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法治」三重價值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0-1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隨著清末西方列強強勢東來,西式觀念、學理、價值體系對中國形成了強烈衝擊。以西方文化為標準對傳統大加批判一時間近乎成為了時尚。後果之一是將古代中國判定為人治社會,並冠以落後等否定性評價。類似這種為了決裂舊傳統而為之的自我批判在那個「革故」的時代極其普遍,效果也頗顯著,可以說完成了它們的歷史使命。不過其中大多使用了過分偏激的觀察視角和研究方法,得出的結論不免與歷史事實差之彌遠。當下已然進入了「鼎新」的時代,以弘揚傳統文化為本,兼收並蓄人類其他優秀文化已為大勢所趨。因此,必須重新理解傳統法文化。

首先須得認識到,中國歷史上作為一種治理方式的「法治」出現的時間非常之早。如果我們把《尚書》中《禹貢》《洪範》兩篇的內容看作是對禹夏王朝政治社會的追憶,那麼至少從夏代起,嚴格規範化、法律化的權力運行和社會治理體制已然成型,可以算得上是法治的雛形。到了戰國時期,墨家、黃老家、法家甚至儒家都圍繞「按法而治」這個核心命題作出了細緻且完整的理論創建。儘管各家的立場、方法或多或少存在差異,不過總體而言,「以法治國,則舉錯而已」(《管子·明法》)算得上時人普遍認同的前提。當時的「法治」理論大都包含三個層次,概要如下:

治術層面的「法治」

治術,簡單地說就是治理的技術、方法。治術層面的法治,用戰國的話語來表達就是「按法而治」。相關論說屬於「法術論」,討論如何使法運行於現實的政治社會環境中並發揮作用。其中「法」是一種規範和標準的概稱。這些規範的名稱不一而足,除了常見的法、律,還有典、憲、彝、常、則、刑等,以及表現為「制度之節文」的禮,當然還包括類似習慣法的不成文盟、誓、約和慣例、禮俗等等。時人認識到,按照法來治國又是動態的過程。如何處理這一靜一動之間的關係,以求得富國強兵乃至於治世、得天下等目標是當時知識人最關注的話題。

治術中最核心的兩個問題,一是規範、約束權力運行;二是形成、維繫社會秩序。對應到法術論表現為:一則君主如何以法治臣;二則君臣如何以法治民。這兩方面正是戰國中後期各家關注的重點。

君臣關係問題,代表性論說如商鞅之「法、信、權」、申不害的術論、慎到的勢論以及韓非的法術勢並重說,所針對的實際上主要是如何治官吏,防限治權的濫用與私化。基本出發點目的方面,各家主張並無二致,大抵如《韓非子·愛臣》所云「明君之蓄其臣也,盡之以法,質之以備」。差異在於成就法治的技術如何具體展開與落實。儒家的類似主張可見於《周禮》「以八法治官府」(《天官·大宰》),以及「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法治其政事」(《地官·黨正》)。

以法治民,即「置法以民」(《禮記·表記》)。它涉及到社會秩序與民心兩個方面。通過規範化社會治理營造有序的社會局面,本就是法的基本功能,故戰國諸子每談法治,即便伴隨著秩序化的要求。而官吏按法、守職分而行治權,乃是基本要求。如《尸子·發蒙》曰「若夫臨官治事者,案其法則民敬事」。

針對民心,即社會價值觀念的整肅,「一民心」是各家的共識。操作技術方面懷柔還是激進,重教抑或重刑的具體主張方面各家態度不一。儒家講究「率法而強之,資仁也」(《禮記·表記》),故強調「導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樂;歐之以法令後則,法令極而民哀戚」(《大戴禮·禮察》)。不過儒家以外的戰國思想界普遍以為「禮義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罰」(《大戴禮·禮察》)。通過立法明確賞罰來矯正民眾的價值觀念和行為,在當時更加受到推崇。主此者,有《管》《黃》等說,商君因之踐行,及至韓非更主「以法為教」「以吏為師」(《韓非子·五蠹》),是為其極。

治道層面的「法治」

所謂「治道」,或可為治理的道理,核心是要闡明法治這種治理術的價值取向,以及所指向、期許的政治圖景。公元前227年秦國的南郡太守騰發布的《語書》中就強調「凡良吏明法律令,事無不能也」。文中唯法是從的主張背後,隱含著對君權的獨尊性推崇。這類治道在秦國獲得了官方認同,並通過政權的強勢推廣而謀求在制度、觀念上的落實。

不過學理上通常將法與君的關係理解為君能按道生法、立法,同時也要守法。如帛書《黃帝四經·經法·道法》就說「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管子·法法》曰:「聖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

