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3年,哥白尼公開發表《天體運行論》一書,提出著名的「日心說」,這一事件,被後人稱為是近代自然科學誕生的標誌。
日心說誕生前,從公元2世紀到16世紀,地心說一直佔據著西方天文界的統治地位。地心說認為,地球靜止不動,是宇宙的中心,所有天體圍繞地球做圓周運動。
日心說提出相反觀點,認為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及其它天體都圍繞太陽做圓周運動,又稱地動說。
這一全新的觀點,在當時引起了一場激烈的爭論。贊成日心說的人主張地球在運動,而維護地心說的人主張地球是靜止的。
我們腳下堅實的大地,怎麼可能是在運動呢?
人們難以接受,我們居住的地球,是在太空中不斷移動飄蕩著。
地靜派據此提出一個有力的問題:如果地球是在高速的運動,為什麼地面上的人,一點也感覺不出來呢?
大科學家伽利略是堅信日心說的,在其名著《關於託勒密和哥白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中,寫了一個薩爾維阿蒂之船的故事,予以回答:
一條大船的主艙裡,關著幾隻蒼蠅、蝴蝶,有一隻大水碗,碗中有幾條魚,另有一倒掛水瓶,瓶下有一寬口罐。
大船停止不動時,觀察發現,蒼蠅、蝴蝶向艙內各方向等速飛行,魚兒向各個方向隨便遊動,水滴滴進下面的罐中。
艙內扔任何東西,只要距離相等,一方向不比另一方向用力更多。雙腳齊跳,無論哪個方向,跳過的距離都相等。
仔細觀察這些事情後,再使船以任何速度前進,只要運動是勻速直線,驚奇發現,上述現象絲毫沒有變化,無法從其中任何一個現象確定,船是運動還是靜止。
即使船運動得相當快,跳向船尾,也不比跳向船頭遠;水滴滴進下面的罐子,不會滴向船尾;魚在碗中前遊不比後遊累,一樣悠閒地遊向碗邊的食餌;蝴蝶和蒼蠅繼續到處飛行,不會向船尾集中。
薩爾維阿蒂之船表明,從船中發生的任何一種現象,你是無法判斷船究竟是在運動還是在停止不動。
伽利略從中概括出一個重要原理:力學定律在所有慣性系中都是不變的,稱為伽利略相對性原理。
勻速行駛的大船上,任何力學現象,和在靜止的大船上沒有差別,因為它是一慣性系。
慣性系是指,慣性定律在其中成立的參考系。嚴格來說,絕對的慣性系是不存在的,人們一般把地球近似為慣性系。所以地球上的人,感覺不到地球在運動。如中國古人所說,人在大舟中,閉牖而坐,舟行而人不覺也。
伽利略相對性原理,打破了亞里斯多德絕對靜止的觀念,並不存在唯一的靜止標準,如地球。我們可以說,A物體靜止而B以固定速度相對A運動,或B物體靜止而A以固定速度相對B運動,兩種說法是等價的。
二戰時,據說一位飛行員,在飛行中,發現臉旁有個黑點,伸手一抓,竟是顆子彈。先不論子彈是怎樣進入飛行員旁邊的,這只是個傳說故事。我們感興趣的是,人能否抓住子彈呢?
根據伽利略相對性原理,當飛機的速度和子彈的速度相等時,子彈相對於人就是靜止的,人就很容易地抓住子彈。
如果飛機的速度和光速相等,那麼人是否也能抓住光線呢?
愛因斯坦少年時,常常在想,如果我以光的速度,追隨一條光線運動,能否看到靜止的光呢?
1887年,麥可遜和莫雷做了一個觀測以太是否存在的實驗,發現一個驚人的結果。因地球以每秒30公裡的速度繞太陽公轉運動,按伽利略相對性原理,在地球不同方向上,測到的光速是不同的。然而實驗結果卻是,在地球各個方向上,測到的光速都是恆定不變的,30萬公裡/秒,用符號c表示。
麥可遜-莫雷實驗表明,不論參考物體以多快的速度運動,光線仍然以c速度遠離參考物體。所以愛因斯坦即使以光速運動,也看不到靜止的光線。
麥可遜-莫雷實驗,與麥克斯韋的電磁理論是一致的。電磁理論認為,電磁波的傳播速度只取決於傳播介質,它與波源的傳播速度無關。
然而根據伽利略相對性原理,只要我們運行的速度達到光速,光線相對於我們是靜止的,就能看到靜止的光線。
這兩者之間存在著矛盾,是不是要捨棄一個呢?
伽利略相對性原理簡潔而優美,光速不變又是電磁理論的必然結果。
愛因斯坦心想,能否兩者都保留,而捨棄其它的東西呢?
經過多年思考,愛因斯坦成功了,建立起自己的狹義相對論,全面變革人們以往對時空的看法。
狹義相對論建立在兩個假設基礎上:一個是狹義相對性原理,一個是光速不變定律。
狹義相對性原理,是對伽利略相對性原理進行了推廣。愛因斯坦覺得,上帝不會只偏愛力學定律,電磁學定律、熱力學定律等,也應具有同等地位的,故推廣為:物理定律在所有慣性系中都是不變的。
光速不變定律,是指任何參考系中,真空中的光速都是固定不變的。
假如你乘坐光速飛船飛行,你看到的光線仍然以光速離你遠去,而不是和你並行。
狹義相對論保留了相對性原理和光速不變原理,那麼它捨棄了什麼呢?
弦理論家格林在《宇宙的琴弦》書中,講敘了一個精彩的故事:
兩個敵對國的元首,分別坐在長長的談判桌兩頭。他們剛達成停戰協議,可誰也不願先在協議上簽字。聯合國秘書長想到了一個方法,放一盞燈在桌子中間,燈光會同時到達兩位總統。當兩位總統看到燈光時,立即籤字,協議在雙方滿意的情況下達成了。
秘書長很高興,又用同樣的方法,調解另外兩個正在備戰的國家。不過這次協議的籤訂,是在勻速行駛的火車上。兩國總統坐在談判桌的兩頭,甲國總統面向火車頭前進的方向,乙國總統坐在他對面,背向車頭。
剛籤完協議,車外站臺上看籤字儀式的兩國群眾卻打起來了。車上的人很震驚,他們聽說兩國群眾衝突的原因,是甲國民眾感覺自己受騙了,因為他們的總統先籤了字。
而車上的人,不論哪一方,都認為籤字是同時進行的。外面的人怎麼會看到不同的場面呢?
對車內的人來說,燈光在中間,到達兩位總統,是同時的。
而對站臺上的人來說,因火車在向前行駛,甲國總統迎著照射過來的光,乙國離開照射過來的光,所以光到達甲國的距離比到達乙國的距離要短。而狹義相對論中,光速對任何任何參考系來說都是不變的。所以對站臺上人來說,光先到達甲國,這就是為什麼甲國民眾說自己上當了。
那麼車上車下的人,誰對誰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