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防騙大數據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凌正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被告人李梅等人明知凌正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仍積極參與或提供幫助,均屬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追究李梅等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凌正自我辯護時稱,自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應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其辯護人則稱,應定性為單位犯罪。
但公訴機關認為,凌正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客觀上具有相關行為,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對於本案是否構成單位犯罪,在案證據能夠證實大志公司以犯罪活動為主要活動,其公司活動主要以凌正意志為準。
最後陳述時,63名被告人均請求法院依法從輕、從寬處罰。
11月3日22:40分許,法院宣布,由於本案重大、疑難、複雜,不當庭宣判,待合議庭評議後再擇期宣判。
線上+線下雙管齊下
公開資料顯示,凌正為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大志集團)的法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該公司成立於2009年6月,註冊資本約1億元人民幣。
除了大志集團,凌正還關聯著17家公司,公司陣容體系龐大,其作為法人的就有安徽大志房地產開發、安徽嘉士頓酒店管理、上海浩祿投資管理等12家公司,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達14家公司。
其中,還包括「安捷財富」「智佳金服」兩家P2P平臺。
根據庭審以及警方此前的通報,凌正等人主要通過線上+線下兩大渠道非法吸引客戶投入資金。
線上渠道方面,2014年以來,凌正等人利用「安捷財富」「智佳金服」P2P平臺,以提供借貸中介服務為名,通過發布虛假的房屋抵押標、車輛抵押標等借貸標的,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平臺虛假宣傳借貸標的由嘉仕頓酒店做擔保,由凌正控制的興海公司、中永公司、駿博公司做資產回購。
凌正供述,「安捷財富」和「智佳金服」發布的宣傳內容,只有約百分之二十是真實的。
具體操作上,凌正指使大志集團產品部負責人等,採取軟體PS的方式,偽造企業營業執照、房產證、房產抵押他項權證等資料,製作虛假標書,以大志集團員工名義在平臺上發布上述偽造標書,並以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做虛假擔保。
線下渠道方面,大志集團的融資業務模式,就是讓業務員到人員密集的地方派發傳單、招攬客戶。傳單上面有派發人員的姓名及聯繫電話,宣傳大志集團實力雄厚、有大量的固定資產等信息。
據集資參與人陳述,他們大多是通過大志集團散發的宣傳單、廣告以及機場的宣傳等得知該公司並進行投資的。大志集團的理財業務員告訴他們,公司經濟實力雄厚、信譽好,有很多資產可以償還本息,還可以用房產進行抵押。
高息誘使投資,投資款用於炒房
為了吸引眾多集資參與人投入資金,凌正等人許以高息。凌正稱,自己是根據客戶借款金額多少來計算利息,比銀行利息高。
線上方面,兩家P2P平臺吸收資金時,承諾的年利率7%—24%不等;線下方面,年利率為16.20%—48%不等。
庭審時凌正表示,到大志集團投資的客戶遍布全國,為不特定的客戶。
在庭審中,凌正還表示,吸收的資金除了還本付息之外,主要用來買房和炒房,還有投資其他的商貿公司之類的。
2018年11月7日,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發布的通報顯示,警方已查封凌正、李梅房產177套,其中長沙房產87套,面積共計8550.57平方米;合肥房產90套,面積共計35507.37平方米。
此前,安徽嘉仕頓酒店管理、安徽凌梅貿易等公司名下70套房產已被查封;凌正實際控制的涉案公司名下近4萬平方米的土地也被查封。
附被告人名單:凌正、李梅、龔中寶、弓宸昊、徐寶樓、張楊、謝燕、何家勁、張磊、徐遠雪、張雲、周建、董天舒、吳世超、李曉飛、李海燕、李玉、沙從雲、程佳麗、田焜、李傳宇、王文玉、賈丙祥、楊陳虎、宋飛飛、何麗麗、王浩、饒高翔、周增能、胡俊、張潔、韋強、夏飛、戴兵、劉國生、許旺松、李華斌、李明、李媛媛、胡乃如、馬小龍、趙光菊、楊聖明、張萍、王華保、夏小紅、梁維聖、沙從嬌、胡芳、張順根、王家峰、郭海芹、丁凡、羅海兵、何飛、鄭強、許婧、劉宜鎖、侯春開、俞承、元勁松、劉勵、夏登駿。
(原標題:1.5萬人損失近24億!這起P2P非法集資案開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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