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兩不愁三保障:「兩不愁」就是指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指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
三率一度:綜合貧困發生率,脫貧人口錯退率、貧困人口漏評率和群眾滿意度。
漏評:未建檔立卡農戶人均純收入低於國家當年扶貧標準以下,且「兩不愁三保障」其中任何一項沒有達標的則認為是漏評。
錯退:對於脫貧戶「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只要有一項沒有達標則認為是錯退。
六個精準:扶貧對象精準、措施到戶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五個一批: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
「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多種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
省十大扶貧工程:產業發展扶貧工程、就業扶貧工程、生態保護補償扶貧工程、易地搬遷移民扶貧工程、危舊房改造工程、村莊整治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工程、社會保障扶貧工程、健康扶貧工程、教育扶貧工程。
市十大扶貧項目:產業扶貧項目、安居扶貧項目、社會保障扶貧項目、就業扶貧項目、教育扶貧項目、健康扶貧項目、整村推進扶貧項目、基礎設施扶貧項目、金融扶貧項目、生態保護扶貧項目。
一準兩清:基本信息精準,致貧原因清楚、脫貧路徑清楚。
六個常態化約談內容:光伏扶貧、小額信貸、駐村幫扶、建檔立卡、資金項目管理、輿情處置和突發事件處理。
易地扶貧搬遷「四線」要求:搬遷對象精準的「界線」、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5㎡的「標線」、搬遷戶均自籌不超過1萬元的「底線」、項目規範管理的「紅線」。
四道醫療保障線: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民政救助等四道醫療保障線。
貧困戶精準識別七清四嚴:
1.七個重點清理:
①在集鎮、縣城或其它城區購(建)商品房、商鋪、地皮等房地產(不包括搬遷移民扶貧戶)或現有住房裝修豪華的農戶;
②擁有家用小汽車、大型農用車、大型工程機械、船舶等之一的農戶;
③家庭成員有私營企業主,或長期從事各類工程承包、發包等盈利性活動的,長期僱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④家中長期無人,無法提供其實際居住證明的,或長期在外打工,人戶分離的農戶;
⑤家庭成員中有自費出國留學的;
⑥因賭博、吸毒、打架鬥毆、尋釁滋事、長期從事邪教活動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處理且拒不改正的農戶;
⑦為了成為貧困戶,把戶口遷入農村,但實際不在落戶地生產生活的空掛戶,或明顯為爭當貧困戶而進行拆戶、分戶的農戶。
2.四個從嚴甄別:
①家中有現任村委會成員的農戶;
②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由財政統發工資,或在國有企業和大中型民營企業工作,收入相對穩定的農戶;
③自費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農戶;
④對舉報或質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農戶。
二、基本標準(識別、退出、認定標準)
1.貧困戶識別標準:農戶人均純收入低於國家當年扶貧標準以下(按2010年不變價2300元、每年增長6%計算,2016年3146元、2017年3335元、2018年3535元、2019年3747元、2020年4000元),沒有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2.貧困戶退出標準:以戶為單位,以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貧困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等為主要衡量指標。
3.貧困村退出標準:
(1)貧困發生率低於2%;
(2)交通方面,25戶以上(含25戶)自然村全部都有一條硬化對外機動車道並符合寬度要求;
(3)飲水方面,100%的農戶有水質、水量達標的自來水或家用井水、山泉水;
(4)住房方面,100%農戶住房安全,享受國家危房改造政策的D級危房全部拆除;
(5)用電方面,戶戶通生活用電,村委會所在地通動力電;
(6)通訊方面,農戶能收看電視,村委會所在地通寬帶網絡;
(7)環境建設方面,25戶以上(含25戶)自然村有保潔員,25戶以上(含25戶)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點,65%以上(含65%)農戶享有無害化衛生廁所;
(8)公共服務設施方面,有衛生室,集黨員教育、便民服務等為一體的綜合公共文化服務中心;
(9)有集體經濟收入;
其它3項內容:
(1)75%以上(含75%)農戶入戶路硬化;
(2)無人居住空心房100%拆除;
(3)村級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
4.貧困縣退出標準:貧困發生率降至2%以下,所有貧困村實現退出,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文化、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5.貧困縣退出考核主要參考指標:貧困縣退出主要評估綜合貧困發生率,參考脫貧人口錯退率、貧困人口漏評率和群眾滿意度三項指標;檢查脫貧攻堅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改善、後續幫扶計劃及鞏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況。綜合貧困發生率高於2%的,不得退出;原則上脫貧人口錯退率、貧困人口漏評率控制在2%以下,退出認可度達到90%以上。
6.深度貧困村認定標準:根據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數據,綜合考慮貧困人口規模及脫貧難度等因素,以貧困發生率10%及以上、集體經濟薄弱、無特色優勢產業、基礎設施落後、公共服務較差為主要認定依據。
三、基本程序
貧困戶識別程序7步法:農戶申請→組級評議→組級公示→村級評議→村級公示→鄉鎮審核→村級公告。
貧困戶退出7步法:預退出→精準扶持→摸底調查→民主評議→入戶核實→退出公示→批准退出。
