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年前,柏拉圖在其著作《理想國》中寫道:「沒有兩個人天生是一樣的,他們在天賦方面存在差異,一個人適合一種職業,另一個人適合另外一種職業。」這說明在至少在柏拉圖的時代,人們就已經開始思考個體之間的能力存在差異的問題。那麼個體之間究竟存在多大差異?如何去衡量呢?
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心理學#心理學#裡的一個冷知識,IQ測試的起源。
阿爾弗雷德·比奈:預測學業成就
大約在一個世紀以前,人們就已經開始試圖評估心理能力的個體差異。現代智力測驗運動開始於1904年法國早期心理學家阿爾弗雷德·比奈對智力能力的評估。
當時法國政府開始要求所有兒童必須馬上上學,但是卻面臨著學生間存在著極大個體差異的問題,一些兒童似乎很難從正規的學校課程中獲得益處,他們需要特殊的課程來學習。然而學校和教育部門對如何正確的甄別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卻束手無策。
法國教育部部長任命比奈等人來研究這個問題,比奈接到任務後,和他的合作者西奧多·西蒙決定使用測驗的方法,編制一種客觀的測驗,來甄別出那些在正規課堂上感到困難的兒童。
比奈和西蒙假設所有的兒童都遵循相同的智力發育過程,這是一個客觀的假設。他們認為有些兒童會存在智力發育遲緩,而有些則會超前一些,如一個實際年齡10歲的兒童之表現出8歲的能力,或者一個實際年齡8歲的兒童表現出10歲的智力。他們將這種代表一種特定表現水平的年齡。,稱為心理年齡(mental age)。當心理年齡低於實際年齡,這些兒童無疑會遇到課堂上的麻煩。
比奈和西蒙研究指出,心理年齡的能力就像運動才能一樣,是以多種形式展現出來的一般能力。為了測量心理年齡,他們編制了多種可能預測學業成就的推理和問題解決的題目,並反覆在自己的兒女身上進行測試,最終形成了世界上第一版的智力測試量表。
比奈編制智力測試的目的只有一個,甄別出需要特別關注的學生並幫助他們,同時促進兒童教育的發展。他沒有研究為什麼會存在遲鈍、正常和早慧的差別,而是關注與解決方法:通過「心理矯正法」,訓練兒童的注意廣度和自我約束能力。他堅信智力測驗並不能像米尺測量身高一樣測量人們的先天智力,因為智力並不是一個維度的固有屬性。
但是無奈的是,比奈為了幫助學習遲緩者而設計的測驗,很快就被別人用來作為了對遺傳智力的測量工具。
劉易斯·特曼:先天智商
1911年比奈去世之後,史丹福大學教授劉易斯·特曼試圖使用比奈的測驗預測學生的學業成就,但他發現以巴黎兒童為常模編制的量表不適合加利福尼亞的大學生,於是,特曼對這個測試進行了修訂。
他在修訂中保留了比奈原來的一些題目,同時加進了一些新的,建立了新的年齡常模。這個年齡常模把可以測試的年齡上限從青少年擴展到了成年人。特曼把他修訂的測試量表叫做斯坦福-比奈(Stanford-Binet)測驗,這個名稱沿用至今。
在這個測驗的基礎上,德國心理學家威廉·斯特恩提出了著名的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縮寫為IQ)概念。最初IQ的計算方法是一個人的心理年齡除以實際年齡,再乘以100後去掉小數點的結果。
通過這個公式計算,當一個心理年齡和實際年齡相同的普通兒童,其智商值就是100。而當一位8歲的兒童表現出10歲的能力水平,那麼這個兒童的智商值就是125。
特曼無疑促進和推廣了智力測驗的廣泛運用,但是他的動機卻是通過評估兒童「先天稟賦方面的差異」來對學生進行篩選,這種動機與智力測試的發明者比奈背道而馳。特曼更是通過對各種群的人進行智力測試,悲嘆某些種群的「愚鈍」,並設想能夠通過智力測試「最終縮減低能者的繁衍,減少犯罪和不適應現代社會的人」。
比奈如果當時還在世,一定會被他自己的研究被修訂後得出這樣的結論而感到惶恐。事實上,特曼這種籠統的經不起推敲的評判使大多數主張智力測驗的人都陷入了窘境。直到特曼研究生涯的後期,他才逐漸意識到,智力測驗的分數除了對被試先天智力的反應,還和被試受教育的程度以及被試的文化背景有關。
今天的智力測試
由於對智力方面的研究越來越深入,現今時代已經發展出多種智力測驗模式,而斯坦福-比奈測試也依然在使用。不過所有的測試已經都不通過上述公式計算智商分數了。
原來的公式並不適用於成年人,那就是當一個60歲的人有著30歲的能力水平,那麼用公式計算後,他的IQ就只有50,這顯然不合理。因此,如今的智力測驗在計算一個人的心理分數時,是以被測者的表現與同齡其他人的平均表現對比作為基礎的,相同的是,平均值——也就是基礎數值——依然是100。
儘管已經不再有什麼智力商數作為分值了,但是「IQ」作為智力測驗的結果標誌,由於過於深入人心,依然保留在我們的日常用語中。
不過「IQ」這個詞彙已經開始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這是非常值得高興的事情。因為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多元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發現,智商分數並不能代表什麼,只要通過自己對才華的發掘和辛勤的努力就可以有讓人欣喜的收穫。
在這個並非盡善盡美的世界上,勤奮會得到報償,而遊手好閒則要受到懲罰。
——【英】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