一方面崇君,視君為法之所出;另一方面又主張用法來制約君權,這裡面看似存在著悖論。之所以如此,並非因為理論家們的疏漏,而是戰國中後期特定的政治社會背景之下的無奈選擇。戰國時政治私權泛濫,君主視權力、政治、社會為私產而急於保全、擴張,大多企圖通過集權來實現其欲求。若不加防限,則勢必演化為暴君恣意妄為之境,故各家都在強調君要守法。此緣由之一。與君權私化相同,官吏亦將其所掌握的治權用之為成就私利、私慾的工具,此即治權私權化。此時政權(君權)與治權(官吏之權)的競爭、鬥爭異常激烈。利用強化君權強勢推行法治,以控制官吏以權謀私和為非作歹,在當時的情景下可算得上最有效的方案。此緣由之二。

政道與「法治」

治道和治術之上還有政道的層次。所謂政道,簡而言之可謂政權之道,或政治權力的屬性與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可以表述為:以按法而治的形態建立起來的中央大一統政權,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存在?應運而生者可稱為「道法學」,關注法的雙重合理性:一則解決法的終極合理性問題,二則解決法之世俗合法性。關於前者,可以馬王堆帛書《黃帝四經》所倡「道生法」之說為典型,認為作為世界本根、本原,並是最高規定性的「道」是一切法的終極合法性標準,也是法治、政治的終極追求和歸宿。

戰國中後期的《管》《莊》《鶡冠》《文》《荀》《韓》《晏》《呂》等諸子作品對此問題態度大致統一。它們意在尋求法與天道、道等更高層次道理的聯結,以解說作為治術理論核心的治法的合法性。這種思考直達真理範疇。法所基礎的天道、人心大致表述為「故先王之法,非所作也;其禁誅,非所為也,所守也,上德之道也」(《文子·自然》)。或如《鶡冠子·環流》曰「惟聖人究道之情,唯道之法,公政以明」。與之相應,「法天(地、人心)」「法道」為各家普遍接受。如《管子·任法》曰:「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又如《文子·自然》之「與時往來,法度有常……故聖人立法,以導民之心,各使自然」等等。這些理解與《黃帝四經》之「道生法」的立論思路相一致。

至於後者,即法的世俗合理性又包含兩層:政權(王權)與公理(價值)。人域治法當專出自君王,這個認識廣為接受。就目的而言,既是為了成「一體之治」(《管子·七法》),也有防限官吏治權膨脹的用意。除了事實上出於君王之外,人定法還需具備價值上的合法性。相對而言,各家對這一層態度更為多元,不過無不認同「公」是最高的價值指向。

自黃帝開闢「天下」而將中華大地帶入政治社會以後,出現過兩種截然相反的政道,分別以公、私為其標誌。後人託言五帝時代為公天下,禹夏傳子而墮入私天下。實則純粹的公天下在現實層面未必存在,但始終被當作政治的終極目的與追求。有限意義上為公的政權間或出現,如「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西周,不啻為實現了有限之公道。而學理層面,老子首開「公」論,後有黃老家、道家、法家為之搖旗吶喊。進至戰國,「公」已成為普遍認同的政權合法性基礎之一,並衍生出《禮運》「大同」一說和《呂覽》「天下人之天下」的驚人之論。

綜上可見,早在先秦時代,中國非止在政治社會中踐行了「法治」,而且已經形成了完整的「法治」理論,包含治術、治道與政道三層。用最簡單的話說,傳統「法治」理論的要義在於通過大一統政治落實按法而治,以此臻於天下「為公」和「合道」。這種終極追求明顯超越了純以個體生存、生活之私利、福祉為念的西式法治理論,對指引未來人類社會發展的價值溢於言表。

