用拉馬克的著作。
拉馬克出生於1744年,達爾文生於1809年,兩人相差了65年。
拉馬克在50歲的時候才開始從研究植物(師從法國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學家、文學家盧梭)轉為研究動物。
1809年出版了其最著名的《動物學哲學》一書。
在該書中他闡述了生物進化的觀點,即通常所稱的拉馬克學說。
他認為:
所有生物都非上帝創造,是進化而來的,進化所需要的時間極長;
複雜的生物是由簡單的生物逐漸進化來的,簡單的生命形式通常起源於非生命物質;
生物具有向上發展的本能趨向,每個生物體是由努力實現其生命方式的需求驅動的;
生物為了適應環境繼續生存,物種一定要發生變異;
家養可以使物種發生巨大變化,和野生祖先大不相同;
……
拉馬克肯定了環境對物種變化的影響。
他提出了兩個著名的原則:
用進廢退——經常使用的器官就發達,不用會退化。
獲得性遺傳——後天獲得的新性狀有可能遺傳下去。
比如:長頸鹿因為夠不到高處的樹葉,就使勁地伸脖子,把脖子抻長了,它生出的下一代的脖子也就變得更長了。
再比如:我們總是用左手工作,左手就會比左右更粗壯、更靈敏。
拉馬克主義帶有明顯的生存意志的體現,給進化論增加了方向感,肯定了後天努力的作用。
因為生命拼命地想活下去,拼命地努力,所以某個地方就進化了。
它讓人覺得生物在進化中是奮勇向上的,賦予生物在進化道路上的主觀努力。
拉馬克之後,18世紀末,許多人提出了生物進化思想。
不過,拉馬克的理論乍一看顯得非常有道理,但是稍微思考,就會發現它的缺憾。
如果從生活中獲得性遺傳奏效,就會出現以下情況:
被強風颳完的樹會生出傾斜的樹;
皮膚被太陽曬黑的人也會生出黑皮膚的孩子。
顯然,這些情況都沒有發生。
我們現在知道,這些變化並不影響由基因編碼的生物學藍圖。
19世紀末,德國科學家魏斯曼做了一個跨度好幾年的瘋狂實驗來檢驗拉馬克的理論。
他將一批老鼠的尾巴切掉,然後用這一批無尾老鼠交配,小老鼠一生出來就它們的尾巴切掉,然後繼續讓他們交配,繼續切掉下一代的尾巴。
一直切了22代老鼠的尾巴,結果第23代老鼠還是有尾巴的。
他得出結論,無尾老鼠的「無尾性狀」無法遺傳給下一代。
拉馬克輸了。
但是,包括給予達爾文巨大證據支持的孟德爾的豌豆實驗,它們的問題都在於人工在其中進行了幹預,而非真正的自然選擇。
當初達爾文寫《物種起源》時,因為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選擇進化的好例子,只能借用一些人工選擇的例子。
比如:人工改進牲畜及莊稼,不斷選種培育毛最長的羊,生蛋多的雞……育種的人成就可觀,可以改變動物和植物各種特徵,甚至使現有品種與野生原種之間產生很大的區別。
通過對達爾文和拉馬克的進化論進行比較,我們不難發現,他們最大的分歧是,進化到底是自然選擇,還是內在努力。
拉馬克主義認為,生物的變異是為適應日常生活的需要而發生的,這些變異總是積極的。
達爾文提出的則非常不同,他認為變異是自發且無目的的,有些是有益的,有些是無益的,完全是自然選擇,並以一點一點漸變的方式創造新的器官和生活方式。
今天,科學接受了達爾文的觀點,認為,具有明顯的偶然性的過程就是進化的發動機。
三、尼採的進化觀
黑格爾與基督教都認為,人類有著共同的目標,歷史朝著這個目標不斷進步前行。
但是,尼採認為,在上帝已死的虛無主義世界中,人類已經喪失了朝著目標活下去的氣力,轉而只求懶散地活過每一天。
對尼採來說,人類沒有共同目標,每天僅僅是在永恆輪迴中活著而已。
在永恆輪迴中,人類的目標不可能在於最後的終結。
尼採不贊同人類是最高級動物,人類並不是地球的主宰,更不是生態的頂端。
所以,他在著作中經常使用動物做比喻。
比如:《完美精神有三變 駱駝、獅子和嬰兒》中的駱駝、獅子,以及鳥、水牛、公牛、貓、奶牛、狗、蛇、蜘蛛等。
這樣的比喻除了更形象、更能鮮明反映出人類相應的特質,尼採還在傳遞:人類是動物,和動物沒有區別,大多數行為並不比動物的行為更理性。
他認為,人類不是自然的終結。
他認同,每種生物的進化,並非靠這一代完成,而是靠新一代完成。
對於現代人類最早在什麼時候出現的,目前有兩種截然相反的理論。
