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村民為何大年初一殺害村主任?)
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犯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賈敬龍死刑。一時間,社會各界議論紛紛,一些學者和律師呼籲「刀下留人」。該案是否真如不少人所稱,「兇殺源自強拆婚房」「被害村主任劣跡斑斑」「兇手被捕時正前往派出所自首」?
近日,記者走訪案發地,尋找更多案件細節。
老舊村改造引發矛盾
書記已經給了賈家優惠政策,但賈家有搞特殊的,這讓很多村民不滿意。
位於石家莊市北部的長安區高營鎮北高營新村,近兩年因實施舊村改造發生了巨大的變化。2015年大年初一,該村村民賈敬龍在春節團拜會上當眾用射釘槍將村主任何建華殺害。這場兇殺,就與舊村改造工程有關。
居委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村裡從2009年開始動員拆遷,2010年正式啟動。當時全村人口2800多,有701戶。對於村裡的搬遷安置方案,「96%以上的村民都同意」。
根據這份方案,村裡拆遷的平房每戶直接補償200平米樓房,同時還可以購買100平米的平價房,平價房的價格最高不超過每平米1400元。「第一期白給100平米,再允許購買100平米,等舊村改造完成後再白給100平米。」實際超出的樓房面積,則根據不同樓型來補差價。
石家莊中院對該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賈敬龍的父親賈同慶作為戶主,於2010
年11月籤訂拆遷協議。
村民範某某對記者說,「村裡人都是給一套就拆了,書記(何建華)給他們一個優惠政策,又分了一套,但賈家都拿到兩套房子了還不拆,還說結婚房子住不開。賈家有搞特殊的,這讓很多村民不滿意。」
對於自己領到的兩套房,賈同慶說,第一套是自己主動要求按照平價購買的,總價14萬多,當時付了6萬,欠了8萬多。第二套房是置換的,其中100平米按協議是白給的,超出部分應交房款2萬餘元。而自家二層樓的9萬多元評估價款,村裡還沒有給他。
而本案判決書中北高營社區居委會財務室出具的收據顯示,賈同慶的兩套住房還應交給村裡110291元購房款,村裡將原本要支付給賈同慶家二層評估費和搬遷費93413餘元用於衝抵了賈同慶所欠購房款,除此之外,賈同慶還欠村裡購房款16878元沒交。
婚事告吹全怪村主任
什麼都沒有了,婚沒結成媳婦沒了,工作也沒了,所有的理想都破滅了,就一直想找何建華報仇。
賈敬龍究竟為何要殺村主任何建華?這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
「跟村裡籤這個拆遷協議,有跟賈敬龍溝通過嗎?」記者問賈同慶。
「沒有,都是我自己做的主。」賈同慶說,賈敬龍對他決定籤訂拆遷協議十分不滿。「賈敬龍後來跟我說: 我租房子,你們也不應該不跟我說就籤了。 」
賈同慶告訴記者,他家的舊房是分兩次被拆的。第一次是2013年初,只拆了門廳、前房梁和樓梯。拆遷的人走後,賈敬龍跟他說要斷絕父子關係,隨後就搬回了舊房二樓居住。
調查顯示,2013年5月7日,北高營村村委會根據與賈同慶籤訂的協議,組織人員對賈家的舊房實施了拆除。此時,賈同慶已經搬到了新房居住,而守在舊房中的賈敬龍與拆遷人員發生了衝突。
賈同慶對記者說,舊房被拆後,賈敬龍就再也沒有回家住過。
賈敬龍的供述記載,改造拆遷的事情讓他「感覺很沒面子,一氣之下就從家裡搬出來了,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拆房之前,賈敬龍一直住在二樓。」賈同慶說,賈敬龍計劃當年5月25日同女友在舊房結婚。家裡人曾勸他去新房裡結婚,雙方
父母還一起選了三個臥室的其中之一作為婚房。但賈敬龍「堅持要在二樓上結婚」。
至於後來賈敬龍與女友為何不結婚了,賈同慶稱他不知道具體原因。
賈敬龍當時的女友呂某某拒絕了記者採訪,但判決書中她的證言記載,家人都主張在新房裡辦婚事,「她父母和賈敬龍父母都勸賈敬龍,讓他倆在新房裡辦婚事,賈敬龍還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會對著幹,後來她父母就不同意他倆的婚事」。
婚事告吹,賈敬龍把所有的帳全算在了何建華的頭上。「自己覺得什麼也沒有了,婚沒結成媳婦沒了,工作也沒了,所有的理想都破滅了,就一直想找何建華報仇。」賈敬龍的供述如此記載。
調查顯示,為了報復,賈敬龍買了一把仿真手槍、三把射釘槍和射釘、射釘彈等,並對射釘槍進行改裝。普通的射釘槍需要將槍頭抵住物體才能發射,而賈敬龍改裝後的射釘槍可以隨意發射,且威力巨大,射出的鋼釘可以打透五合板。除了購買、改裝武器,賈敬龍還買了一輛紅旗牌轎車。
