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判斷是否喜歡一個人要依據有沒有心動。當遇到那個他,克制不住的小鹿亂撞,無法隱藏的傻笑,都提示我們,愛情來了。
而心動就一定是因為喜歡嗎? 答案是 :不一定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實驗,讓男士經過一個危險係數比較高的索橋後判斷女性的魅力值,結果發現,在心跳加速後普遍認為她更有魅力。
這就是著名的吊橋效應實驗,他提出當一個人提心弔膽地過吊橋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這個時候,碰巧遇到一個異性,那麼他就會誤以為眼前出現的這個異性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從而對其產生感情。
這種情況下的心跳加快就是心動嗎?顯然不是,但是我們的大腦會自動解釋為這就是愛情來了。
安安和他正處於曖昧期,正是關係迫切需要得到突破性進展的時候,於是,倆人去看了電影,看的是個恐怖片。時至今日,安安依然記得那是心跳加快時與他的對視,真的是驚鴻一瞥,一眼萬年,當時覺得,這輩子就是你了,你就是我要愛一生的人。
心動,始於心跳,這種心動,不單單是愛情,更多的還是在恐懼場景下引起的心跳加速。安安將這種心跳解釋為心動,你呢,是否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喜歡一個人,是突然的,可能僅僅是他身上的香水味讓你感到心安,你就將這種心安歸結於他這個人,認為這個人是可靠的,是你喜歡的,這樣的心動可以說是草率,但是也可以理解,畢竟,心動往往都是基於一個能夠觸動我們的特質。
在生活中,我們需要明確的區分是恐懼還是真的心動,或者是去認真考量我們喜歡的究竟是他還是這樣的「他們」嗎?我想,是不需要的。
我們喜歡的本就是一類人
人有百樣,物有百態,我們所鍾情的,卻只是固定的一種。熱烈與內斂,總有一種是你的菜,也只能有一種是你的菜。人總不能今天喜歡吃廣式早茶,明天就改了熱衷重慶火鍋了吧,如果真是這樣,相必身體也會提出抗議。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自己,我們的脾氣秉性,喜好,都是獨特的。這也造成一個結果,那就是我們喜歡的人也註定是一種,有人會說,不是啊,我的前女友前男友們不是一個類型的。這很好理解,證明他們都不是你真正的另一半,不然,何來分手之說。
相遇就是緣分,不可替代。
如張愛玲所說:於千萬人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問一句:「哦,你也在這裡麼?」
既然,你我相遇,不妨大膽一些,上前去問一句:要認識一下嗎
我想,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了,相識、就有無限可能
只要結果是好的,何必究其細節
仔細想想,我們努力去做這做那,好好學習,努力工作都是為了什麼?
過程論是說為了享受這個過程,學習使我快樂。不論是否得到了真正的快樂,整個生命過程是不可以按下暫停鍵的,踏上人生旅途,我們勢必要一往無前堅持到底。
結果論說哪怕在感情路上,哪怕磕磕絆絆,吵吵鬧鬧,只要我們始終在彼此身邊,就夠了。
是心動還是恐懼,是他還是他們,似乎不太重要,何必糾於細節。
愛,就是愛了,跟著感覺,隨著心跳,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