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幹得差的人很容易離職,而認真負責的人離職時會被刁難
大家有沒有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平時工作吊兒郎當、調皮搗蛋的員工,離職辦手續的時候,非常順利,幾乎沒有遇到什麼阻力,即便是他有還欠公司的,只要不是太多太大的,一般都會忽略的。其實,這也容易理解,因為誰也不想這種人在公司多待一會兒,早走早好,於是,一路綠燈。
相反,平時工作認真負責、有能力、有好口碑的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卻遭到了公司的層層阻礙因為其工作認真負責,公司不想放人,先是竭力挽留,但看到人家是去意已決,沒辦法挽留了,於是便變著花樣來使絆,在交接工作上,設置障礙,讓他辦理離職的過程非常艱辛,甚至讓你付出一定的經濟損失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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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案例,相信大家都看到,甚至遇到過。
前面一種,完全可以理解,這種幹得差的,像棄子一般,公司也好,同事也好,巴不得這樣的人早點離開,同時,單位不想惹麻煩,怕他們胡攪蠻纏,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所以會像送瘟神一般,早走早好。而面對認真負責的員工,單位可不這樣想。柿子先挑軟的捏,對人對事是這樣,單位也是一樣,老實本分的員工,不講條件,習慣執行落實,哪怕是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一般也不會抗爭。因為單位清楚地知道,這類人不會胡攪蠻纏的,跟那些沒有底線的員工不一樣,一般會息事寧人,不會鬧騰的。
對待這樣認真負責的員工,單位一般都會挽留的,挽留不住,公司會想,自己留不住的,也不能輕易地給別人,只能設置障礙,要麼是領導不籤字,要麼是故意刁難,要麼是各個部門踢皮球,推來推去,在工作交接方面,提出過分要求,到最後,要麼剋扣工資、獎金,要麼賴掉以前的承諾,能不給就不給,一來是想通過設置障礙的方式,讓你知難而退,打退堂鼓,回心轉意,二來,實在不行,那就讓你走得很不開心。
當然了,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也不要怕,真正撕破臉皮,也不用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要我們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到位,到時間,我們就可以離職走人,單位剋扣你的部分,都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
如果有人不願意花時間、花精力去走這條路,也沒有錯,因為耗費這麼多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倒不如用這糾結的時間去做更多有價值、意義的事情,這點損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不用糾結,不能丟了西瓜,撿了芝麻。
如果由於自己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很強,建議這樣的人,離職前,應當早作安排,提前培養好接班的,這樣不僅是為企業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負責,不然,你想走,沒那麼容易,企業說,你什麼時候把人培養好了,讓他獨當一面了,你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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