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重疾新規」,慣常邏輯,無外乎:
它是什麼?
它為什麼會出現?
我們該如何對待?
一、它是什麼?
重疾新規,指的是2020年11月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也就是說各家保險公司,都要按照這個,定義和描述自家的重大疾病險。
二、它為什麼會出現?
先說下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規範。原因很簡單,對於五花八門的重大疾病,我們都是外行,即使是個全科醫生,也很難做到都了解。那就需要權威機構幫大家把關,規範出重大疾病險都要包括哪些必要責任。
再說下為什麼要推出「新規」。有新,就有舊。舊規是2007年推出的。至於為什麼要推出新規,這個也不難理解,13年過去了,這10多年發展有多快,你懂的。這10多年的變化體現在重疾險領域,比如說疾病的發生更年輕化了、發病率增高了,治療方式更多樣化了,技術更先進了等等,這樣對於重疾險直觀的影響,比如一些疾病的定義、理賠條件的描述等要重新考慮了。這樣,新規應運而生。
三、我們該如何對待?
1. 重疾險儘早上。拋開新規、舊規不談,要早一天建立起保障,也能早一天過觀察期(觀察期90~180天不等)。最近身邊好幾個這樣的朋友,不是體檢出了異常指標,被拒保或是被除外責任了;就是身體已經有炎症了,不敢去看,掰著手指頭數觀察期,想等觀察期過了再去醫院看。
2. 正在考慮上重疾險或是加保的,趕在新規前。
原因有:
1.雖說新規下,有些理賠條件可能更友好(有些是舊規下的更好),但是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紛紛推出了「擇優理賠」,也就是說,現在上重疾險,舊規、新規的優勢都可以佔盡,哪個更容易理賠到,按哪個理賠,解除了大家的後顧之憂。
2. 人均壽命更長了,重疾發病率卻在增加,且越來越年輕化,治療技術越來越先進,很多之前無藥可治的病,現在都可以被治療,這就直接導致了重疾險的定價要重新考慮(尤其是可以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至於價格是會升,還是會降,用腳趾頭想應該也能想的出。
※ 新規的使用通知
新規要求自2021年2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不得再銷售不符合《2020版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
※ 歸納起來,新規有三大變動:
一是,優化分類,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這樣分更合理)
二是,新增3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實際上,現在的主流重疾險, 這些已經包括在內)。輕症規定了上限30%(目前最高達60%)。
三是,擴展疾病定義範圍,優化定義內涵(主要強調「嚴重」「較重」等字樣)
※ 擇優理賠
各家保險公司的擇優理賠方案,也就是說,新規和舊規重疾中,理賠時哪個對消費者有利按哪個執行。
說了一大堆,在此重疾險新、舊規交替之際,結合保險本身的特性,最後重要的事情再強調三遍:
上重疾險,不要、也不能等!
上重疾險,不要、也不能等!
上重疾險,不要、也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