貧困村退出5步法:對象初選→精準扶持→調查核實→退出公示→批准退出。
貧困縣退出5步法:縣級提出申請、市級初審、省級核查及公示、國家組織評估檢查、公布貧困退出結果。
扶貧項目確定3步法: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
易地扶貧搬遷戶確定5步法:農戶申請、村委會初審、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籤訂協議。
轉移就業交通補貼發放5步法:申請人申請、結對幫扶幹部審核籤字、村委會蓋章籤字並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審核蓋章、縣(市、區)人社部門核撥。
「雨露計劃」申報2步法:按照國家數據信息比對的中高職業教育結果,由學校或鄉鎮核實申報。
四、基本責任(脫貧攻堅戰層級責任)
1.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推進和實施的工作機制。
2.市委市政府承擔全市脫貧攻堅的組織和落實責任。脫貧攻堅任務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市(地、州、盟)黨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
3.縣級黨委和政府承擔脫貧攻堅主體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貧困縣黨委和政府每月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政正職每個月至少要有5個工作日用於扶貧。縣(市、區、旗)黨委書記遍訪貧困村。
4.鄉鎮黨委和政府承擔脫貧攻堅具體責任,黨政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鄉鎮黨委書記遍訪貧困戶。
5.行業部門承擔本行業部門脫貧攻堅主體責任,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6.村「兩委」負責人對本村及貧困戶脫貧退出承擔主體責任,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
7.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長)履行駐村幫扶責任人責任,並履行宣傳黨的政策、抓實精準扶貧、建強基層組織、為民辦事服務、助推鄉村振興等責任。
8.掛點領導對所掛縣、鄉鎮、村脫貧攻堅工作負指導督促責任。
9.幫扶幹部對所幫扶貧困對象脫貧退出負幫扶責任。
10.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財政、扶貧等部門按照職能開展監督工作,承擔監督責任。
五、基本要求
(一)精準識別:鎖定重點人群,嚴格履行識別程序(7步法),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應扶盡扶,應退盡退」。
(二)精準退出:按照年度脫貧滾動計劃,對戶、村、縣達標符合退出標準的,履行退出程序,科學有序退出。
(三)駐村幫扶
1.我市實現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所有行政村全覆蓋。
2.駐村工作隊隊員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2年。
3.駐村工作隊一般不少於3人,工作隊隊長原則上由第一書記兼任,駐村工作隊實行隊長負責制,駐村幹部要服從隊長的管理。
4.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長一般應從中共黨員中的處科級幹部或處科級後備幹部中選拔。
(1)市級選派的原則上為正科級或正科級後備幹部;
(2)縣級選派的原則上為科級或科級後備幹部;
(3)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選派的原則上為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後備幹部。
5.存有以下「五類」情況的幹部不能作為駐村幹部人選。
(1)黨性觀念弱和事業心、責任感不強的;
(2)紀律觀念淡漠、作風不實的;
(3)身體狀況不能勝任駐村工作的;
(4)近兩年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5)臨聘人員、工勤人員。
6.幹部駐村期間不承擔原單位工作,原有人事關係不變,各項待遇不減,黨組織關係轉至所駐村。
7.脫貧攻堅期內,貧困村退出後,駐村工作隊不得撤離,幫扶力度不能減弱。
8.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主要職責是宣傳黨的政策、抓實精準扶貧、建強基層組織、為民辦事服務、助推鄉村振興。
9.駐村幹部存在以下7種情況的必須「召回」。
(1)駐村時間不能保證,工作不能與原單位脫鉤的;
(2)能力素質不高、不能勝任工作的;
(3)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群眾不認可的;
(4)無正當理由不在崗且不改正的;
(5)違法違紀受到處理的;
(6)當地鄉鎮黨委認為不適宜繼續擔任的;
(7)其它應當「召回」情形的。
(四)資金管理
1.資金安排。市、縣財政要根據本地脫貧攻堅需要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17年,省級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規定:市、縣按不低於下達市、縣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的比例安排本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2.資金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按照因素法進行分配,分配因素主要包括貧困狀況(貧困人口、貧困深度、地方人均財力等)、政策任務(上級扶貧開發政策、年度脫貧攻堅任務等)和脫貧攻堅成效(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結果、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等)。
3.使用範圍。財政扶貧資金因地制宜確定使用範圍:
①發展壯大特色產業;
②改善貧困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
③提高貧困戶就業和生產能力;
④緩解因病致貧扶貧對象就醫壓力;
⑤拓寬扶貧對象生產性資金融資渠道。
4.負面清單。財政扶貧資金不得用於下列各項支出:
