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水處理網訊:摘要:針對天津港危化品倉庫「8•12」爆炸產生的事故汙水,通過分析特徵汙染物及其汙染途徑,制定了水汙染控制技術方案,有效阻斷了氰化物對後續汙水處理廠生化處理系統和受納水體的影響。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於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爆炸發生後,環保科技人員火線出擊,迅速投入到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準確甄別特徵汙染物,分析其汙染途徑,制定相應的水汙染控制技術方案,以防止特徵汙染物對後續汙水處理廠生化處理系統和受納水體的影響。
1爆炸事故水汙染特徵
1.1主要汙染物成分
以事故點為核心,半徑3 km範圍內,分別布設了地表水、雨汙水和海水監測點,並對pH、COD、氨氮、硫化物、氰化物、三氯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等多種汙染物進行檢測。對照《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的二級標準,部分監測點位的COD、氨氮和氰化物超標,且濃度隨時間呈下降趨勢。根據水體中超標汙染物對水環境和人體的危害程度,本次事故主要汙染物確定為氰化物。
氰化物是一種以有機或無機形式廣泛存在的含碳氮自由基化合物。所有形式的氰化物都具有劇毒,與氰化物短時間接觸會引起呼吸急促、身體顫抖和其他神經系統反應,與氰化物長時間接觸會引起脫水、甲狀腺病、神經破損甚至死亡。據調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事故發生前堆放了約700 t氰化鈉,爆炸發生後,部分氰化鈉進入區域內雨汙管網和排水明渠,導致其中氰化物超標。
1.2主要汙染途徑
(1)中心爆炸坑。在爆炸事故核心區有1大2小共3個汙水坑,大的汙水坑直徑約70 m,小的直徑約10 m。初步判斷水坑主要由爆炸形成的土坑被消防水和爆裂自來水管漏水添注而成。根據初次檢測結果,爆炸坑汙水氰化物超標較多,但後期坑內水的氰化物含量逐步下降,滿水條件下氰化物最高濃度在35 mg/L以下。
(2)雨水管網。
爆炸事故區半徑3 km範圍內,有多個獨立的雨水管網系統,主要是天津港物流園區內的7座雨(汙)水泵站,由於雨水管網與明渠相連,如遇大雨天氣,有直接導致含氰化物汙水溢出影響周邊環境的風險。
(3)排水明渠。
爆炸事故區半徑3 km範圍內,有天津港明渠、躍進路明渠、東排明渠、吉運東路明渠等多條排水明渠。排水明渠直接與外界環境相連,如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含氰化物汙水也有擴散到外界水體的風險。
(4)坑窪地。
爆炸點周邊區域由多個地勢相對低洼的汽車車場、建築施工基坑和待建工地組成,由於核心區域雨水幹管被堵截,雨水管網內水位抬升,從而進入上述地勢相對低洼的區域,併集聚了氰化物超標的汙水,容易對局部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汙染。
2事故水汙染控制技術方案
本次事故水汙染控制技術方案的選擇遵循了以下原則:①安全第一,處置過程首先確保人員和環境安全;②疏堵結合,多管齊下,越快越好;③措施果斷,不遺留地下水汙染隱患。
2.1堵截
為保障事故區域內含氰化物超標的汙水不通過地表徑流排出影響近岸海域及周邊環境,同時也為防止外界區域排水、徑流進入該區域增加受汙染水量並提高治理難度,堵截是最有效的方式。現場封堵措施主要涉及4個排海口和8個汙水井,在吉運東路明渠設置2道攔壩,在東排明渠設置1道攔壩。
事故發生後,保稅擴展區汙水處理廠已與事故範圍內企業斷開管網聯通,排口(一號雨水泵站)落實三級審批,並在一號雨水泵站設置臨時移動式破氰裝置,確保達標排放。
2.2外運與外輸
為了儘快減少中心爆炸坑和泵站中的汙水量,防止有害汙水對地下水和外部水體的汙染,採取了部分汙水由危廢運輸車輛外運至危廢處理中心進行處理的方式。天津合佳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出動了20多輛危廢運輸車輛,每天往返運輸三四十趟,對北港東三路雨排臨時泵站及圍壩內汙水進行抽取外運。
綜合考慮爆炸坑周邊的地形、構築物情況、水文地質條件,敷設了抽水管道,採用潛水泵抽取坑中汙水,輸送到外擴區具備處理條件的位置,然後安裝臨時破氰裝置去除氰化物,出水根據水量和含鹽量情況,決定是否可以匯入現有拓展區的汙水處理廠,其餘汙水運至區域內的其他工業廢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北極星環保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北極星環保網合作媒體或網際網路其它網站,北極星環保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