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人與自然和諧問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把「綠色發展」作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已作為基本國策寫入國家的總體發展規劃。農藥是農業不可或缺的重要和特殊的投入品,與糧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畜健康安全息息相關,科學合理生產經營使用農藥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農業綠色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為此,2015年初,農業部通過了《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這是農業部門首個關於農藥減量控害的具體執行文件,目的是有效控制農藥使用量,力爭2020年農作物農藥使用總量實現零增長,推進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替代高毒高殘留農藥,擴大低毒生物農藥示範補貼試點範圍。我國現有260多家生物農藥生產企業,約佔全國農藥生產企業的10%,生物農藥製劑年產量13萬噸左右。我國基本掌握了一些生物農藥的關鍵技術與產品研製的技術路線,在人造赤眼蜂技術、蟲生真菌的工業化生產技術和應用技術、捕食蟎商品化、植物線蟲的生防製劑等某些領域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
一、正確識別生物農藥
1. 什麼是生物農藥
生物農藥主要指以動物、植物、微生物本身或者它們產生的物質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農藥。考慮到礦物源農藥對人畜毒性較低、對環境友好,故將以礦物質為主要原料的農藥等同生物農藥一樣利用。生物農藥大致分為七類:一是植物源農藥,主要原料直接來源於植物體,如苦參鹼、印楝素。二是微生物源農藥,主要原料為活的細菌、真菌、病毒等,如白僵菌、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三是礦物源農藥,主要原料為自然界的礦物質,如礦物油、硫磺。四是天敵生物農藥,主要為自然界本身存在、同時對病蟲害有防治效果的人工繁殖動物,如松毛蟲赤眼蜂、平腹小蜂。五是生物化學農藥,主要原料在生物體中已經存在,對病蟲害沒有直接毒性,通過調節、幹擾作物或病蟲害的生長發育起作用,如芸苔素內酯、赤黴酸、誘蟲烯。六是蛋白或寡糖素類農藥,使用後能誘導植物對病害產生抗性,如氨基寡糖素、幾丁聚糖、香菇多糖等。七是農用抗生素類農藥,主要原料是由微生物發酵產生的,如春雷黴素、寧南黴素、阿維菌素。生物農藥作為一類特殊農藥,與化學農藥相比,使用技術要求較高,在實際選購和使用過程中,應當著重看清標籤內容,根據不同種類生物農藥的具體特點採用恰當的使用方法和技術,保證生物農藥藥效得以充分發揮。
2. 如何簡易識別生物農藥
近年來,一些不法之徒「掛羊頭、賣狗肉」,用化學農藥冒充生物農藥,欺騙消費者。因此,使用者要購買到名副其實的生物農藥,需要了解一些生物農藥產品的特點,煉就「火眼金睛」,在「農藥識假辯劣知識」基礎上,根據生物農藥的類別、產品的標籤內容對生物農藥的真假做出初步判斷。
一要看產品包裝規格。植物源、礦物源、微生物、蛋白類和寡聚糖類等生物農藥,一般使用量大、包裝規格大,包裝規格在50毫升(克)以內的,很可能為假藥。植物生長調節劑(如芸苔素內酯、吲哚乙酸等)和性誘劑用量小,包裝規格在100毫升(克)以上的,很可能為假藥。
二要觀察產品劑型。很多生物農藥因為自身特點,只能做成固定的幾種劑型,如蘇雲金桿菌產品,只有可溼性粉劑、懸浮劑、水分散粒劑幾種劑型;蛋白類和寡聚糖類等主要做成水劑。購買前,先看標籤上標註的劑型,對袋裝農藥用手摸一下,仔細觀察產品外觀,必要時觀察產品對水稀釋後的狀態。如水劑產品對水後成為乳白色液體,則可能為假農藥。
三要看產品適用範圍。病毒類、性誘劑等生物農藥一般只對一種害蟲起作用,如果標明這類農藥有多種用途,則產品可能有假。
