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市龍灣海濱風景區內被販賣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標本被查扣
只要花1200元錢,就可以買到一隻直徑近一米的巨大「海龜」。
昨日,葫蘆島市海洋漁業局在葫蘆島市龍灣海濱風景區內,查獲了一個販賣海龜標本的攤販,查扣了兩隻海龜標本。
「大海龜」要價1200元
7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龍灣海濱風景區,剛進入一排出售旅遊紀念品的市場,就在一個攤床上發現了兩隻巨大的「海龜」,這兩隻「海龜」龜甲呈紅黃色,一大一小,大的龜甲直徑在六七十釐米,小的也有30多釐米,「大海龜」從尾巴到龜頭,長度大約有1米。
被查扣的海龜標本
業主告訴記者,這兩隻是用海龜製作的海龜標本。兩隻海龜標本爪子、頭、眼睛、尾巴一應俱全。「這是海龜,能夠給人帶來吉祥,大的要價1800元,誠心買的話,1200元你就可以拿走。」見記者對「海龜」感興趣,業主向記者推薦。記者問:「出售『海龜』合法嗎?」業主說:「不合法,是私下賣的。」記者在市場裡面還發現了另外一戶出售海龜標本的攤床。
販賣海龜是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葫蘆島市海洋漁業局的執法人員到龍灣海濱風景區,查獲了一個販賣海龜標本的攤販,查扣了兩隻海龜標本。
據執法人員介紹,海龜早在2億多年前就出現在地球上了,是有名的「活化石」。
據記載,海龜的壽命最長可達152年,是動物中當之無愧的老壽星。
海龜是瀕危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除了因科學研究、展覽等特殊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之外,任何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都是被禁止的,是違法行為。
現在執法人員正在調查海龜標本的來源,對案件進一步查處。
(華商晨報楊菊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