①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②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③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④彌補企業虧損。
⑤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村、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
⑥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⑦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⑨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
5.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應執行的有關制度
①縣級或鄉級報帳制。市、縣可根據項目金額大小、項目安全性和項目實施難易程度等因素,在縣、鄉間確定項目管理權,並按項目管理權限,實行縣級或鄉級報帳制。
②專帳管理。縣級、鄉鎮要對扶貧資金設立專帳,實行獨立核算管理,便於上級審計、檢查。
③公開公示制度。資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資金分配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④脫貧攻堅工程項目「綠色通道」。贛府字[2017]50號文件明確,單項工程200萬以下,單項設備、材料採購100萬元以下,勘察、設計、監理等單項服務採購50萬元以下的脫貧攻堅工程項目,可按「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和供應商。
(五)項目管理
1.精準安排項目,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和貧困縣摘帽需求,聚焦「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把產業扶貧作為重點,提高項目績效。
2.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扶貧項目負管理主體責任。
3.縣級項目庫編報程序: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要組織召開村兩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廣泛徵求意見,提出立項意見,確定村級上報項目,並在村內公示後上報。
4.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圍繞「四大類」安排項目即「兩不愁、三保障」、村級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易地扶貧搬遷、產業扶貧四大類。
(六)督查考核要求:改進省市兩級對縣及縣以下扶貧工作考核,原則上每年對縣的考核不超過2次,加強對縣委書記的工作考核,注重發揮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未經省裡批准,市級以下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
六、基本政策(扶貧政策)
1.產業扶貧
(1)每個貧困村要有主導產業、每項產業要組建合作社、打造產業扶貧基地,做到村村有扶貧產業;
(2)每個貧困村培育致富帶頭人3-5名,每人帶動3戶以上貧困戶脫貧;
(3)產業扶貧「五個一」機制(選準一個產業、打造一個龍頭、創新一套利益聯接機制、扶持一筆資金、健全一套服務);
(4)「一領辦三參與」模式(村幹部與能人帶頭領辦、村黨員主動參與、村民自願參與、貧困群眾統籌參與);
(5)利益聯結機制五種類型
①新型經營主體扶持貧困戶就地生產創業型的經營性收益聯結;
②新型經營主體吸收貧困戶就業務工型的工資性收益聯結;
③新型經營主體採用返祖倒包形式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的生產性收益聯結;
④生態護林員等政策性收益聯結;
⑤財政涉農扶貧資金、村集體和農戶資源資產、幫扶資金投入相關項目獲得分紅型的資產收益性聯結。
2.就業扶貧
(1)6大平臺建設
①促進轉移輸出就業;
②大力推進扶貧車間建設;
③加大開發扶貧就業專崗力度;
④扶持認定一批就業扶貧產業基地;
⑤支持創業帶動就業;
⑥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2)每個貧困村開發公益性崗位8個以上;
(3)務工年交通補貼(省外務工每人每年500元、省內跨縣務工或在縣內工業園區務工每人每年300元);
(4)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5)創業擔保貸款(創業主體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貸款額度提高5-8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職業技能培訓補貼(600元/人);
(7)培訓生活費補貼(30元/人/天);
(8)一次性求職補貼(500元/人、應屆大學畢業生1000元/人)等。
3.教育扶貧
(1)義務教育扶貧資助政策實行學校校長與鄉鎮屬地雙負責制;
(2)加大控輟保學力度,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學前教育資助(1500元/生/年);
(4)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小學1500元/生/年、初中1750元/生/年);
(5)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2000元/生/年);
(6)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2000元/生/年);
(7)高考入學政府資助(一次性資助6000元)、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8000元/學年)。
4.健康扶貧:
(1)「四道醫療保障線」(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重大疾病醫療補充保險、民政救助),貧困戶住院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內;
(2)貧困人口市域內醫保定點機構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和「一站式」結算服務;
(3)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籤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00%;