四要看產品標註使用量。植物源、礦物源、微生物、蛋白類和寡聚糖類等生物農藥使用量較大,一般稀釋倍數在500倍以下。如產品標明每畝用量在幾十毫升(克),或者稀釋倍數在1000倍以上,則產品很可能有假。
五要看產品藥效表述。植物源、礦物源、微生物、蛋白類和寡聚糖類等生物農藥效果較慢,如標稱作用迅速、有速效,則產品有假。
六要看產品有效期。微生物藥有效成分為活體生物,不耐貯存,保質期一般為半年至一年。如果這類產品標明有效期為兩年,則產品很可能有假。
七要進行對比價格。價格明顯高於同類生物農藥的,很可能非法添加了其他農藥;價格明顯低於同類生物農藥的,很可能偷工減料,這樣的產品都不要買。
另外,無論生物農藥還是化學農藥,選購時最好要經銷商登陸中國農藥信息網或查閱《農藥登記管理信息彙編》,提供官方信息,確認標籤上的產品名稱、有效成分種類和含量、防治對象、生產企業等與登記完全一致才能購買。
二、使用生物農藥替代部分化學農藥
1. 使用生物農藥替代部分化學農藥有利於發展生態農業。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治理農業汙染,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並強調要「發展綠色產業」「發展有機農業、生態農業」。由於長期大量使用化學農藥,尤其是過量和濫(亂)用化學農藥,其負面作用日益顯現,加重了農業面源汙染,影響了農業生態環境,造成農產品質量不安全,也不利於農業可持續發展。因此,使用生物農藥替代部分化學農藥,可大幅度減少化學農藥給生態環境、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農業建設帶來的負作用,有利於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相對化學農藥而言,生物農藥源於自然,使用後「回歸自然」,對人畜毒性較低、對環境的相容性好。減少化學農藥使用,大力推廣生物農藥,對於實現農藥產業與社會的和諧發展意義重大,也是保障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需要。201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把「大力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寫入中央一號文件。農業部設立了「低毒生物農藥示範推廣補貼項目」,各級政府部門通過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生物農藥宣傳培訓和購買補貼等活動,促進了生物農藥的推廣使用,已產生了初步成效。
2. 使用生物農藥好處多。
絕大多數生物農藥為低毒或微毒,不易對使用者產生毒害。農民說生物農藥是「低毒的產品,用著安全、用得放心」!生物農藥容易分解,不易汙染農產品,生產的農產品質量有保證,安全放心。大部分生物農藥選擇性強,對環境汙染小,通常對天敵安全。如防治害蟲有效的生物農藥,不傷害蜜蜂、鳥、魚、青蛙,而且容易分解,用後又回歸自然界了。有的生物農藥防治對象相對單一,如病毒、性引誘劑等,只對相對應的病蟲害起作用。例如,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只能對甜菜夜蛾起防治作用,斜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僅能防治斜紋夜蛾。生物農藥不易產生抗藥性。礦物源農藥、植物源農藥和生物化學農藥,利用自然界中的物質防治病蟲害,像中藥防治人體疾病一樣,治標更「治本」,不易產生抗藥性,使用多年一樣有效。
三、科學使用生物農藥
1. 微生物農藥。
微生物農藥的使用要點:
一是掌握溫度。微生物農藥的活性與溫度直接相關,使用環境的適宜溫度應當在15℃以上,30℃以下。低於適宜溫度,所噴施的生物農藥,在害蟲體內的繁殖速度緩慢,而且也難以發揮作用,導致產品藥效不好。通常,微生物農藥在20~30℃條件下防治效果比在10~15℃間高出1~2倍。
二是把握溼度,微生物農藥的活性與溼度密切相關。農田環境溼度越大,藥效越明顯,粉狀微生物農藥更是如此。最好在早晚露水未乾時施藥,使微生物快速繁殖,起到更好的防治效果。