「用射釘槍打何建華後腦部就是想報仇,打別的地方起不到我想要的作用。」賈敬龍的供述寫道。
團拜會現場傳來槍聲
起初以為是村裡哪個年輕人在跟何建華鬧著玩。但很快,她就發現地上的何建華不對勁。叫他,沒反應。伸手去扶,摸了一手血。
「這個人,從小就住過幾次監獄。偷盜,搶劫,耍流氓。一個村的都知道。」賈同慶如此評價何建華,「怎麼入的黨,怎麼當的書記(村主任),我說不清。」
在高營鎮黨委組織部門,記者看到了何建華的2015年村(居)委會主任候選人資格審查表。審查表上的「紀檢意見」「綜治辦意見」「派出所意見」欄中均為「同意」。
記者又走訪了石家莊市長安區黨委,區委組織部工作人員說:「北高營村在2011年變為社區,在村支書的人選上,區、鎮兩級黨委政府都進行了嚴格的審查。鎮黨委、紀委、派出所等6個部門給了意見,區紀委、公安、檢察院還有市公安局也都對人選進行了篩查,何建華沒有前科,這件事審查過了。」
長安區紀委工作人員也表示,區紀委方面沒有收到過關於何建華的舉報信。
「何書記是我們村的一個人才,以前村裡窮出了名,欠了60萬外債。他來了以後,村裡經濟才逐步發展到現在。」居委會會計邱某某說。
邱某某也是何建華被害時,距離他最近的人。
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早上9點多,身穿藍色西服的何建華從北高營新村春節團拜會臨時搭建的臺子上講完話走下來。一支老年人舞蹈隊登臺,團拜
會現場熱鬧起來。舞臺正前方還聚集著剛表演完節目的北高營小學幾十名學生。
「我跟書記說,今年的節目排得挺好,都能上電視了,這麼整齊。剛說完,眼裡餘光看到一個人過來了,穿著淺色棉襖戴著帽子,手往書記頭上一頂, 啪 的一聲。我一回頭,就看見書記倒下去。」接受記者採訪時,邱某某仍然清楚地記得當時發生的一切。
最初一瞬間,邱某某以為是村裡哪個年輕人在跟何建華鬧著玩。但很快,她就發現地上的何建華不對勁。叫他,沒反應。伸手去扶,摸了一手血。再一看,何建華側臉上冒著個釘子頭。邱某某腦子裡「嗡」的一聲,馬上大聲呼喊起來。
現場一片混亂。由於巨大的音樂聲,與何建華相距不遠的村民何某某並沒有聽到槍聲。聽到有人喊「打人了」,他扭頭一看,一個人正朝西邊跑去。
人們手忙腳亂地關了音樂,圍攏過來。邱某某清醒地意識到應該先打120再打110,握著手機的手卻怎麼也不聽使喚。幾名老師向現場的孩子們大喊「別動」。何某某和不少村民已經一邊喊著「打人了」「截住他」,一邊開始追趕行兇者。
這時,行兇者賈敬龍正迅速跑向事先停在團拜會現場西側的紅旗車。
自稱想去派出所自首
大家要上去抓他,剛到跟前,他從車上下來了,拎著把槍。大家趕緊躲開,誰都不敢上前。
據何某某回憶,追著賈敬龍從團拜會現場跑出來的村民大概有十幾人。但賈敬龍很快跳上紅旗車,「開車就躥出來了,誰也不敢上前,上前怕給撞死。」
此時,北高營新村治安聯防隊的金某某和另一名隊員就坐在團拜會現場的另一輛車裡。聽到喊叫聲,看到一個人從團拜會現場跑出來,他知道出事了,便要發動汽車前去追趕。沒想到車一時之間打不著火,待車子終於啟動,紅旗車已經跑出了幾百米遠。
根據金某某的描述,賈敬龍逃離現場開車拐上了一條往南去的並不寬敞的小路,金某某等幾個人的車在後面追。很快,金某某看到一輛銀灰色小車從他們的麵包車身邊超過,加速向紅旗車追去。這輛銀灰色小車上坐著的,後被證實是何建華的兒子和侄子。
紅旗車往南疾駛了一公裡左右,左轉往東行駛,七八百米後,銀色小車終於追了上去。「砰」的一聲,銀色小車的車頭撞上了紅旗車的側後方。紅旗車當即失控,車頭朝北歪到了路邊,右後輪胎滾出十米開外。
這時後面的車也趕到了。「我們要上去抓他,剛到跟前,他從車上下來了,
拎著把槍。」金某某向記者講述道,「我們趕緊躲開,誰都不敢上去。」
「如果不是他老拿槍指我們,早給抓住了。聽靠得近的人說,後來他還開了一槍。」金某某說,賈敬龍下車後繼續往東跑,並不時將手中的射釘槍指向圍過來的人們,威脅大家不要靠近。
賈敬龍的供述也記載,開車被村民用車撞停後,用手裡的射釘槍開了一槍。
金某某回憶道,現場僵持了一會兒,銀灰色小車再次趕到,將賈敬龍別倒在地。直到賈敬龍手中的射釘槍摔在地上,人們這才一擁而上將他按住。
判決書顯示,賈敬龍的手機草稿箱內存有一條簡訊:「我以顫抖激憤的心潮按下群發,以熱淚感饋關心我之簡訊對方;狂野在報仇何建華的自首之路……」但這條簡訊沒有被發出。
據辦理此案的石家莊市長安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介紹,賈敬龍當天中午就在病房裡接受了警方第一次訊問。他交待了案發經過,包括如何預謀、如何改裝射釘槍等細節,但並未提到自首的問題。在第二天的訊問中,賈敬龍才說了一句「我想著去長豐派出所自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