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寧城縣鐵西街道五間房社區四組居民蔣某蘭委託其長子及村治保主任向鐵西司法所申請調解家庭糾紛。
考慮到蔣某蘭是83歲的老人,調解員們來到五間房社區與村治保主任和四組村長一同為老人排憂紓困。
申請人蔣某蘭,現年83歲,丈夫早已亡故。蔣某蘭有4子4女,次子夭折,其餘子女均已成家。22年前依照當時人老隨小的養老習俗,經村民調解和法院判決,蔣某蘭一畝半地的老院分成兩份,一份給三子時某彬夫婦,另一份由蔣某蘭和四子時某利夫婦共同擁有。院內門面六間平房歸時某利夫婦居住,蔣某蘭獨自生活在正房的其中兩間。蔣某蘭允諾自己百年後將分割後的老院留給四子時某利夫婦。
五間房村裡拆遷時,蔣某蘭憑自住的兩間房屋在五間房社區換購了一處60平米的樓房,變賣後又拿出部分賣地款購置了同小區內的一處80平米樓房。蔣某蘭對該樓房擁有獨立產權,現獨自生活在此處樓房。長子時某民經常上門探望為蔣某蘭送物品。
四子時某利夫婦認為,按照當年的分家單和分家協議,蔣某蘭現居住的樓房實為用自己院內老房所置換,理應屬於自己的財產,擔心蔣某蘭會私下把房產贈與其他兄弟。時某利夫婦多次到蔣某蘭家中吵鬧,強硬要求蔣某蘭把該房產置於他們二人名下。
蔣某蘭認為四子時某利夫婦多年來未對自己盡贍養義務,且多次以打砸物件、話語暴力等形式騷擾自己,希望在鐵西司法所的主持下,公平分配自己的房產,三個兒子各有一份,而不讓四子時某利夫婦獨佔。
隨後,調解員又安排蔣某蘭的三個兒子和三個兒媳一同到會議室,讓他們當面鑼對面鼓地說出各自真實想法。
長子時某民和三子時某彬都表態,聽從母親的安排;四子時某利媳婦要求按當時協議兌現各自的承諾,時某利夫婦養、葬蔣某蘭,但蔣某蘭名下房產要過戶到他二人名下。
司法所負責同志仔細閱讀22年前的法院判決書和調解協議後,現場向蔣某蘭及其子女宣講了《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遺產繼承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款內容,指出當年的協議書違背現行法律法規:1、當年分割的所有房產都屬於蔣某蘭夫婦,現在蔣某蘭有權依照自己的意思獨立處置自己名下房產;2、蔣某蘭所有子女都有同等贍養老人的義務和繼承老人遺產的權利。即使放棄繼承權的,也要承擔與其他兄弟姊妹相同的贍養義務。
聽了宣講的法律內容,四子時某利及其妻子意識到獨佔母親蔣某蘭房產的想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表示遵從母親的想法。有了法律支持,蔣某蘭理直氣壯地說出自己的想法:暫不分割自己名下的房產給子女;不允許子女再以房產分割之事打擾自己的生活。
調解員們通過現場講法和規勸疏導,蔣某蘭及其子女均受到了教育,一致表示不再因此發生糾紛。老人也得以老有所養,安度晚年。
【來源:12348內蒙古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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