(4)實施10種重大疾病免費救治和15種大病專項救治,門診特殊慢性病實行分類管理,暫分2類。
5.安居扶貧
(1)通過危房改造、易地搬遷、農村保障房安置等途徑解決農戶住危房問題;
(2)加大農村保障房、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6.保障扶貧:
(1)農村低保,全市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為340元/月/人,平均補差水平為255元/月;
(2)特困人員(農村五保)救助供養,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月455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月350元,孤兒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月110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月700元。
(3)臨時救助(救急難),臨時救助標準為100-5000元;救急難標準一般分為300-1000元、1000-10000元、10000-30000元(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4)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50元/人/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50元/人/月。
7.生態扶貧
開發生態公益崗位扶貧,每個生態護林員每年人均1萬元。
8.社會扶貧
開展定點扶貧、軍隊幫扶、激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扶貧(「百企幫百村」精準扶貧行動)、扶貧志願服務活動。
9.金融扶貧
(1)商業銀行根據商業可持續和履行社會責任原則,向符合條件的貧困戶以及扶貧帶動新型經營主體發放的發展產業貸款;
(2)小額信貸實行評級授信,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期限1-5年;
(3)各地統籌整合資金設立產業扶貧貸款風險補償金,原則上按風險補償金的8倍發放產業扶貧貸款;
(4)堅持戶貸戶用戶還方向,貸款用於合作社抱團發展使用的,要以貧困戶實際參與作為硬性條件;
(5)2017年12月1日以後,嚴禁戶貸企用;
(6)貧困戶單戶最高貸款額度為5萬元,期限3年,只能用於發展產業,增加收入。
10.水利扶貧
(1)解決農村飲水安全的方式
①管網延伸;
②新建擴建集中供水工程;
③引山泉水或打井;
④健康水站。
(2)農村飲水安全的標準。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由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四項指標組成,四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指標1: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通過查看有資質的水質檢測單位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判定。
指標2:每人每天可獲得的水量不低於60升。
指標3:供水到戶或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10分鐘。
指標4:供水水源保證率不低於95%。
七、重要論述
(一)打好脫貧攻堅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貧困村和所在縣鄉當前的工作重點就是脫貧攻堅,要保持目標不變、靶心不散、頻道不換。〈2018年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
(二)打好脫貧攻堅戰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堅戰之一,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我們黨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清醒認識把握 打贏脫貧攻堅戰面臨任務的艱巨性,清醒認識把握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解決這些問題的緊迫性,不放鬆、不停頓、不懈怠,提高脫貧質量,聚焦深貧地區,扎紮實實把脫貧攻堅戰推向前進。〈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2月在成都主持召開打好脫貧攻堅戰座談會上提出〉
(三)六條經驗〈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2月在成都主持召開打好脫貧攻堅戰座談會上提出〉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強化組織保證。落實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為脫貧攻堅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是堅持精準方略、提高脫貧實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問題,扶貧扶到點上扶到根上。
三是堅持加大投入、強化資金支持。發揮政府投入主體和主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廣泛參與脫貧攻堅。
四是堅持社會動員、凝聚各方力量。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兩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脫貧攻堅格局。
五是堅持從嚴要求、促進真抓實幹。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工作全過程和各環節。確保幫扶工作紮實、脫貧結果真實,使脫貧攻堅成效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六是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充分調動貧困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用人民群眾的內生動力支撐脫貧攻堅。
(四)八大體系〈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2月在成都主持召開打好脫貧攻堅戰座談會上提出〉
