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施雯 通訊員 陳益錦
「休漁期,我攤位以前主打帶魚、鯧魚、小黃魚這些東海海捕冰鮮海鮮,本來還可以再賣兩天,但今年貨不多,我已經結束銷售了。」
老江是杭州蕭山新農都水產批發市場的海鮮經營戶,他告訴小時新聞記者,現在攤位上已經開始經營大小黃魚、帶魚、鯧魚等凍品海產了。
「接下來,市場裡梭子蟹還會有銷售的,不過是養殖的,量也很少。」新農都水產批發市場負責人說,30多個冰鮮、鮮活海鮮銷售攤位,基本已結束銷售。
今天(5月4日),小時新聞記者從杭州市幼魚資源保護暨漁業「一打三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5月8日至8月1日,杭州全市水產交易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等各類市場和飯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
「杭州雖然不是沿海城市,但杭州各大農貿市場都有水產零售攤位,幾個水產批發市場的海鮮銷售量也都很大。」相關工作人員透露,去年休漁期,漁政部門就曾接到市民舉報,反映有人在農貿市場賣禁售海鮮。
據悉,浙江省自2017年起對海洋幼魚品種、最小可捕規格及比例、捕撈漁船漁具管理、幼魚銷售利用和相關違法行為打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這裡的海洋幼魚(幼體),是指未達到國家及本省規定的最小可捕規格標準的漁獲個體。省漁業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實際,制定一定期限內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等六種海洋漁業資源重點保護品種的最小可捕過渡性規格。
也是從2017年起,我省禁止在農貿市場、超市、臨時攤點等各類市場和飯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銷售未達到當年最小可捕規格的保護品種幼魚。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保護幼魚和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
杭州市幼魚資源保護暨漁業「一打三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聯合錢江晚報一起發出倡議,如果發現休漁期間有禁售海產品等違法行為出現,請及時勸止或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
也請您支持我們的倡議,不吃海捕小魚小蝦及相關加工製品。
特別是9月16日伏休結束前,請慎重購買和食用海捕魚蝦,您口中的美食很可能是伏休期偷捕的抱卵親體或海洋生物幼體。它們還能孕育、長大、繁衍,需要我們共同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