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表面處理網訊:1、範圍
JT/T600的本部分規定了公路用防腐蝕塗層粉末塗料的產品分類、塗料粉體及塗層的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本部分適用於公路用防腐蝕塗層粉末塗料及其塗層。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在JT/T600本部分中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3、產品分類
依據粉末塗料加工成型工藝的不同,產品可分為以下兩類:
熱塑性粉末塗料;
熱固性粉末塗料。
4、技術要求
4.1粉體
粉體千燥、鬆散、均勻無結塊,色澤均勻一致,無明顯色差及雜質。
4.2塗層
4.2.1外觀質量
塗層平整光滑,顏色均勻一致,無肉眼可見的氣泡、氣孔、裂縫和明顯雜質等缺陷,允許有輕微桔皮。
4.2.2理化性能
防腐蝕粉末塗料塗層理化性能的通用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4.2.3耐候性能
防腐蝕粉末塗料塗層經過人工加速老化試驗累積能量達到3.5×106KJ/㎡後,塗層外觀質量應不低於表2中質量等級的要求。
5、試驗方法
5.1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條件
除特殊規定外,粉末塗料塗層試樣應按GB/T2918的規定進行狀態調節24h,並且在此條件下進行試驗:
a)試驗環境溫度:23℃士2℃;
b)試驗環境相對溼度:50%士5%。
5.2試劑
應包括下列試劑:
a)固體試劑:NaOH(化學純)、NaCl(化學純);
b)液體試劑:H2SO4(化學純)。
5.3試驗儀器和設備
試驗應包括下列主要儀器和設備:
a)萬能材料試驗機:等級不低於1級;
b)人工加速氖弧燈老化試驗箱:應符合GB/T16422.2-1999的相關要求;
c)高低溫溼熱試驗箱:高溫上限不低於100℃,低溫下限溫度不高於-60℃,溫度波動範圍不超過士1℃;最大相對溼度不低於95%,相對溼度波動範圍不超過士2.5%;
d)鹽霧試驗箱:80cm2的接收面內每小時的鹽霧沉降量為1ml-2ml;
e)電熱烘箱:高溫上限不低於300℃,溫度波動範圍不超過士2℃;
f)天平:感量要求精確到0.001g;
9)光澤度儀:應符合GB/T9754的相關要求;
h)測厚儀(磁性、非磁性):最大測量範圍不低於1200μm,示值誤差不大於士5μm;
i)標準篩:符合GB/T6003的規定條件;
J)量具:等級不低於1級。
5.4試驗準備
5.4.1試樣的製備
5.4.1.1塗層通用試樣要求
通用試驗樣品基材的材質、規格尺寸和塗層厚度應符合表3的要求,塗層的塗裝工藝應符合該產品的使用要求和說明。
5.4.1.2塗層特殊試樣要求
本條款適用於熱塑性粉末塗料塗層的部分試驗項目的試樣製備,詳細製備方法參照本部分的附錄A進行,本類型試樣通用樣品規格為150mmx75mm。
5.4.2塗層試驗項目選用試樣要求
塗層各試驗項目選用試樣的類型及數量應符合表4的要求。
5.5試驗程序及結果
5.5.1粉體
在正常光線下,目測觀察外觀質量。
5.5.2塗層
5.5.2.1外觀質量
在正常光線下,目測直接觀察。
5.5.2.2塗層厚度
側量方法如下:
a)非磁性基底的塗層厚度按GB/T1764的規定進行測量;
b)磁性基底的塗層厚度按GB/T4956的規定進行測量。
以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表示測試結果,若測試值中10%以上的值超出技術要求範圍,即使算術平均值符合技術要求,但該結果仍為不符合本標準的技術要求。
5.5.2.3塗層附著性
5.5.2.3.1熱固性粉末塗料塗層
按照GB/T9286的方法進行。
5.5.2.3.2熱塑性粉末塗料塗層
用鋒利的刀片在塗塑層上劃出兩條平行的長度為5cm的切口,切人深度應達到塗層附著基底的表面,板狀或柱狀試樣兩條切口間距為3mm,絲狀試樣的兩條切口位於沿絲的軸向的180°對稱面。在切口的一端垂直於原切口作一豎直切口,用尖銳的器具將豎直切口挑起少許,用手指捏緊端頭儘量將塗層扯起。以扯起塗層狀態將塗層附著性能區分為0至4級如下:
0級:不能扯起或扯起點斷裂;
1級:小於lcm長的塗層能被扯起;
2級:非常仔細的情況下可將塗層扯起lcm至2cm;
3級:有一定程度附著,但比較容易可將塗層扯起1cm至2cm;
4級:切開後可輕易完全剝離。
5.5.2.4塗層耐衝擊性
按照GB1732的方法進行。
5.5.2.5塗層抗彎曲性
a)絲狀試樣按照GB/T18226.2000中6.3.3的方法進行;
b)板狀試樣按照GB6742的方法進行。
5.5.2.6塗層耐化學腐蝕性
按照GB/T11547的方法進行,浸泡溫度為23℃士2℃,試驗試劑依據各粉末塗料使用環境及具體需求的不同分別選用或全部選用以下類型:
a)30%的H2SO4溶液;
b)10%的NaCl溶液;
c)1%的NaOH溶液;
d)40%的NaOH溶液。
註:H2SO4、NaOH和NaCl溶液濃度均為質量百分比濃度。
5.5.2.7塗層耐鹽霧性能
按照GB/T18226-2000中6.3.7的方法進行。
5.5.2.8塗層耐溼熱性能
按照GB/T18226-2000中6.3.9的方法進行。
溫度47℃士1℃,相對溼度96%士2%。
5.5.2.9塗層耐低溫脆化性能
按GB/T18226-2000的6.3.10的規定進行,試驗後在常溫環境下調節2h後,按5.5.2.4的規定進行耐衝擊性能試驗與試驗前結果進行比對。
5.5.2.10耐候性能
5.5.2.10.1試樣的準備
按照5.1和5.4的規定進行。
5.5.2.10.2試樣數量
按JT/T593-2004中5.9.2的規定進行。
5.5.2.10.3試驗設備
按JT/T593-2004中5.9.4和5.9.5的規定進行。
5.5.2.10.4試驗條件
按JT/T593-2004中5.9.6的規定進行。
5.5.2.10.5累積輻射能量計算
按JT/T593-2004中5.9.7的規定進行。
5.5.2.10.6材料力學性能保留率的測定
按5.4.1.2的樣品製備要求製備力學性能老化試驗比對試樣,選取耐候性能試驗後樣品和試驗前樣品各一組,每組樣品數為五件,按照GB/T1040的要求試驗,並按下式計算技術參數性能保留率:
5.5.2.10.7外觀質量的結果評價
試樣外觀質量的結果評價按照GB/T1776的規定進行,評價項目應包括變色、粉化、開裂、起泡、生鏽、剝落,並統一對綜合老化性能等級進行評定。
6、檢驗規則
本標準對產品的檢驗分為兩類,即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6.1型式檢驗
6.1.1產品由通過計量認證的質檢機構型式檢驗合格後才能批量牛產。
6.1.2型式檢驗應在生產線終端或生產單位成品庫內抽取足夠的樣品,按各分部產品標準的要求進行全部性能檢驗。
6.1.3型式檢驗為每兩年進行一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設計試製的產品;
b)正式生產過程中,如原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時。
6.1.4判定規則
型式檢驗時,如有任何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需在同批產品中重新抽取雙倍試樣,對該項目進行復驗,復驗結果仍然不合格時,則判該型式檢驗為不合格,反之判定為合格。
6.2出廠檢驗
6.2.1產品需經生產單位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並附產品質量合格證方可出廠。
6.2.2組批
同一配方、原料、工藝和生產條件的粉末塗料可組成一批。
6.2.3出廠檢驗項目
生產企業出廠檢驗項目範圍為粉末塗料的外觀、顏色、表觀密度、粒度分布及產品的標誌、包裝。
6.3取樣方法
按GB3186的規定進行取樣,最低取樣量不得少於四袋,在所抽取袋中的中心部位取樣500g以上,將所抽取試樣充分混合均勻後,均分為兩份,一份立即用於檢驗,一份密封貯存備查。
7、標誌、包裝、運輸及貯存
7.1標誌
7.1.1交貨時,產品整包裝應該附有一張製造標籤和一張合格證標籤。
7.1.2製造標籤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產品標準號、生產企業名稱、聯繫地址。
7.1.3合格證標籤內容包括:合格證、檢驗合格、檢驗證編號、檢驗人員代號、檢驗日期等內容。
7.2包裝
粉末塗料產品的包裝應符合GB/T13491的基本要求,外包裝的內層採用防水材料,以保證產品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不發生結塊、變質的現象。
7.3運輸
粉末塗料及塗層產品在運輸過程中,防止日曬、雨淋、受潮和重壓,不得靠近明火或高溫熱源,粉末塗料應避免利器劃傷包裝。
7.4貯存
粉末塗料產品不得露天堆放,存放場所應通風、乾燥、清潔,避免直接日光照射,不得靠近明火或高溫熱源。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熱塑性粉末塗料特殊試樣製備方法(塑料模壓成型法)
A.1適用範圍
適用於熱塑性粉末塗料的模塑成型試樣的製備方法。
A.2工藝要求
模塑成型的工藝要求見表A.1表中的技術參數為聚乙烯(PE)和聚氯乙烯(PVC)樹脂的推薦值,具體試樣可根據樹脂類型的不同進行模壓成型操作。
A.3樣品規格
使用的模壓模具應保證製備試樣的厚度滿足2mm士0.2mm的要求,其壓片試樣的大小不作特殊限定,但至少應保證可衝裁出150mmx75mm的試片。
責任編輯:鄭必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