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無可避免,但縱然如此,我們依舊願意選擇面對陽光。
(1)
1972年,韓國江原道。
一位叫鄭元燮的漫畫店老闆,向來安分守己,卻意外被捲入了一場兇殺案。死者是一位年僅9歲的小女孩,且死前受過侵犯;據悉,她還是當地警局局長的女兒。
由於身份特殊,高層要求警方限期半月之內緝拿兇手。鄭元燮實則無辜,但無能的警方枉顧事實,對其嚴刑逼供、屈打成招,他被迫成為了「殺人犯」並蹲了冤獄。1987年,鄭元燮被保釋;隨後經過漫長的努力,直到2011年,此案重審且最終沉冤得雪,他本人則獲得23億韓元的賠償。
但於鄭元燮而言,卻是半生已毀,萬事轉頭盡成空。
(2)
不過,事情並未就此結束。
敏銳的韓國影人似乎向來敢於直面社會的陰暗,此案更是吸引了他們的目光。於是,在2013年,這起案件被改編成電影搬上了大銀幕,名字叫做《7號房的禮物》。
本質上,其劇情雖依循現實案件,但故事偏重的是親情,準確講主打父女親情牌。有著智力障礙的父親李龍九(柳承龍飾)和6歲的女兒藝勝相依為命,但他意外捲入一場兇殺案,和現實中一樣,死者的父親警局局長被喪女之痛衝昏頭腦,認定李龍九就是兇手,並將其送進監獄。7號房則是監獄中的一間牢房,其中關押的是最為兇殘的幾個囚犯。
但與現實不同的是,電影中警局局長用李龍九女兒的生命來逼迫他認罪,單純的李龍九信以為真,便用自己的死亡換來女兒安穩。而在成年之後,女兒終為父親正名,方才得來了遲到的正義。
(3)
事實上,這卻不是唯一一版《7號房的禮物》。
土耳其於2019年翻拍了這部電影,名字未變,劇情也基本照搬,但卻依然感人肺腑、催人淚下,算是極其成功的翻拍之作。
當然,土耳其版《7號房的禮物》對故事背景做本土化的改造是理所應當的,畢竟各國都有自己的不同國情在。具體來說,土版加入了軍事和宗教因素:原版的警察局長被改為土耳其軍方司令,權勢進一步加大;而在一般理解中作為政教合一的國家,土版強調了宗教因素的影響,至於天使、魔鬼、救贖之類的概念更在片中隨處可見。但後者大概也是7號房中最終有囚犯幡然醒悟並毅然決然地代替智障父親走向絞刑架的原因。
是的,區別於韓版電影,在土耳其版《7號房的禮物》中,囚徒與監獄管理人員偷梁換柱,救下了智障父親,最終父女二人遠走他鄉,一生順遂。在明亮的光影裡,女兒甚至走進了婚姻殿堂,獲得了幸福。
這溫情的結局,大概任誰也該會心一笑吧。
(4)
當然,無意將兩版分出優劣高下,國情有別,側重點亦有不同,但它們煽情的本領可謂難分伯仲,足以賺足觀眾的眼淚。
不過,韓版以無辜者的枉死,帶來的是更為強烈的戲劇衝突。韓國電影果然是偏重冷峻的洞察與深刻的鞭撻,便往往敢於揭露弱肉強食的社會陰暗面,撕開法治漏洞的傷口,並對社會強權或特權階層加以無情的諷刺、批判和控訴。至於土耳其版《7號房的禮物》,以宗教式的自我救贖來完成這場溫情演出,則具有某種獨特的新鮮感與震撼感。
要注意的是,縱然如此,兩版電影對人性本善的頌揚都是重頭戲。 7號房中的囚徒,原本皆為社會渣滓,卻因為單純陽光的智障父親和天真可愛的女兒而獲得靈魂救贖,韓版中的惡人出獄後成為了女兒的養父,而土版則更為極端,便是囚徒也有了大義凜然和向死而生的勇毅。或許,於文藝作品而言,懲惡揚善是觀眾喜聞樂見的;也或許,觀眾同樣喜歡浪子回頭的故事。
最終還要強調的是,在這些溫情脈脈的救贖之下,影片對那些製造冤案的「作惡者」或者「強權者」雖持批判態度,但對於他們的具體結局如何,並無說明。大概在現實裡,強權者或許並不理解弱勢群體的溫情與守護,但明顯對如何收割弱勢者依然駕輕就熟吧。
(5)
我們常常講: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卻永遠不會缺席。
而冤案的存在,在很大意義上,損害的是人們對法制的信仰,損害的是公平正義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之殤,甚至會在人心中埋下復仇、暴戾的種子。在韓版《7號房的禮物》中,女兒在溫情的呵護下健康成長並幫助父親洗刷了冤屈;但在現實裡,冤冤相報的事情又有多少?
讓人悲傷的是,冤案古今中外卻都存在。古有六月飛雪竇娥冤,今有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無不令人痛心疾首。而無辜者蒙受不白之冤甚至枉死,挑戰的是文明和正義的底線,更將是司法史上無法迴避的敗筆。
路漫漫其修遠兮,普法之路於中國而言,依然是任重道遠的一件事情。我們講:普法是讓人知法、守法,但更重要的事情則是司法機構要正確地執法。因為執法過程中哪怕百分之一的疏漏,便可能帶來百分之百的傷害。
於此,我們就必須對國家法制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不僅是司法體系要不斷完善,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更要提升,至於那些屈打成招、刑訊逼供的非法取證行為更不該還有生存的土壤。不然,那些哀嚎之冤魂,必將對那所謂公平正義的法制基石,帶來摧枯拉朽般的破壞!
(6)
最後,只剩下了一個問題:7號房的禮物到底是什麼?大概還是那些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善良與陽光吧,那才是真正貴重的禮物。
在後疫情時代,在久違了的光影世界裡,也願《7號房的禮物》帶給你我一點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