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現摘要如下。
氣候變化是國際社會普遍關心的重大全球性問題。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氣候公約》)指出,歷史上和目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對較低,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排放中所佔的份額將會增加,以滿足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氣候公約》明確提出,各締約方應在公平的基礎上,根據他們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為人類當代和後代的利益保護氣候系統,發達國家締約方應率先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氣候公約》同時也要求所有締約方制定、執行、公布並經常更新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方案。
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變化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並根據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採取了一系列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和措施,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作為履行《氣候公約》的一項重要義務,中國政府特制定《國家方案》,本方案明確了到2010年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目標、基本原則、重點領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國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國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項任務,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為保護全球氣候繼續做出貢獻。
《氣候公約》第四條第七款規定:「發展中國家締約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約下的承諾,將取決於發達國家締約方對其在本公約下所承擔的有關資金和技術轉讓承諾的有效履行,並將充分考慮到經濟和社會發展及消除貧困是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首要和壓倒一切的優先事項」。中國願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與國際社會和有關國家積極開展有效務實的合作,努力實施本方案。
《國家方案》共分為5個部分,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中國氣候變化的現狀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近百年來,許多觀測資料表明,地球氣候正經歷一次以全球變暖為主要特徵的顯著變化,中國的氣候變化趨勢與全球的總趨勢基本一致。為應對氣候變化,促進可持續發展,中國政府通過實施調整經濟結構、提高能源效率、開發利用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建設以及實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為減緩氣候變化做出了顯著的貢獻。
一、中國氣候變化的觀測事實與趨勢
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中國近百年的氣候也發生了明顯變化。近百年來,中國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5℃~0.8℃,略高於同期全球增溫平均值,近50年變暖尤其明顯。從1986年到2005年,中國連續出現了20個全國性暖冬。近50年來,中國主要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的頻率和強度出現了明顯變化。1990年以來,多數年份全國年降水量高於常年,出現南澇北旱的雨型,乾旱和洪水災害頻繁發生。近50年來,中國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為2.5毫米,略高於全球平均水平;山地冰川快速退縮,並有加速趨勢。
根據中國科學家的預測,中國未來的氣候變暖趨勢將進一步加劇:與2000年相比,2020年中國年平均氣溫將升高1.3℃~2.1℃,2050年將升高2.3℃~3.3℃;未來100年中國境內的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可能性增大,將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的生活產生很大影響;乾旱區範圍可能擴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沿海海平面仍將繼續上升,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將加速退縮,一些小型冰川可能消失。
二、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現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1994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40.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扣除碳匯後的淨排放量為36.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據專家初步估算,2004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為61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扣除碳匯後的淨排放量約為5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從1994年到2004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年均增長率約為4%。
中國溫室氣體歷史排放量很低,且人均排放一直低於世界平均水平。1950年中國化石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為7900萬噸,僅佔當時世界總排放量的1.31%;1950~2002年間中國化石燃料燃燒二氧化碳累計排放量佔世界同期的9.33%,人均累計二氧化碳排放量61.7噸,居世界第九十二位。2004年中國化石燃料燃燒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為3.65噸,相當於世界平均水平的87%、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的33%。在經濟社會穩步發展的同時,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總體呈下降趨勢。1990年中國單位GDP化石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5.47kgCO2/美元(2000年價),2004年下降為2.76kg-CO2/美元,下降了49.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只下降了12.6%,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下降了16.1%。
三、中國減緩氣候變化的努力與成就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自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後,中國率先組織制定了《中國二十一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並從國情出發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第一,調整經濟結構,推進技術進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991~2005年中國以年均5.6%的能源消費增長速度支持了國民經濟年均10.2%的增長速度,能源消費彈性係數約為0.55。中國萬元GDP能耗由1990年的2.68噸標準煤下降到2005年的1.43噸標準煤(以2000年可比價計算),年均降低4.1%。按環比法計算,1991~2005年的15年間,通過經濟結構調整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國累計節約和少用能源約8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減少約18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發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結構。到2005年底,中國的水電裝機容量已經達到1.17億千瓦,佔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23%,年發電量為4010億千瓦時,佔總發電量的16.2%;2005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經達到1.66億噸標準煤(包括大水電),佔能源消費總量的7.5%左右,相當於減排3.8億噸二氧化碳。
