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車過程當中,車主們最害怕的事情之一,不是剮蹭,不是撞樹,而是撞人了。
畢竟如果只有車損的話,一整套勘察定損下來,價格不會差太多。
但是真撞傷了人,麻煩事兒就來了。
趕緊先把人送醫院,這是最要緊的事情。
但是等人送到醫院了,突然事兒就來了:這治療費用誰交?
一、有人傷的情況務必要撥打120
撞傷了人,救人當然是第一位的,120急救中心電話是最重要需要撥打的。
但是如果不是把傷者壓在車下的情況,最好儘量不要輕易挪動傷者。
畢竟大部分人都沒有專業的緊急救援技能,隨便亂動傷者,容易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
二、及時撥打122,聯繫交警定責
在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救人的同時,122交警電話也是必須要撥打的。
因為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大家在後續理賠的時候的重要依據之一。
當交警蜀黍來到現場以後,會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輔以周邊的攝像頭,以及各位車主的行車記錄儀的錄像等證據,為各位車主在事故中的相應問題,給出責任劃分。
而責任劃分,也是後續保險公司給大家走車險理賠的比例的參考依據。
三、如果不是你的全責,千萬別認全責
不是你的全責,最好是不要認全責。
尤其是有人傷的情況下,如果確實不是你全責,打死都不要認全責。
這句話,小編都說倦了。
在知乎上,小編見到過不少車主,因為"交警和稀泥要我認全責"、"傷者說讓我認全責自己絕對不找事"、"我有保險我認個全責"、"傷者撒潑打滾要我認全責"、"出於人道主義"等等不同理由認全責。
各位車主,醒醒,該搬磚了。
雖然你認全責可能是出於一片好心,但一旦涉及人傷事故,千萬別給自己多攬責。
畢竟坐在事故現場,精神抖擻地跟你撕逼扯皮,你只要不認全責就掐住你脖子,要跟你家女性親戚發生點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傷者,等一進了醫院,看你籤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認了全責,突然兩眼一翻,去見了馬克思。這你有理也說不清了~
來,小編在跟大家一起溫習一下,交通肇事罪怎麼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因此不管事故現場有多糟糕,該別認的責任,千萬別多認責任。
四、醫藥費用可聯繫保險公司墊付,也可聯繫道路救助金幫助墊付
在傷者進行治療的時候,責任認定書不一定會這麼快就下來,責任劃分不一定能出來。
即使是責任認定書下來了,也蓋章認定你全責的情況下,也並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要墊付醫療費。
因此由誰來墊付可以雙方先協商。
也可以聯繫保險公司,先從你的交強險裡墊付1萬元,也可以申請道路救助金幫助墊付。
如果在協商後,最終協調好你來墊付錢,切記一定要把醫療機構提供的單據統統都保留好了,在事故處理完畢之後,聯繫保險公司報銷。
五、人傷事故,如果有保險不建議私了
現在交通事故,大部分情況都是在使用機動車的時候碰上的。
而絕大部分車主都會為愛車購買車險,尤其是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
在交警給出責任劃分後,雙方對責任認定也沒啥疑問了,這種情況不太建議私了。
尤其是有人傷的情況,更可以大大方方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畢竟在處理理賠問題的時候,保險公司比我們都要有經驗的多,比我們這些普通車主更會"撕"~
並且保險公司有著非常嚴格的理賠標準,並不是傷者給多少票子就賠多少。
如果對方真的獅子大開口非得訛你,那麼讓對方直接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之後靜候應訴即可。
以上~
願你的用車生活中,永遠無需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