一是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
二是精準識別、精準脫貧的工作體系;
三是上下聯動、統一協調的政策體系;
四是保障資金、強化人力的投入體系;
五是因地制宜、因村因戶因人施策的幫扶體系;
六是廣泛參與、合力攻堅的社會動員體系;
七是多渠道全方位的監督體系;
八是最嚴格的考核評估體系。
形成了中國特色脫貧攻堅制度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為全球減貧事業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五)八條要求〈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2月在成都主持召開打好脫貧攻堅戰座談會上提出〉
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政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必須以高度的歷史使命感親力親為抓脫貧攻堅。
第二,堅持目標標準。既不能降低標準、影響質量,也不要調高標準、吊高胃口。
第三,強化體制機制。落實好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
第四,牢牢把握精準。建檔立卡要繼續完善,精準施策要深入推進,紮實做好產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就業扶貧、危房改造、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扶貧等重點工作。
第五,完善資金管理。強化監管,做到陽光扶貧、廉潔扶貧。
第六,加強作風建設。黨中央已經明確,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
第七,組織幹部輪訓。打好脫貧攻堅戰,關鍵在人,在人的觀念、能力、幹勁。
第八,注重激發內生動力。貧困群眾既是脫貧攻堅的對象,更是脫貧致富的主體。
(六)脫貧攻堅目標實現期限越近,任務越艱巨,越要實行嚴格的考核評估,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機制,注重實效,考核程序要嚴格,考核過程要規範,考核結果要公正,把群眾認不認可、滿不滿意作為考核重要指標,同群眾一起算帳,讓群眾認帳,防止數字脫貧、被脫貧,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現象。同時要用好考核結果,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對好的給予表揚獎勵,對差的約談整改,對違紀違規的嚴肅查處,通過較真碰硬的考核,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確保脫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紮實,脫貧結果真實,讓脫貧成效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201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聽取2017年省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情況匯報會議上指出〉
(七)五個轉變〈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會議提出〉
1.從注重全面推進幫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貧困地區攻堅轉變;
2.從注重減貧進度向更加注重脫貧質量轉變;
3.從注重找準幫扶對象向更加注重精準幫扶穩定脫貧轉變;
4.從注重外部幫扶向注重外部幫扶與激發內生動力並重轉變;
5.從開發式扶貧為主向開發式與保障性扶貧並重轉變。
(八)言必信,行必果。農村貧困人口如期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是我們作出的莊嚴承諾。要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資金投入、強化部門協同、強化東西協作、強化社會合力、強化基層活力、強化任務落實,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更好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2017年2月21日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九)三個更加〈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太原主持召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誌性指標,在全國範圍全面打響了脫貧攻堅戰。現有貧困大多集中在深度貧困地區。這些地區多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社會文明程度較低,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貧困人口佔比和貧困發生率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集體經濟薄弱,脫貧任務重,越往後脫貧成本越高、難度越大。脫貧攻堅本來就是一場硬仗,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更是這場硬仗中的硬仗,必須:
一是給予更加集中的支持;
二是採取更加有效的舉措;
三是開展更加有力的工作。
(十)贛州是革命老區,抓好脫貧攻堅具有重要政治意義;抓好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讓老區人民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的意義。〈2017年6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在聽取贛州脫貧攻堅匯報後指出〉
(十一)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2018年5月3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會議上指出〉
(十二)四個堅持、兩個聚焦、三個著力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指導思想提出〉
1.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
