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南京某大學原副教授馬某等22人「聚眾淫亂案」,7日上午在南京市秦淮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秦淮檢方指控,馬某等被告人犯聚眾淫亂罪,應予追究刑事責任。
據調查,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間,馬某等人通過網絡結識後,分別結夥先後在南京多處酒店和馬某家中進行淫亂活動,其中馬某組織或參加18起。2009年8月17日,被告人向某邀集肖某等人,在南京下關某快捷酒店進行淫亂活動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其餘被告人之後陸續被抓獲歸案,或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檢方認為,馬某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按規定,對聚眾淫亂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據悉,這是自新刑法修訂以來,以「聚眾淫亂罪」起訴、涉及被告人數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
雖然被司法機關定性為「聚眾淫亂」,但此案的被告人自稱為「夫妻旅遊交友」,馬某則聲稱「換妻比婚姻出軌要高尚」。根據檢方提供的資料,22人中僅有兩對夫妻。
因主要被告人系南京某大學原副教授,又因涉及的罪名存在爭議,此案引起輿論廣泛關注。法院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對此案不公開開庭審理。(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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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