三是避免強光。紫外線對微生物農藥有致命的殺傷作用,在陽光直射30分鐘和60分鐘,微生物死亡率可達到50%和80%以上。最好選擇陰天或傍晚施藥。
四是避免雨水衝刷。噴施後遇到小雨,有利於微生物農藥中活性組織的繁殖,不會影響藥效。但暴雨會將農作物上噴施的藥液衝刷掉,影響防治效果。要根據當地天氣預報,適時施藥,避開大雨和暴雨,以確保防治效果。另外,病毒類微生物農藥專一性強,一般只對一種害蟲起作用,對其他害蟲完全沒有作用,如小菜蛾顆粒體病毒只能用於防治小菜蛾。使用前要先調查田間蟲害發生情況,根據蟲害發生情況合理安排防治時期,適時用藥。
2. 植物源農藥。
使用植物源農藥,應當注意:
一是預防為主。植物源農藥與化學農藥對於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表現,與人類服用中藥與西藥後的表現相似。發現病蟲害及時用藥,不要等病蟲害大發生時才治。植物源農藥藥效一般比化學農藥慢,用藥後病蟲害不會立即見效,施藥時間應較化學農藥提前2~3天,而且一般用後2~3天才能觀察到其防效。
二是與其他手段配合使用。病蟲害危害嚴重時,應當首先使用化學農藥儘快降低病蟲害的數量,控制蔓延趨勢,再配合使用植物源農藥,實行綜合治理。
三是避免雨天施藥。植物源農藥不耐雨水衝刷,施藥後遇雨應當補施。
3. 礦物源農藥。
目前常用的礦物源農藥為礦物油、硫磺等。使用時,
一是混勻後再噴施,最好採用二次稀釋法稀釋,施藥期間保持振搖施藥器械,確保藥液始終均勻。
二是噴霧均勻周到。確保作物和害蟲完全著藥,以保證效果。
三是不要隨意與其他農藥混用,以免破壞乳化性能,影響藥效,甚至產生藥害。
4. 生物化學農藥。
生物化學農藥是通過調節或幹擾植物(或害蟲)的行為,達到施藥目的。性誘劑不能直接殺滅害蟲,主要作用是誘殺(捕)和幹擾害蟲正常交配,以降低害蟲種群密度,控制蟲害過快繁殖。因此,不能完全依賴性引誘劑,一般應與其他化學防治方法相結合。如使用桃小食心蟲性誘芯時,可在蛾峰期田間始見卵時結合化學藥劑防治。
一要開包後應儘快使用。性誘劑產品易揮發,需要存放在較低溫度的冰箱中;一旦打開包裝袋,應儘快使用。
二要避免汙染誘芯。由於信息素的高度敏感性,安裝不同種害蟲的誘芯前,需要洗手,以免汙染。
三要合理安放誘捕器。誘捕器放的位置、高度,以及氣流都會影響誘捕效果。如斜紋夜蛾性引誘劑,適宜的懸掛高度為1~1.5米;保護地使用可依實際情況而適當降低;小白菜類蔬菜田應高出作物0.3~1米;高稈類蔬菜田可掛在支架上;大棚類作物可掛在棚架上。
四要按規定時間及時更換誘芯。
五要防止危害益蟲。使用信息素要防止對有益昆蟲的傷害。如金紋細蛾性誘芯對壁蜂有較強的誘殺作用,故果樹花期不宜使用。用於測報時,觀測圃及鄰近的果園果樹花期不宜放養壁蜂和蜜蜂。
植物生長調節劑,
一要選準品種適時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會因作物種類、生長發育時期、作用部位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效應。使用時應按產品標籤上的功能選準產品,並嚴格按標籤標註的使用方法,在適宜的使用時期使用。
二要掌握使用濃度。植物生物調節劑可不是「油多不壞菜」。要嚴格按標籤說明濃度使用,否則會得到相反的效果。如生長素在低濃度是促進根系生長,較高濃度反而抑制生長。
三要藥液隨用隨配以免失效。
四要均勻使用。有些調節劑如赤黴素,在植物體內基本不移動,如同一個果實只處理一半,會導致處理部分增大,造成畸形果。在應用時注意噴布要均勻細緻。
五不能以藥代肥。即使是促進型的調節劑,也只能在肥水充足的條件下起作用。
5. 蛋白類、寡聚糖類農藥。
該類農藥(如氨基寡糖素、幾丁聚糖、香菇多糖、低聚糖素等)為植物誘抗劑,本身對病菌無殺滅作用,但能夠誘導植物自身對外來有害生物侵害產生反應,提高免疫力,產生抗病性。
使用時需注意幾點:
(1)應在病害發生前或發生初期使用。病害已經較重時應選擇治療性殺菌劑對症防治。
(2)藥液現用現配,不能長時間儲存。
(3)無內吸性,注意噴霧均勻。
6. 天敵生物。
目前應用較多的是赤眼蜂和平腹小蜂。提倡大面積連年放蜂,面積越大防效越好,放蜂年頭越多,效果越好。
使用時需注意幾點:
(1)合理存放。拿到蜂卡後要在當日上午放出,不能久儲。如果遇到極端天氣,不能當天放蜂,蜂卡應分散存放於陰涼通風處,不能和化學農藥混放。
