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副駕駛位的車窗玻璃被擊碎。
寶馬車司機被開罰單,始終不肯抬頭。
交警對一司機進行酒精測試。
深圳新聞網訊 前日濱海大道醉駕飆車致慘烈車禍,三條生命逝去。血淋淋的慘劇顯然沒有警醒一些人,昨日凌晨交警進行大規模「獵虎」時,就遇到酒駕的寶馬男拒絕接受酒精測試。交警隔窗勸說半個多小時無效後依法取證,將車窗擊破並對司機黃某進行酒精測試,結果該司機的血液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昨日,此舉在網絡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支持交警「給力」做法,也有網友擔憂交警此舉的合法性。
【現場】
寶馬男被勸半個小時不開窗
昨日凌晨1點至4點,交警在全市設38個點開展「獵虎」行動,特別在酒吧和食街周邊路段進行例行查處,並對深南、濱海大道、北環等主幹道採取封閉路段方式查處。此次行動抓獲22宗涉嫌醉酒駕駛行為,44宗酒後駕駛行為、3宗無證駕駛行為、2宗假套牌行為、1宗不配合執法行為。
在深南東路的查車點,一名駕駛寶馬X5的男子在被交警攔停後一直不下車、不開窗接受檢查。交警隔窗勸說半個多小時無效後依法全程錄像取證,遂在保證駕駛人安全的情況下,將副駕駛位的車窗擊破後,對司機黃某進行酒精測試。黃某酒精測試結果為62mg/100ml,根據有關標準,交警認定其屬於酒後駕駛。
在福田區COCO PARK附近的查車點,記者現場看到3宗躲避查車加速衝卡的行為,還有一宗現場「頂包」者,被監控攝像頭拍了個正著。
【律師釋法】
交警做法有合法性
交警「砸窗查酒駕」的行為,是否合理合法?昨日,記者採訪了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歐湘富。歐湘富律師告訴記者,交警是否可以「砸窗查酒駕」在法律上還沒有明文規定。但根據法律規定,民警執法時遇到阻礙,並且合理懷疑對方有違法行為,是有權採取一定措施的。
在交通違法這方面,交警通常採取的是扣車、拖車的做法。但是查酒駕、醉駕又有一定特殊性體內酒精存在「時效性」。在此案中,交警對司機進行了半小時的勸說,司機仍拒絕下車接受檢查,況且車停在路上妨礙交通。綜合上述情況,交警在確保涉事司機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砸開車窗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可以視為其對影響執行公務行為採取的合法措施,否則交警無法正常開展查處醉駕的公務行動。
歐湘富還提醒,妨礙民警執法,可能被治安拘留甚至判刑。《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二條就是「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如果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情節就更加嚴重,已涉嫌妨害公務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反響】
「砸窗查酒駕」引熱議
遇到拒絕檢查者,交警「砸車查酒駕」,在深圳尚屬第一次。在「深圳交警」微博上,不少網友對此發表了評論。記者了解到,大多數網友對交警嚴查醉駕的舉動表示支持,但也有少數網友擔心交警此舉的合法性。
贊成派
砸得好!
想想那三條無辜的生命!
@魂淡洗襪子切:警察有強制權吧。就是普通民警例行巡查,發現異常也有權破門吧。
@娣花:砸得好!想想前天濱海大道那三條無辜的生命!
@昏頭雨菡:先禮後兵,後果自負。讓存僥倖心理的人別再抱幻想,好!
@民族智能終端Coolpad郭秀麗:懂的什麼叫執法嗎??抗法的人要承擔所有結果,在美國只要交警發出警示,他們都要乖乖下車,哪裡像中國這麼多牛人!!
@攝影師嘯嘯:支持交警的行動!這樣才算執行力,給那些酒駕者以警示!
@生活涮涮鍋: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就是緣於酒後駕駛,對醉駕必須嚴懲,對這種不接受檢查的更加要嚴厲處罰。
@國際海盜:查得好!要不是被查,說不定又要出大事了,又要死幾個無辜生命。為什麼有了這麼多次血的教訓,愛喝酒的人還要開車以身涉險!請珍惜自己的性命,珍惜他人的生命!
謹慎派
砸車窗是否有依據?
@美天意:請普及下法律知識砸車窗是否有依據?支持嚴查酒駕。
@張雷VSOP:我以前還想碰到警察就不開門,一直睡到酒散,看來在深圳不行啊,交警給力!
@大川好攝:砸車窗是不是執法的必須程序,還是請普及一下法律知識。是不是警告後就可以執行,跟鳴槍警告的意思差不多?
昨日凌晨1時至4時,市公安局交警局開展「獵虎173」行動。交警在全市設38個點,重點對食街、酒吧等場所周邊道路進行查處,並對深南路、濱海大道、北環路等主幹道採取封閉車道的方式逐車檢查。通過3個小時的行動,警方共查處醉酒駕駛22宗、酒後駕駛44宗,無證駕駛3宗,假套牌2宗,不配合執法1宗。
昨日凌晨3時20分左右,在深南東路查車點,一名駕駛寶馬X5的男子在被交警攔停後一直不下車、不開窗接受檢查。交警隔窗勸說半個多小時無效後依法全程錄像取證,將車窗擊破並對司機黃某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6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3時28分,「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此事,引來眾多網友的評論。有網友認為,深圳交警的這種做法「涉嫌暴力執法」。
為此,昨日多個媒體微博對此事讓網友進行投票,分三個選項,分別是「支持」、「不支持」、「不好判斷」。截至記者昨晚8時截稿時,投票結果出爐,投「支持」票的網友要明顯多於其他兩個選項的票數總和。
像某媒體微博共有2170人參與投票,其中「支持」的有1253人,佔57.7%,「不支持」的網友佔34%,8.3%的人選擇了「不好判斷」。
網友博博與微微投了「支持」票。他(她)表示,「酒駕後果不可預料,可能的嚴重後果值得這樣做」。其他支持交警做法的網友基本都認為酒駕後果嚴重,應該嚴懲。
投「不支持」票的網友,除少部分認為「涉嫌暴力執法」外,更多人的態度也比較明確,那就是「之所以不支持砸窗,是覺得交警還可以來更狠的」。像網友「白的丁」認為:「不支持砸窗,但支持以妨礙執行公務把他行政(或刑事)拘留」。
昨日,市交警局並未對此事向媒體發表評論。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警告訴記者,像這種情況,交警在現場已勸說了半個小時,最終才選擇使用砸窗這種強制性手段,不能認為是暴力執法。「無論怎樣,希望大家不要喝酒駕車,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記者 黃 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