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抓癩蛤蟆也犯法?
浙江淳安農民陳某被警方抓獲時,一臉懵圈。在他看來,這是「小事一樁」,警方未免有點小題大做了。森林警察剛去找他時,陳某還很鎮定地對身邊的人說:「沒事,抓癩蛤蟆難道還犯法?」
今天,淳安森林公安證實,當地農民陳某因抓了114隻癩蛤蟆遭舉報後被抓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被宰殺的癩蛤蟆
怎麼回事兒呢?
時下正是春暖花開之際,也是冬眠後的癩蛤蟆交配繁育的季節。陳某想抓些野味,弄幾頓豐盛的宴席犒勞自己和親朋。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鄰近的姜家鎮浮林村村頭的小水庫裡「奮戰」數小時,抓到114隻癩蛤蟆。
2月18日上午,陳某安排了朋友在溪邊進行宰殺。經群眾舉報,隨後陳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獲歸案,109隻癩蛤蟆已經被宰殺,還有5隻活體被當即放生。
「倖存」下來的癩蛤蟆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癩蛤蟆是犯法。今後,再也不幹逮麻雀、捉癩蛤蟆之類的事了。」民警告知陳某違反狩獵法規,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採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已經涉嫌非法狩獵罪,陳某後悔不迭。
辦案民警介紹,當地人喜好吃「黃蛤」,這種「黃蛤」只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時候出來幾天。身上有黃色的小點和暗褐色的大點,因此欲稱「黃皮蛤蟆」。陳某交代,他也好這口,所以才去抓癩蛤蟆。
其實,近年來,因抓癩蛤蟆、捉青蛙或捕獵鳥類等動物而被判決非法狩獵罪的案例屢有發生,比如——
六位農民在河南利用自製工具捕捉壁虎1600餘只,遭警方逮捕並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刑拘。
安徽舒城男子闕某捕捉197隻青蛙,被法院以非法狩獵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山東鄄城縣鄄城鎮付廟村村民賈某因獵捕2000餘只斑鳩麻雀被刑拘。
河南新鄉大學生小閆暑假期間和朋友在老家掏了16隻鳥,被新鄉輝縣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其朋友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款。
……
小時候逮個螞蚱、抓個青蛙……這不都常有的事兒嘛,怎麼現在「逮癩蛤蟆也犯法」?
癩蛤蟆學名為中華蟾蜍,為蟾蜍科蟾蜍屬的兩棲動物,是蝶類、蝗蟲、蚱蜢、金龜子、蚊、蠅、白蟻等害蟲的天敵,捕食量極大,是捕食害蟲的能手和守護森林的「忠誠衛士」,在浙江省屬於一般保護野生陸生動物。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獵癩蛤蟆、青蛙等不對,但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為觸犯了法律。癩蛤蟆雖然沒有被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進入了『三有動物』名錄,同樣受法律保護。」辦案民警說。
「三有動物」是啥?
根據國家林業局頒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三有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目前,1700多種「三有動物」進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其中,獸類88種;鳥類707種;兩棲類291種;爬行類395種;昆蟲類120屬所有種和另外110種。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進入「三有動物」保護名錄,就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保護法》保護。
辦案民警表示,對於「三有動物」,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隻(條)就違法,捕捉20隻(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捕捉50隻(條)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
記者查閱得知,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有了合法手續還不行,如何獵捕也有嚴格的規定。電捕工具、鐵夾、氣槍、毒藥、麻醉藥等均屬于禁用獵捕工具,不能隨意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或者使用火攻、煙燻、挖洞、陷阱、撿蛋、搗巢等方法獵捕,也要負法律責任。
不止如此!今後「吃野味」將面臨法律追責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針對近期多地曝出的食用穿山甲事件,國家林業局2月15日正式回應:國內此前法律法規僅規定對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者處罰,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這也意味著今後在中國「吃野味」不僅受社會監督,也將面臨法律追責。
新聞多一點
注意!這些動物不能亂抓
你知道嗎?除了癩蛤蟆外,常見的麻雀、青蛙、蛇、黃鼠狼、刺蝟等都是「三有」動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法》保護。
獸類88種
刺蝟、狼、沙狐、貉、鼬、白鼬、黃鼬、豬獾、果子狸、野豬、狍、馴鹿、草兔、飛鼠、松鼠、花鼠、豪豬、小竹鼠、社鼠等。
鳥類707種
紅喉潛鳥、黑喉潛鳥、黑腳信天翁、白鷺、禿鸛、鴻雁、雪雁、鵪鶉、雉雞、小田雞、雪鴿、普通翠鳥、太平鳥、八哥、喜鵲等。
兩棲類291種
版納魚螈、中國小鯢、東方蠑螈、華西蟾蜍、中國樹蟾、雲南小狹口蛙、花姬娃、黑龍江林蛙、版納蛙、海蛙、竹葉蛙等。
爬行類395種
烏龜、中華花龜、四眼斑龜、砂鱉、蝎虎、中國壁虎、長棘蜥、中國石龍子、青脊蛇、綠脊蛇等。
昆蟲類120屬所有種和另外110種
江西叉突襀、廣西瘤蝓、田鱉、中華旌蛉、中華兩棲甲、龜瓢蟲、井岡小翅蛾、燕鳳蝶、古田釘突食蟲虻、中國突眼蠅、雙齒多刺蟻、中華蜜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