第三,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生態建設和保護。中國人工造林保存面積達到0.54億公頃,蓄積量15.05億立方米,人工林面積居世界第一。全國森林面積達到17491萬公頃,森林覆蓋率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據專家估算,1980~2005年中國造林活動累計淨吸收約30.6億噸二氧化碳。
第四,實施計劃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長。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通過計劃生育,到2005年中國累計少出生3億多人口,按照國際能源機構統計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僅2005年一年就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3億噸。
此外,中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相關體制和機構建設,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和提高公眾意識等方面也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第二部分氣候變化對中國的影響與挑戰
受認識水平和分析工具的限制,目前世界各國對氣候變化影響的評價尚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現有研究表明,氣候變化已經對中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造成了沿海海平面上升、西北冰川面積減少、春季物候期提前等,而且未來將繼續對中國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產生重要影響。與此同時,中國還是一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能源結構以煤為主、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相對較弱的發展中國家,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以及居民用能水平的不斷提高,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面臨嚴峻的挑戰。
一、中國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基本國情
中國氣候條件相對較差,自然災害較重。中國主要屬於大陸型季風氣候,與北美和西歐相比,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氣溫季節變化幅度要比同緯度地區相對劇烈,很多地方冬冷夏熱,夏季全國普遍高溫,為了維持比較適宜的室內溫度,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中國氣象災害頻發,其災域之廣、災種之多、災情之重、受災人口之眾,在世界上都是少見的。
首先,中國是一個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國家。2005年,全國森林覆蓋率僅為18.21%,草地大多是高寒草原和荒漠草原,北方溫帶草地受乾旱、生態環境惡化等影響,正面臨退化和沙化的危機,土地荒漠化面積已經佔到整個國土面積的27.4%。中國大陸海岸線長達1.8萬多公裡,瀕鄰的自然海域面積約473萬平方公裡,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島有6500多個,易受海平面上升帶來的不利影響。
其次,受資源稟賦制約,中國的一次能源結構以煤為主。2005年中國的一次能源生產量中原煤佔76.4%,一次能源消費量中煤炭佔68.9%,石油為21.0%,天然氣、水電、核電、風能、太陽能等所佔比重為10.1%,而同期全球一次能源消費構成中,煤炭只佔27.8%,石油36.4%,天然氣、水電、核電等佔35.8%。由於煤炭消費比重較大,造成中國能源消費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相對較高。
第三,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2005年底中國大陸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達到13.1億,約佔世界人口總數的20.4%;2005年城鎮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只有43.0%,低於世界平均水平;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目前每年約有上千萬的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2005年中國人均商品能源消費量約1.7噸標準煤,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遠低於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
第四,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仍較低。2005年中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約為1714美元(按當年匯率計算,下同),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左右;中國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2005年東部地區的人均GDP約為2877美元,而西部地區只有1136美元左右,僅為東部地區人均GDP的39.5%;中國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比較大,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81美元,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只有397美元,僅為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的31.0%;中國的脫貧問題還未解決,截至2005年底,中國農村尚有2365萬人均年純收入低於683元人民幣的貧困人口。
二、氣候變化對中國的影響
氣候變化對中國影響體現在農業、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水資源、海岸帶環境和生態系統等領域。
對農業的影響主要是:中國的春季物候期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提前了2~4天,未來氣候變化因素將使中國農業生產的不穩定性增加,農業成本和投資需求隨著生產條件的變化會大幅度增加,潛在荒漠化趨勢增大,草原面積減少,某些家畜疾病的發病率可能提高;
對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的影響主要是近50年來中國西北冰川面積減少了21%,西藏凍土最大減薄了4~5米,未來中國森林類型的分布將北移,雖然森林生產力從熱帶、亞熱帶地區到寒溫帶地區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但森林火災及病蟲害發生的頻率和強度可能增高,對大熊貓、滇金絲猴和藏羚羊等珍稀物種的生存環境可能產生較大影響;
對水資源的影響主要是水資源分布的變化,未來50~100年,氣候變化將可能增加中國洪澇和乾旱災害發生的概率,北方地區水資源短缺形勢不容樂觀,西北一些省份水資源供需矛盾可能進一步加大;
對海岸帶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影響主要是海岸侵蝕和海水入侵,珊瑚礁、紅樹林等生態系統的退化。
此外,氣候變化對人體健康、大中型工程項目建設、旅遊業和能源供應等也將產生一些不利影響。
三、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挑戰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為對發展模式、能源結構、自主創新能力及農業、林業、水資源和海岸帶等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的挑戰。
在發展模式方面,世界上目前尚沒有既有較高的人均GDP水平又能保持很低人均能源消費量的先例,未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必然還要持續增長,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將使中國面臨挑戰。
在能源結構方面,中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以煤為主的國家,由於調整能源結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資源結構的制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又面臨著技術和資金上的障礙,以煤為主的能源資源和消費結構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將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使得中國在降低單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方面比其他國家面臨更大的困難。