(2)準確掌握放蜂時間。最好結合蟲情預測預報,使放蜂時間與害蟲產卵時間相吻合。
(3)與化學農藥分時施用。放蜂前5天、放蜂后20天內不要使用化學農藥。
7. 抗生素類農藥。
抗生素類農藥的使用同化學農藥,如阿維菌素、多殺黴素等。但多數抗生素類殺菌劑不易穩定,不能長時間儲存,如井岡黴素容易發黴變質。藥液要現配現用,不能儲存。某些抗生素農藥如春雷黴素、井岡黴素等不能與鹼性農藥混用,農作物撒施石灰和草木灰前後,也不能噴施。
四、發展生物農藥的建議
1. 提高認識,努力解決生物農藥發展過程中的各種難題。
生物農藥源於自然,對有害生物高效,對人畜毒性較低,對環境的相容性較好,在有害生物可持續治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國生物農藥的發展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在思想觀念、基礎研究、產品開發、生產管理、質量控制、市場流通等方面存在諸多不足。
突出問題:
一是對生物農藥的認識不夠,表現在財力物力人力等投入不足。
二是生物農藥科研力量分散,低水平的重複開發。主要表現在基礎研究薄弱,新產品開發的後勁不足。仿製產品多,有智慧財產權的少。
三是生物農藥產業化的程度不高。主要表現為,企業規模小,重複建設多。
四是生物農藥市場混亂,缺少嚴格的質量監督體系。主要表現在產品質量不穩定,劣質產品魚目混珠。
2. 加快生物農藥發展的法規建設,促進生物農藥科學有序發展。
美國、歐盟等許多國家,都制訂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限制或停止使用一些化學農藥,同時制訂出環境保護、無公害、無殘留綠色農產品和食品管理政策。很多國家早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實施減少化學農藥使用量的「行動計劃」和發展低毒低風險生物農藥等「長期作物保護規劃」。我國也制訂了《食品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及《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去年,農業部也公布了農藥零增長實施方案,但對生物農藥的發展還很不完整。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很多,如《農藥管理條例》的修改就十分滯後。
3. 加大生物農藥研究與開發力度,鼓勵多出生物農藥新產品。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和農業生產方式的進步,社會對農藥性能的要求也愈來愈高,化學農藥品種的淘汰速度在加快,生物農藥的發展速度在增加。世界各國都在加大投入,研究和開發生物農藥。因此,我國也應把生物農藥的研製和開發列為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和高新技術進行發展與規劃。加大對生物農藥研究、開發和資金的投入,對創新產品給予重獎,並在稅收、價格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國家要重視基礎研究,加強知識創新力度,大力開發有自己智慧財產權的新品種。同時,加快科研成果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建立我國自己的產品質量標準。為適應市場需求,開發更好的生物農藥新產品,政府還要加強對生物農藥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
4. 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廣大民眾的生態環境意識和農民的科技種田水平。
我國農業生產大部分規模小,經營分散,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差。因此,必須加強對農民的培訓,使其掌握科學、合理的農藥使用方法,全面提高廣大農民的科技種田素質。與此同時,還要加強對生物農藥的廣泛宣傳,充分認識生物農藥在農業可持續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