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3歲的副教授馬堯春(化名)被控聚眾淫亂罪於今日(7日)在(江蘇)南京秦淮區法院受審。與他同時成為被告的還有21名男女。該案遭起訴的人數之多,可能創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以「聚眾淫亂」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
起訴書顯示,22名被告中除去一名大學副教授,其餘多數是普通打工者。職業包括保安、營業員、職員、計程車司機,另有6人無業。也並非外界盛傳的「白領換妻俱樂部」,因為除了三對夫妻,其他人均為單身。馬堯春說,「被起訴的人裡應該是有4對夫妻,有一對離婚了,他們離婚和換妻無關。」據馬堯春說,圈中的白領不少,還有老師,年紀多數是30到40歲之間,馬堯春是年紀最長的之一。他透露,自己和另外兩名網友曾經與一名從廣州「打飛的」過來的女白領「玩過」。由於這個女白領只參加過一次活動,檢察院最後決定不予追究。
被指參與聚眾淫亂18起
檢察院指控:嫌疑人主要通過「夫妻交換」、「走錯房間」、「南京派對」等QQ群,「公開交流性體驗」,進而「聚眾淫亂」。馬堯春組織或者參加聚眾淫亂活動18起。
但馬堯春認為自己不是犯罪。他說,對「聚眾淫亂」這個罪名毫無概念,「要是知道就不幹這些事情了」。但他也很清楚自己面臨什麼樣的指控。《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領刑,他將成為20年來第一個因為「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主動求助「許霆案」律師
案發後,曾經代理「雲南許霆案」的姚永安律師在網上發表了一篇聲援文章,馬堯春主動給他打了電話。
姚永安與南京的薛火根律師就辯護立場進行了協調,雙方都主張做無罪辯護。姚永安認為,《刑法》規定的聚眾淫亂罪,是指召集他人胡亂進行的猥褻性交行為,而馬堯春從事的活動屬於性遊戲,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一男一女單獨進行,沒有胡亂性交,而且進行了兩年多,也沒有影響社會秩序,不構成聚眾淫亂罪。
自辯一:「我們堅持淫而不亂」
那麼這些人每次玩性遊戲是怎麼聚到一起的呢?
馬堯春說,就是通過出去遊玩,然後大家說玩一玩,就脫脫衣服互相看看,想做的就做一做。「都是熟人帶熟人,QQ上很多這樣的群,成員都有交叉的。有時在這個群裡混熟了,會把其他群裡的人帶進來,但太亂也不行,我們堅持淫而不亂,有個銀行的職員,本科畢業,每次來帶的女人都不一樣,後來我們就不讓他來了。你願意來就必須遵守我的規章制度,你的文化水平收入身份什麼的都不重要。」馬堯春說,參與他們遊戲的,最小的20歲,最大的比他還大兩歲,大專文化的居多,本科以上的少。
自辯二:「比搞第三者要高尚」
「我認為,參加我們這個活動比搞第三者要高尚,搞第三者偷偷摸摸的,見不得人,不如我們。我的一些學生知道這事後,也比較體諒我,不認為我是犯罪。」
對於換偶和交友,馬堯春有一個基本觀點,他需要從中獲得的並非快感,而是轉移注意力,讓自己不再想起前妻。
他的家族有四個精神病人。「我母親,年輕時精神病,現在痴呆了;我二姐,22歲精神病爆發,裸體到處亂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發,2007年10月自殺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發,跳錢塘江自殺,後獲救。」(據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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