在能源技術自主創新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最終要依靠科技,中國目前正在進行的大規模能源、交通、建築等基礎設施建設,如果不能及時獲得先進的、有益於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則這些設施的高排放特徵就會在未來幾十年內存在,這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出了嚴峻挑戰。
在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方面,中國森林資源總量不足,遠遠不能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保護林地、溼地的任務加重,壓力加大,再加上生態環境脆弱,現有可供植樹造林的土地多集中在自然條件較差的地區,給植樹造林和生態恢復帶來巨大的挑戰。
在農業領域,中國不僅是世界上農業氣象災害多發地區,而且也是一個人均耕地資源佔有少、農業經濟不發達、適應能力非常有限的國家,如何在氣候變化的情況下確保中國農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對中國農業領域提高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和抵禦氣候災害能力提出了長期的挑戰。
在水資源開發和保護領域,如何在氣候變化的情況下,加強水資源管理,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大江大河、重要城市和重點地區的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確保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保護好河流生態系統,是水資源開發和保護領域長期面臨的挑戰。
在沿海地區和海岸帶領域,由於海平面上升引起的海岸侵蝕、海水入侵、土壤鹽漬化、河口海水倒灌等問題,是沿海地區面臨的現實挑戰。
第三部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目標,以保障經濟發展為核心,以節約能源、優化能源結構、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為重點,以科學技術進步為支撐,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為保護全球氣候做出新的貢獻。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要堅持六項原則,即: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遵循《氣候公約》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減緩與適應並重,將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其他相關政策有機結合,依靠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以及積極參與、廣泛合作的原則。
到2010年,中國將努力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應減緩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使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包括大水電)在一次能源供應結構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層氣抽採量達到100億立方米;力爭使工業生產過程的氧化亞氮排放穩定在2005年的水平上;推廣農業新技術,加大沼氣利用力度等措施,努力控制農牧業甲烷排放增長速度;努力實現森林覆蓋率達到20%。
(二)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力爭新增改良草地2400萬公頃,治理退化、沙化和鹼化草地5200萬公頃,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力爭實現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態系統和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面積佔國土總面積的比重達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積2200萬公頃;力爭減少水資源系統對氣候變化的脆弱性,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工程體系,提高農田抗旱標準;力爭實現全面恢復和營造紅樹林區,沿海地區抵禦海洋災害的能力得到明顯提高,最大限度地減少海平面上升造成的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第四部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應對氣候變化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創新型國家結合起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一面抓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一面抓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中國政府將採取一系列法律、經濟、行政及技術等手段,大力節約能源,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生態環境,提高適應能力,加強科技開發和研究能力、提高公眾的氣候變化意識,完善氣候變化管理機制,努力實現《國家方案》提出的目標與任務。
在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方面,能源生產和轉換、提高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林業和城市廢棄物是重點領域。其中,在能源生產和轉換領域,通過加快水電開發步伐,預計2010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5億噸;通過積極推進核電建設,預計2010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0.5億噸;通過加快火力發電的技術進步,加快淘汰落後的小火電機組,預計2010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1億噸;通過大力發展煤層氣產業,鼓勵在煤礦瓦斯利用領域開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等措施,預計2010年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約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通過推進生物質能源的發展,預計2010年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約0.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通過積極扶持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等的開發和利用,預計2010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0.6億噸,通過增強林業碳匯,碳匯數量比2005年增加約0.5億噸二氧化碳;在提高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領域,積極推進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餘熱餘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建築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確保工程實施的進度和效果,儘快形成穩定的節能能力,通過實施上述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預計「十一五」期間可實現節能2.4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約5.5億噸。「十一五」期間,在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林業和城市廢棄物管理領域也將採取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做到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在適應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方面,農業、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水資源、海岸帶及沿海地區是重點領域。其中,在農業領域要繼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業結構和種植制度調整,選育抗逆品種,遏制草地荒漠化加重趨勢,加強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在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領域,要制定和實施與適應氣候變化相關的法律法規,強化對現有森林資源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的有效保護,加大林業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力度,降低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的不利影響,提高預警和應急能力;在水資源領域,要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水利工程投融資體制和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加大水資源配置、綜合節水和海水利用技術的研發與推廣力度;在海岸帶及沿海地區領域,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力度,加強海洋環境的監測和預警能力,強化應對海平面升高的適應性對策。
