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曝料:
近日,永安水壩路發生一起高空墜物事件。一扇窗戶從高處掉落,在人行道上摔個粉碎,幸虧此時段經過的人比較少,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高空墜物為何屢禁不止,到底是我們對高空墜物危害性認識不夠?還是對高空墜物的相關法律了解不清,意識淡薄呢?
高空墜物有多可怕?
現在城市中高樓林立,高空墜物屢見不鮮,或有意拋下,或無意掉落。高空墜落物千奇百怪,大到建築物上的匾額,小到窗戶上的鐵釘、窗邊的花盆、陽臺上的衣架、空調外掛機等。
其實就算是非常輕的物體,一旦從幾十米的高層墜落下來,其殺傷力也是非常大的,那麼高空墜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
央視《第一時間》欄目
做過一個實驗
那些能「殺人」的物品
看起來也許非常「微不足道」
一顆四釐米的鐵釘
從18樓高空拋下
能插入顱骨
一個易拉罐
從15樓拋下,可砸破頭骨
從25樓拋下,可致人當場死亡
一枚西紅柿從5樓扔下
可擊碎0.5釐米厚的玻璃
一顆麻將
一個雞蛋
一塊西瓜皮
從不同高度墜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傷亡
高空墜物
就像城市上空高懸的「利劍」
如果不加強事前預防
傷害隨時可能降臨
高空墜物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為了不讓悲劇重演,以下幾點要牢記!
高空墜物事件一旦發生,其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可以在行走時多注意,防患於未然,避開飛來橫禍。
今天小編給大家梳理幾種情況,希望幫助大家提高警惕,安全出行。
從我做起,拒絕高空墜物
既然我們一直在躲避高空墜物,那麼我們個人就要做到不從高空拋扔物體,同時也要注意不要把物品放在容易從高空墜落的地方。大有物業向全體業主倡議:從我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事、拒絕高空墜物。
1、請您自行檢查室內門窗、空調外掛機、晾衣架等各類設施是否安裝牢。2、請您及時清理擺放在窗臺、陽臺上的各類物品,避免墜落傷人。
3、請您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提示您的家人不要向窗外扔東西,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4、請您注重言傳身教,用模範行為教育自己的小孩從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舉,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樓下亂扔雜物。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共創文明美好家園
堅決對高空拋(墜)物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