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是公民個人隱藏的私事和心中蘊含的秘密。坦露與否,這是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然而,在追求君子之風的中國,人們總是不太習慣去承認個體獨自存在的合理性,總是自覺不自覺地力圖使私生活公共化。更不去尊重和保護別人的隱私。君子坦蕩,怎能有不可告人和難以啟齒的隱私私事?個人的一切,都應相組織匯報;組織也有權了解你一切隱私的權力;兒女的一切,都應該毫無保留地告訴父母;夫妻間更是無話不談,無所不知……於是,一方面,人們對隱私問題總是欲蓋彌彰;另一方面,以窺探傳播·公開幹涉他人隱私為快的惡習大肆流行。
觀念的轉變是在一個星期天引起的。那天,剛結婚半年的妻子翻箱倒櫃地搞衛生,發現丈夫帶來的箱子中有一個精緻的小盒子,還上了一把鎖。
「是什麼了不起的秘密,還要上鎖?」「沒什麼。」丈夫臉紅了。妻子不依不饒,非要他打開,他轉念一想,對妻子不應有隱私,於是懷著內疚的心情打開小盒子,原來,盒子裡面裝著他和原來戀人的全部情書和照片。妻子拿起照片:「呀,好漂亮的小姐,你怎麼沒娶她,以前也沒聽你說過?」妻子贊道,但手在發抖,聲音·表情極不自然。
他感嘆地說:「唉,讓有情人終成眷屬,這不過是世人的良好願望罷了」他還在那發幽谷之情,沒注意到妻子的臉色正由紅變白,「啪!」妻子猛地將盒子合上:「行啦,我今天才知道我是你不屑追求的,我和你是無情人終成眷屬,你有本事去找你的有情人吧!」
他呆了,沒想到坦誠換來如此風波。
從此以後就慘了,婚姻雖保住了,但他失去了獨自行動的自由,還有社交的自由,妻子那懷疑一切的目光始終在審視著他。偶爾為不相干的小事爭吵起來,她總要把他和原來的戀人扯進來,說他不愛她,說他是「人還在,心不死」。打那以後他覺得他真的有些「心不死」了。
他的悲劇在於,他不懂得隱私權是屬於法律保護的,即使妻子也無權過問,他也沒義務非要公開。作為夫妻間也大可不必強求一方。在道德允許的範圍內,妻子和丈夫可以在心靈深處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芳草地」,這並非是不忠的表現,應該正確對待。
承認各種生態獨自存在的合理性,寬容私生活的個性化,不僅是現代理性精神的要求,也是世界多元化的大趨勢,只要不違法和不違背道德,任何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隱私,即使是對配偶對領導對父母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