中國政府決定成立由溫家寶總理任組長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在與氣候變化相關的科技工作、公眾意識和體制建設等方面,中國政府也將採取一系列積極的政策和措施,不斷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能力。
第五部分中國對若干問題的基本立場及國際合作需求
氣候變化主要是發達國家自工業革命以來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造成的,其影響已波及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國際社會廣泛合作。為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並落實本方案,中國願與各國加強合作,並呼籲發達國家按《氣候公約》規定,切實履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承諾,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一、中國對氣候變化若干問題的基本立場
(一)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方面。《氣候公約》附件一締約方國家應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率先採取減排措施。發展中國家由於其歷史排放少,當前人均溫室氣體排放水平比較低,其主要任務是實現可持續發展。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將根據其可持續發展戰略,通過提高能源效率、節約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大力開展植樹造林等措施,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做出貢獻。
(二)適應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是應對氣候變化措施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過去,適應方面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這種狀況必須得到根本改變。國際社會今後在制定進一步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文書時,應充分考慮如何適應已經發生的氣候變化問題,尤其是提高發展中國家抵禦災害性氣候事件的能力。中國願與國際社會合作,積極參與適應領域的國際活動和法律文書的制定。
(三)技術合作與技術轉讓。技術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發揮著核心作用,應加強國際技術合作與轉讓,使全球共享技術發展所產生的惠益。應建立有效的技術合作機制,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技術的研發、應用與轉讓;應消除技術合作中存在的政策、體制、程序、資金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障礙,為技術合作和技術轉讓提供激勵措施,使技術合作和技術轉讓在實踐中得以順利進行;應建立國際技術合作基金,確保廣大發展中國家買得起、用得上先進的環境友好型技術。
(四)切實履行《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義務。《氣候公約》規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原則和承諾,《京都議定書》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了發達國家2008~2012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各締約方均應切實履行其在《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下的各項承諾,發達國家應切實履行其率先採取減排溫室氣體行動,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轉讓技術的承諾。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國家,將認真履行其在《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下的義務。
(五)氣候變化區域合作。《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設立了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主體法律框架,但這絕不意味著排斥區域氣候變化合作。任何區域性合作都應是對《氣候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有益補充,而不是替代,其目的是為了充分調動各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性,推動務實的國際合作。中國將本著這種精神參與氣候變化領域的區域合作。
二、氣候變化國際合作需求
(一)技術轉讓和合作需求。在氣候變化觀測、監測方面,主要技術需求包括大氣、海洋和陸地生態系統觀測技術,氣象、海洋和資源衛星技術,氣候變化監測與檢測技術,以及氣候系統的模擬和計算技術等方面;在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主要技術需求包括先進的能源技術和製造技術,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高效交通運輸技術,新材料技術,新型建築材料技術等方面;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主要技術需求包括噴灌、滴灌等高效節水農業技術,工業水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技術,工業與生活廢水處理技術,居民生活節水技術,高效防洪技術,農業生物技術,農業育種技術,新型肥料與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林業與草原病蟲害防治技術,速生豐產林與高效薪炭林技術,溼地、紅樹林、珊瑚礁等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技術,洪水、乾旱、海平面上升、農業災害等觀測與預警技術等。
(二)能力建設需求。在人力資源開發方面,主要需求包括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減緩和適應的政策分析、信息化建設、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等方面的人員培訓、國際交流、學科建設和專業技能培養等能力建設;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主要需求包括開發氣候變化適應性項目,開展極端氣候事件案例研究,完善氣候觀測系統,提高沿海地區及水資源和農業等部門適應氣候變化等能力建設;在技術轉讓與合作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及時跟蹤國際技術發展動態,有效識別與評價氣候變化領域中的先進適用技術,促進技術轉讓與合作的對策分析,提高對轉讓技術的消化和吸收等能力建設;在提高公眾意識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制定提高公眾氣候變化意識的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專業宣傳教育網絡和機構,培養宣傳教育人才,面向不同區域、不同層次利益相關者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氣候變化知識,引導公眾選擇有利於保護氣候的消費模式等能力建設;在信息化建設方面,主要需求包括分布式的氣候變化信息資料庫群,基於網絡的氣候變化信息共享平臺,以應用為導向的氣候變化信息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公益性信息服務體系和發展產業化信息服務體系,國際信息交流與合作等能力建設;在國家信息通報編制方面,主要需求包括滿足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需求的統計體系,確定主要排放因子所需的測試數據,清單質量控制、氣候變化影響和適應性評價、未來溫室氣體排放預測等方法,以及國家溫室氣體資料庫等能力建設。 (來源於2007年06月07日《中國氣象報》 作者: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