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青島廣播電視臺「行風在線」欄目中,青島市供熱發展中心主任於希軍介紹,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採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於18℃。該標準的設定經過了多方論證,全市供熱系統將以18℃為底線,努力達到讓市民感到舒適的採暖溫度。
於希軍在「行風在線」欄目中解答市民提問。
於希軍介紹,國家室溫設計規範為16℃-24℃。在2007年以前,青島採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標準為不低於16℃,近年來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滿足市民冬季取暖需求,青島市經過充分的論證,決定將最低溫度提高2℃,設為不低於18℃。
他表示,年輕人與老人、小孩對溫度的感知不同,18℃的底線標準基本可以平衡不同人群的需求。此外,室溫標準每提高1℃,熱力公司的供熱成本將提高3%-5%,市民採暖用熱的費用也會相應提高。經過綜合考量與科學論證後,青島市採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標準確定為不低於18℃。
據了解,當前《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採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於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於10℃。根據青島市物價局文件規定:居民採暖用熱價格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積,非居民採暖用熱價格為33.06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嶗山區34.79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於此同時,於希軍表示,18℃是一個底線標準,全體供熱系統將共同努力,為市民提供溫暖舒適的採暖體驗。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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