(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相關焦點

  • 陳國慶:量刑建議的若干問題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陳國慶摘  要:量刑建議對於規範量刑活動、促進量刑公正,進而實現現代國家治理和法治國家建設具有重要的價值(二)量刑建議是促進量刑公正的強勁推動力以往,量刑問題常常被認為是法官壟斷的裁量範疇,檢察機關在提起公訴時往往也只提出定罪意見,對量刑問題不提或提出籠統的從重、從輕的意見。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曾將定罪和量刑問題置於同一庭審程序中解決,長期以來形成重定罪、輕量刑的傳統,量刑公正被有意無意地忽視。
  •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第九批指導性案例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經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決定,現將李丙龍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等六件指導性案例(檢例第33-38號)作為第九批指導性案例發布
  • 問計若渴,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要求這些事「抓緊」再「抓緊」
    走訪中,張軍圍繞轉變司法檢察理念推動新時代法治進步、服務大局紮實履行檢察職責、司法為民辦好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堅持從嚴治檢等方面介紹了2019年檢察工作情況。「重視用新理念引領檢察工作,這些新理念既源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最終又落腳於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貫徹落實。」
  •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環境資源保護」典型...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環境資源保護」典型案例彙編 (2020年第44期,總第76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不僅是統一司法辦案標準、提升辦案質量的需要,也是社會法治宣傳的需要,可以為司法工作人員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範例指導,也可以對社會公眾起到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作用
  • 嵐皋縣人民檢察院:「民法典」進校園 平安法治護成長
    為進一步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教育,培養未成年人法治思維和自我保護意識,12月3日,嵐皋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法治副校長甘曉罡應邀到縣職業中學為該校600餘名師生講授了一堂題為《民法典:守護少年的你》法治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丨 塔檢法治夜讀 第二百三十期(2020年137期)
    塔檢法制夜讀 第二百三十期.m4a07:19來自法制現場塔檢法制夜讀 第二百三十期.m4a來自塔河縣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三編 合同第二分編 典型合同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
  • 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
    12月2日,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省院黨組副書記 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葛迪
  • 2019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立項公告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決定,2019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立項131項,其中,經費資助課題90項,自籌經費課題41項。「捕訴一體」運行機制研究——以浙江實踐為視角申請單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樂紹光36.酒駕案件中「醉酒依據」的理解與適用——對「兩高一部」法發〔2013〕15號文件第六條前半段的解讀申請單位: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張飛飛37.正當防衛與迴避義務實證研究——以中國裁判文書網200份判決書為考察樣本
  •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全國檢察機關首批檢察改革典型案例
    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在鞏固中深化、在深化中鞏固,持續推進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積極探索檢察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做法舉措實、工作效果好,具有典型性和可複製性的改革亮點。
  •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於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請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述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介紹《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 中國傳統法文化助力法治認同
    ,領導人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加快建設法治中國,表明中國法治將立足自身實踐,走出一條不同於西方模式的法治道路。而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中國傳統法律資源是不容忽視和可資利用的重要寶庫。通過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尤其是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範,使其與當下法治互相融通,有助於全社會形成法治認同和法治信仰,真正建立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法治發展道路,並為人類法治建設提供具有中國氣派的方案和實踐。
  • ——聽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
    9月4日,作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為該校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開學第一課」。課堂上,張軍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題,聚焦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從中學生熟知的人和事講起,從「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書,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一部護身寶典,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民法典是一部共同約定,凝聚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三個方面為師生們詳細講解。
  • 環境汙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二)訴訟過程本案由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7月16日以被告單位寶勳公司以及被告人黃冠群、姜家清、李長紅、塗偉東等12人犯汙染環境罪向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司法實踐中,對發生在長江經濟帶十一省(直轄市)的跨省(直轄市)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環境汙染犯罪行為,應當依法從重處罰。本案中,被告單位寶勳公司及被告人黃冠群等12人在江蘇、浙江、安徽等地跨省運輸、轉移危險廢物,並在長江流域甚至是長江堤壩內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數量大,持續時間長,給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 智慧司法與法治中國:發達的網絡社會應匹配發達的社會治理
    智慧司法成為理論和實務界的共同關注在開幕式上,檢察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趙志剛(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以司法機關辦案的新常態——遠程司法為視角,介紹了全國檢察機關「三遠一網」,即遠程提審、遠程庭審、遠程送達和檢察工作網建設的推進情況和取得的成效,並提出了促進遠程司法不斷優化的六方面課題
  • 贛榆區人民檢察院2020工作報告名詞解釋
    自行立案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共14個罪名),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
    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一八四〇年以後,封建的中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人民為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進行了前僕後繼的英勇奮鬥。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
  • 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開展法治教育 護航未成年人成長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對未成年人開展法治教育 攝影/王鳳鳴 高偉 檢察官講解自護知識、傳授防範技能 攝影/王鳳鳴 高偉 人民網天津12月8日電 近日,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動。
  • 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明強、李永路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
    禹會區人民檢察院公告  禹檢民公告[2021]1號  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楊明強、李永路非法捕撈水產品,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 【莎檢快訊】莎車縣人民檢察院專題學習「守望正義--新時代最美檢察官」木亞沙爾·麥麥提先進事跡
    為深入學習宣傳木亞沙爾·麥麥提同志先進事跡,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教育、激勵和引導作用,12月11日下午,莎車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全院大會,組織全體幹警專題學習
  • 法治、發展和人權——中國道路的三個基本維度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發生如此廣泛、深刻和迅速的變化。今日的中國,有三條主線或者稱為三個基本維度,就是法治、發展和人權。它們互相制約,相輔相成,同時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構成一個以人為本、全面、平衡、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架構。  一、法治  法治是現代社會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