一種是單一起源論,又叫走出非洲假說。
該假說認為,我們這個物種——智人,出現在不到50萬年前,他們不是由更早的直立人進化而來,他們相當於新物種。
在惡劣的第四紀冰期中期,智人在爭奪資源的競爭中戰勝了比他們早幾千年就遷出非洲的尼安德特人,後者最終滅絕。
在《文字塑造了人類、知識、文明和歷史》中,坤鵬論還介紹一種假說——因為語言障礙阻止了尼安德特人完成自我進化的飛躍,最終倒在了進化之路上,被造物主淘汰出局。
與單一起源論相反的是,多地區說。
它認為,人類是從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分別而又幾乎同時出現的直立人種群進化而來的。
兩個理論都有證據,多地區說的證據是化石,化石記錄表現出人類進化的一條完整路線,其中沒有飛躍。
而走出非洲假說則得到了DNA研究的一些強有力的支援。
比如:利用分子鐘原則,生物化學家研究的結果表明,生活在非洲的人們是最早的。
這在許多古人類學家看來,強有力地說明了我們都共用著一段最近的在非洲的歷史。
顯然,截止到目前,走出非洲,智人取代尼安德特人的假說一直穩穩佔據著上峰。
尼採也認同該假說,因此,他的超人被描繪為繼人類物種之後的新人類。
坤鵬論認為,尼採心目中的進化論是達爾文主義和拉馬克主義的結合。
他贊同達爾文的演化觀念,也就是生命沒有高級和低級之分,也不是從低級到高級進化,人類並不是最高級的動物。
但是,他認為達爾文將物種的成功和失敗歸於外部環境,已經被誇大到滑稽的程度,「達爾文忘掉了精神(這是英國人的做法!)……」
這話怎麼講?
坤鵬論以前講過,培根和笛卡爾分別代表了兩個相對的主義——英國經驗主義和大陸理性主義。
前者認為知識和觀念都是源自通過五感(聽、視、觸、味、嗅)得到的經驗,講究通過歸納法獲得正確的知識。
前者相信實證,後者看重精神。
由此,我們也就明白了,為什麼達爾文會在尼採的「好人」和「壞人」榜中同時上榜了。
對於進化的過程,尼採更贊同拉馬克的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
所以,尼採的進化觀就是:
一是,上帝已死,進化論證明了,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信仰神;
二是,自我努力在進化中起著關鍵作用;
三是,自我努力的極致導致產生突變基因,它們是某些典型人物產生的。
尼採堅信,人類歷史不是走向某種抽象的發達的「人性」,而是走向傑出人物的出現。
他說,有偉大之人才能有偉大之事,「有非凡之人方能有非凡之事」。
「美的乍現、天才人物及凱撒的橫空出世是獨特的,這樣的東西是不能被繼承的。」
「因為拿破崙的存在,那一段歷史,幾乎是整個世紀以來人們感到最幸福的時期,它締造了最偉大的人物與最偉大的時代。」
所以,尼採不認為自己是達爾文主義的。
他在《瞧,那個人》中嘲笑道:「學術公牛們懷疑我和達爾文主義」有什麼瓜葛。
四、如果個體不能更強大,社會又有什麼意義?
尼採堅持認為,道德應存於力量,而非善良之中。
同樣,人類發展也應以更強大、更健康的個體的培養為目標,而不是盲目地提高整體。
一個明智的人絕不會去改善人類。
人類不但無法改善,甚至可以說,作為一個抽象概念,人類是根本不存在的,唯一存在於世的,只是無數堆積在一起的個體。
這些個體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實驗室。
每個時代,這個實驗室都會出現極少數的幾次成功試驗。
其餘時間,這裡出品的都是失敗品。
這個實驗室從不為社會大眾謀求幸福,改善類型才是它唯一的目的。
事實上,種群本身毫無意義,如果不是為了強化個性和個人權利,人類社會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槍炮、病菌與鋼鐵》的中心思想就在於此。
其作者戴蒙德認為,人類進入農耕時代後,就進入到了整體通過犧牲個體達到自身演化的軌跡中——整體越來越發達,個體卻越來越不幸福。
本來,人類個體尋求群體,形成部落、村鎮、城市、國家……本質是為了獲得安全和幸福。
但是,如果社會不能讓個體得到幸福,那麼社會對於個體來說,意義何在呢?!
