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伴侶之間應該有隱私嗎?
當然有,當看到這個議題的時候,我又升級了一下,把伴侶之間應該有隱私嗎?升級到了夫妻之間應該有隱私嗎?原因不是我要改變這個話題內容,而是我首先要從一個官方的,正面的方式去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說對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官方的應該就是法律了,法律很多的規定只能在夫妻之間找得到,而這些規定卻很難在伴侶之間形成一個定義,但是對於這個議題既然夫妻之間適合,伴侶更應該適合,而普通人就更不要說了。
法律上說,夫妻之間應該有隱私權,這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所謂隱私,就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願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個人信息,(只能公開於有保密義務的人)當事人不願意他人幹涉或他人不便幹涉的個人私事,以及當事人不願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各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所以在婚姻關係中,夫妻之間是有隱私權的。
那麼有人說了既然這樣,是不是伴侶之間就沒有誠信可言,大家可以互相隱瞞欺騙,當然不是這樣,所謂的隱私構成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所謂隱私,是一種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當事人不願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個人信息,當事人不願意他人幹涉或他人不便幹涉的個人私事,以及當事人不願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個人領域。
也就是這件事情只和我本人有關係,而且這件事情不但和別人和伴侶沒有任何關係,而且也不會對別人的生活起到任何影響,不具有不道德性。如果說隱瞞伴侶在外面找第三者,或者隱瞞伴侶做一些對於伴侶有損利益的事情,又或者有些人隱瞞自己的身體狀況而去得到伴侶的愛,那麼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是要受到道德或者法律的懲罰的。
所以說隱私權和欺騙完全是兩個概念,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隱私權是彼此信任的一個體現,只有彼此信任的人才能夠讓對方有自己的空間,有自己的隱私,相對的在那些不自信,彼此沒有信任感的關係中,隱私往往是這對關係走到終點的催化劑。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像兩個圓形,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圓,然後彼此因為某些原因而時刻的在改變著這個圓的運動軌跡,在整個滾動的過程中,我們會因為某些原因,比如工作,上學,或者是戀愛等在某一刻或者長久的重合在一起,隨著關係的變化,時刻改變著重合程度的高低,但是即使是夫妻,戀人,或者親人,這兩個圓都不會完全的重合,而重合在一起的部分就是能夠影響彼此生活的部分,而沒有重合的那一小部分就是屬於我們自己的,而且和別人沒有任何的利益關係的部分。
曾經有一個對於完美伴侶關係的比喻我特別喜歡,兩個人就如同兩塊橡皮泥,一塊是藍色,一塊是綠色,當兩塊橡皮泥柔和在一起的時候,遠遠看去他們是一個顏色,但是走近的時候你就會發現這兩塊橡皮泥雖然一體,但是他們還保有自己的紋路,因此這塊橡皮泥不但具備了以前的特性,但是也具備了更多的其他的可能性。
在婚姻中而那些保有的自己的紋路中的其中一部分就是隱私。
如果你仔細的去看,你會發現這個世界上的人千千萬萬,但是每個人的經歷卻完全不同,因為家庭環境,因為所處的社會環境,又或者是其他原因,而這些原始的作用必然會給這些人造成一些因素留在自己內心深處,而大部分人選擇的是把這些東西永遠的遺留在心中,很多時候,把這樣的事情見一次陽光意味著當事人要重新回到那個場景遭受一次當時的遭遇,所以很多時候尊重對方的隱私也是一種仁慈。
有人說,告訴我,我們一起承擔,真的是這樣嗎?作為伴侶或者夫妻,我們只能參與對方的現在當下的生活,對於曾經除了好奇我不知道有任何的作用,而真正能夠起到作用的只有當你的伴侶對你說出來的時候,那個時候,說明你的參與能夠讓對方變得更好。
所以我經常和身邊的那些想要追尋自己伴侶隱私的人,尤其是對於從前的生活經歷刨根問底的人說,你們其實長了一顆殘忍的心。
我記得以前聽過這麼一個故事<田螺姑娘>。
以前有個孤兒,在田裡撿到一隻特別大的田螺,認為是個奇異的東西,就把它帶回家,放在水缸裡,養了幾十天。他每天早上去地裡勞動,回家卻看見屋子裡有飯食、飲料和熱水,好像是有什麼人做的似的。幾天都這樣,他向鄰居們詢問。鄰居們都說不是自己做的。在這之後,謝端在雞鳴時就出去,太陽剛出來時又悄悄回來,在籬笆外偷看,看到一個少女從水缸裡出來,到灶下生火。最終田螺姑娘說道:「天帝派我下凡,專門為你燒火煮飯,料理家務,想讓你在十年內富裕起來,成家立業,娶個好妻子,那時我再回到天上去復命。可是我的使命還沒完成,卻被你知道了天機,我的身份已經暴露,就算你保證不講出去,也難免會被別人知道,我不能再呆在這裡了,我必須回到天庭去。」講完最後一句話飄然離去。
其實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田螺姑娘,而她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也不會去阻礙別人做任何事情,也不去做損害別人的事情,可是一旦被別人撞見或者看到,最後很有可能就會選擇離開,因為很多時候我們的隱私是每個人最後的底線,是唯一的一塊屬於自己的天地,人生在世,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完全地為自己而活,為親人,父母,妻女,朋友……當把最後一點屬於自己的天地都要被剝奪的時候那麼自己就會覺得在對方面前失去了生活的動力。
最近我一直在追一部電視劇叫做<隱秘而偉大>,其中當沈青禾因為任務而住到顧耀東家裡的時候,她的身份就是隱私,當兩個人關係達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沈青禾如果知道了顧耀東知道她的身份的時候,那麼沈青禾肯定選擇的是離開,這個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別人的安全,因為即使顧耀東不去告發,那麼當她出事的時候,顧耀東就會被當作窩藏共黨,所以有的時候隱瞞隱私也是一種為對方著想。
總之我想說的是人與人之間,不管是何種關係,當然要有自己的隱私,就像你們即使在親密,即使在家裡也不可能時刻不穿衣服彼此相對一個道理,每一個人身後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山洞,當受傷的時候,哪裡就是他們的療傷之地,隱私就是這個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