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信上帝,
有的人信耶穌,
有的人只信錢。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但是遇到愛財無道的,
啞巴虧,可不能隨便吃。
近日,新聞天天看曝光了一家黑中介。家住卓資山的李先生想在呼和浩特給兒子買一套房子結婚用,他看中了永泰城的一套房子,但是在籤約的時候李先生得知房子的房本還沒有下來,所以不能直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房產中介說可以幫忙解決。於是李先生就給了中介12萬元用於辦理網籤合同更名。但是由於更名一直沒有辦下來,李先生想讓中介退錢,中介卻一直拖著不給退。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講事實擺道理。作為專業的房屋買賣中介,一定熟知房屋買賣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政策規定,房產是不允許變更網籤名字的。但是,財帛動人心,該中介依舊答應為李先生辦理。辦理不下來,就開始各種推諉扯皮。
這莫非就是《資本論》中那段有名的「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的呼和浩特房產中介實踐?
房產中介辦事不靠譜的事兒常有,今年特別多。這已經不是呼和浩特媒體第一次曝光黑中介了。
10月28日,呼和浩特本地媒體發文「一筆聲稱可算進首付款的服務費卻在買房時落空,呼市富力華庭眾多業主追討一年懸而未決」。呼市富力華庭業主交給開發商銷售可以算進首付款的「服務費」,卻在實際交易時被房產中介「偷梁換柱」,曾經的抵扣承諾落空了。
11月18日,內蒙古晨報刊發了「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呼市又一樓盤眾多業主買房被「套路」的文章。呼和浩特市民在購買遠鵬星河國際花苑桃花島2期房產時,給一位銷售人員交了5萬元的定金,直接算在定金裡,但是到交定金時才發現,售樓人員變成了中介,「定金」變成了「居間服務費」。
近幾年,呼和浩特房產越來越紅火。窗戶打開了,什麼蒼蠅蚊子也跟著進來了。房產開發商及房產中介也越發躁動起來。為了規避違法事件頻發,2019年呼和浩特為了整治房地產領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了「四個百日行動」。此行動重點打擊房地產違規銷售、房地產黑中介、虛假廣告宣傳等亂象,目前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各類違規事項506項,已檢查中介機構門店243家,其中下達整改通知書149份,現場整改39家,約談負責人41家,責令關門6家,立案處罰23家,擬轉辦市市場監管局2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2家。
罰款的目的是要讓違法違規的人感覺到肉疼,從此引以為戒。但是當違法違規的成本只需要付出罰款就能擺平的時候,罰款不是阻燃劑,反而變成了少數房產中介各種囂張欺詐行為的助燃劑。
所以,內蒙古財經觀察提醒有關部門,當經濟手段無效的時候,行政手段的工具箱裡,諸如關停、封禁、吊銷、徵信等工具不是還閒置著嗎?該用就用!
30天裡,呼和浩特房產中介屢屢遭到曝光,其影響的將不僅僅是某一家房產中介,其也許影響的是房地產行業,甚或是呼和浩特房地產形象。
因為貪圖這幾萬塊錢,把信譽踩在腳底下,值得嗎?
最後,@惹事的呼市房產中介:你到底想搞什麼鬼?
來源:內蒙古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