五、「審判」達爾文
在學習進化論的時候,坤鵬論無意找到了一本叫《「審判」達爾文》的書。
看過之後,我突然驚醒,原來自己早在不知不覺中皈依了進化論教。
當今,進化論無疑在很多人心目中已經如宗教般神聖。
那些狂熱的教徒,他們的論文充滿了反對有神的結論。
比如:宇宙沒有設計者,也沒有任何意義,我們人類只不過是一個盲目自然過程巧合的產品,大自然更不會關懷人類等。
但是,深究下去,這些論調其實不過是個人意見、個人推斷而已。
在複雜生物來源的大問題未被解開前,包括進化論在內,不管再怎麼宣稱自己科學,本質上其實和宗教所講的一樣,全是假說。
寫《自私的基因》和《盲眼鐘錶匠》的牛津大學動物學家道金斯,公認的進化論權威之一,但他更像是一位虔誠的教徒。
他公然承認達爾文主義含有宗教性的一面。
他所代表的達爾文主義者有著宗教般徵服全世界的狂熱。
面對不肯相信進化論的人,道金斯會怒氣衝天到幾乎不能控制自己:「我可以絕對肯定地說,如果你遇到自稱不信進化論的人,那人必定無知、愚蠢,或者是個瘋子,也可能是個邪惡的人,不過我不願多想它。」
看來,我們必須信進化論, 否則最差也要進瘋人院。
令人發笑的是,道金斯總說,他最恨創造論者的地方就是他們不能容忍別人。
這恰恰應了羅素的那個判斷:
「如果一聽到一種與你相左的意見就發怒,這表明,你已經下意識地感覺到你那種看法沒有充分理由。如果某個人硬要說二加二等於五,你只會感到憐憫而不是憤怒。」
1981年,英國自然博物館的資深古生物學家科林·帕特森在美國自然博物館演講時,提出了一個問題:
「你們能告訴我進化論裡面有哪一條是你確實知道、完全無誤的真理嗎?」
「我曾問過自然博物館地質部的人員,我所得到唯一的答案是完全的靜默。我又問芝加哥進化形態學講座的聽眾,其中有一群很著名的進化論學者,等了很久還是一片沉寂。」
帕特森認為,不管是宗教的創造論,還是進化論,它們在科學上都是空洞的觀念,主要靠信心才能接受。
而這兩種論都好像是包含了很多知識的理論,可惜名不符實,都是偽知識。
達爾文之前的時代,反對創造論的主要理由是沒有人能解釋神怎樣創造萬物。
創造論者只說創造就是一件顯然的「事實」,並默認對創造方法的無知。
達爾文之後的時代,進化論越來越像當年的創造論,只能指出進化是「事實」,而不能解釋清楚進化的過程到底怎樣。
研究科學哲學的卡爾·波普爾曾說,達爾文學說並非真正的科學理論,因為自然選擇論是一種全能的巧辯,可以解釋一切事物,所以等於沒有解釋任何事物。
20世紀初,波普爾發現,像弗洛伊德、阿德勒等精神分析學派,被普遍地接受,其中原因就在於,他們的理論有著很大的解釋力,吸引了許多知識分子。
但是,波普爾指出,可以解釋每件事的理論,實際上沒有解釋任何事。
比如:精神分析者可以解釋人為什麼要謀殺,又同樣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人要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活別人。
「這世界充滿了對理論的肯定。不管事情怎麼發生都合乎其說。所以真理彰彰,不信的人顯然是不願意看見明白的真理。」
無論如何,波普爾認為,真正有解釋能力的理論,該在許多可能發生的事之外,作出冒險性的預測。
當預測的失敗是有很大可能的時候,預測的成功才真正有分量。
他通過拿愛因斯坦所用的治學方法對比發現。
愛因斯坦是不顧一切地以他的廣義相對論,冒反證之危險,作出對實驗結果大膽的預測,如果結果與預測不符,他的理論便會失去權威。
像弗洛伊德派的很多專家們,特別是社科類的,只去尋找證實的例子,並且將自己的理論當成普遍可以適應的,所以任何事都可作為證明。
而且,就像許多經濟學理論一樣,通過它作出預測後,卻沒有真實發生,理論提出者或是信徒便去修正理論,使它仍然可以解釋,不論所發生的事是正還是負。
波普爾堅信,如果理論接受嚴格的經驗檢驗,那裡便有科學,實踐只是遷就理論而不檢驗它,那裡便沒有科學。
而進化論呢,就連達爾文自己也曾坦白承認,證據與他的理論要點難以一致。
而其遺傳遞變的中心思想,後來被人稱為「進化的事實」,從起初就受到了保護,沒有經過實際的檢驗。
進化論很早就淪為了專找符合的證據,以解釋、排除反面證據的事業了。
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之後,它開始有了自己的倫理目標,有了一套利用社會與遺傳工程救世的計劃。
這和宗教又有什麼區別呢!
當科學與宗教做你死我活的鬥爭時,達爾文主義顯然扮演了一個觀念上的重要角色——終極大殺器。
為此,科學界盡心保護它而不去檢驗它,甚至歪曲科學研究規則來幫助它成功。
人世間,不管是什麼,是誰,一旦狂熱,都會向著宗教走去,因為只有宗教才能真正控制他人,它控制的是心。
是人,誰也難逃權力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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