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小白鑑定真假進口酒的方法之一:看紅酒的條形碼,6開頭的為國內灌裝,3開頭才是法國原瓶進口。這是網絡上各種鑑假小妙招中,出鏡率最高的,也是最侮辱智商的!試問,紅酒都能仿冒,條形碼為什麼不能仿冒?
1、簡單說說商品條形碼
市面上流通的商品,都有一個條形碼。商品條形碼具有唯一性,每款產品的條形碼互相獨立,各不相同。條形碼又分為多種類型,零售領域應用最廣泛的是EAN-13條形碼。EAN-13是歐洲物品編碼(European Article Number)的縮寫,由13位數字組成。前面三位數字為國別代碼,例如中國的國別代碼為690~699。第四位至第八位,為廠商識別代碼。第九位至第十二位,為商品代碼。第十三位是校驗碼。
以張裕的一款紅酒為例,條碼號為6901584401051。其中,690為中國的國別代碼,15844為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分配給張裕的廠商代碼。0105為張裕內部對這款紅酒的編號。最後一位數字:1為校驗碼,通過前12位數字計算而來。
條形碼並不具備防偽功能,通過條形碼生成器,輸入數字就能生成條形碼。百度上就能搜索出一大堆,造假者可以任意生成條形碼,只要他們知道編碼。
只要條形碼上編號不是胡編亂造的,就不可能從條形碼上看出一款酒的真偽。如何查看商品的條形碼是否真實有效呢?登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的網站,輸入條形碼號,可查詢到廠商信息。國外的條碼照樣能查詢到,如果無法查詢,則商品一定有問題!
2、國產的商品,也可以使用國外的條形碼
前文說了,條形碼的前三位數字是國別代碼。表示,這個條碼是屬於某國、某企業的。但是,並不能說明商品的產地,因為條形碼是可以授權使用的。國外的企業,可以授權國內的公司,使用他們的條形碼。這在《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有明確規定。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在國內生產的商品使用境外註冊的商品條碼時,生產者應當提供該商品條碼的註冊證明、授權委託書等相關證明,併到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備案,由編碼分支機構將備案材料報送編碼中心。」
特別是一些跨國集團,因母公司產能不足、市場戰略調整等原因。會授權國外的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條形碼生產產品。
例如這款威露士洗衣液,使用的是888開頭的新加坡條形碼。但是,生產企業卻是威露士的廣州工廠。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條形碼只能看出一款商品歸屬於哪家公司。而無法通過條形碼看出產品的產地!
3、國產紅酒,也能使用法國條形碼
前文說過,根據《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國內企業取得境外的授權後,就能夠將國外條形碼,用於國產的商品上。也就是說,國內的酒廠,只要取得法國公司的授權,所生產的紅酒,就能印上法國的條形碼。
這種情況常見於保稅區內的酒廠。從國外進口紅酒原液回保稅區裝瓶,並獲得國外的條形碼授權,之後從保稅區報關入境。利用保稅區「境內關外」的特殊地位,這種紅酒具備真實的報關、出入境檢疫單證、國外的條形碼,可以合法的冠以「原瓶進口」之名!
因此,3字頭的條形碼,未必就是法國紅酒。同樣,69開頭的紅酒,理論上也可以是進口酒,只不過沒有企業會捨棄國外條碼,而使用69條碼。通過條形碼是無法鑑別紅酒真偽的,甚至無法確定紅酒的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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