2.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3.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
4.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
1.聚焦深度貧困地區;
2.聚焦特殊貧困群體。
1.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
2.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
3.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
(十三)七個堅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工作要求提出〉
1.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標準;
2.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
3.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
4.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
5.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
6.堅持脫貧攻堅與錘鍊作風、鍛鍊隊伍相統一;
7.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積極性。
(十四)三個著力〈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1.著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
2.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
3.著力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
(十五)十大精準幫扶舉措〈到村到戶到人〉
1.加大產業扶貧力度;
2.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3.深入推動易地扶貧搬遷;
4.加強生態扶貧;
5.著力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
6.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
7.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8.強化綜合保障性扶貧;
9.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
10.開展扶貧扶志行動。
(十六)四大行動〈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
1.加快實施交通扶貧行動;
2.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
3.大力實施電力和網絡扶貧行動;
4.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十七)四大支撐〈精準脫貧攻堅行動支撐保障〉
1.強化財政投入支撐;
2.加大金融扶貧支持力度;
3.加強土地政策支持;
4.實施人才和科技扶貧計劃。
(十八)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擔當不作為等作風問題,堅決查處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腐敗問題。〈深化專項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工作推進會上指出〉
(十九)核心是精準、關鍵在落實、實現高質量、確保可持續〈省脫貧攻堅總體要求〉
八、贛州特色
1.產業扶貧「五個一」機制。我市按照「選準一個產業、打造一個龍頭、創新一套利益聯接機制、保障一筆資金、提供一套服務」的「五個一」思路,堅持「適度規模、長短結合、效益優先」原則,立足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探索了一條適合贛南蘇區產業扶貧的路子。贛南臍橙產業扶貧成為全國範例,全國產業扶貧現場觀摩會2017年5月在瑞金召開。
2.健康扶貧「四道醫療保障線」。近年來,贛州市深入推進健康扶貧戰略,2016年開始構築、逐步夯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農村貧困人口疾病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民政救助等「四道保障線」,最大程度降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許多做法得到國家層面肯定和推廣,多次在全國、全省會議上作健康扶貧經驗介紹。
3.金融扶貧產業扶貧信貸通。「產業扶貧信貸通」是通過市財政籌集資金設立風險緩釋基金,按照1:8的擔保比例,撬動銀行信貸資金發放免抵押免擔保的貼息扶貧貸款,由市、縣兩級財政按5:5的比例分擔實際代償損失,縣級財政負責貸款貼息。
4.安居扶貧農村保障房建設。針對農村仍有少數特困群眾因無經濟能力、無勞動能力建房而居住在危房中,或無自有住房的現狀,為切實幫助特困農戶解決基本安全住房問題,實現精準扶貧「兩不愁、三保障」目標,2016年6月,贛州在全國率先提出並實施農村保障房建設,通過「交鑰匙」工程的方式,由政府統一建設一批農村保障房,貧困戶直接拎包入住,兜底解決農村特困群體安全住房問題。
5.制定出臺了《關於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意見》,全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以「一邊倒」的態勢強力推進脫貧攻堅戰。成立由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協主席、市政府分管領導等為正副組長的市脫貧攻堅戰領導小組,明確市、縣、鄉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壓實行業扶貧責任,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行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市直單位和對口縣直單位籤訂責任狀,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