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上的消息,在一次法庭上,孟晚舟坦然說道:事關尊嚴,我不會讓華為和中國蒙羞。
這句話蘊含的力量與氣魄可想而知,充分表達了她絕不妥協的決心。
在流離500多天之後,孟晚舟事件也陸續出現一些消息。今天閒暇時,小編給大家捋一捋這件事。
先說本質,再談情緒。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被加拿大警方拘留,關進了監獄,孟晚舟作為華為財務長,任正非的女兒。抓人的理由,加拿大方面說是來自美國的授意,當中的核心焦點,既有國際間的貿易摩擦,也有關於5G。
2018年5G還是一個新鮮詞,正是這次個案引起廣泛關注的事件讓大眾重新開始理解科技與經濟的博弈,也揪心著孟晚舟的命運是何走向?
用任正非的原話來講「孟晚舟是兩個大球碰撞當中夾縫裡的小螞蟻」。
本來這次出行,父女兩人是要去阿根廷參加一個會議的,女人早兩天出發,也就是說如果當時兩人同行,情況可能更糟,孟晚舟被關的第二天,他通過丈夫父親轉交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爸爸,所有的矛頭都是對準你的,你要小心一點。」74歲的任正非捏緊紙條,當時他依然選擇繼續分赴阿根廷參會,只是沒從加拿大轉機。
而孟晚舟為什麼會被逮捕呢!加拿大警方給出的理由是:華為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的規定,美國同時還進一步要求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華為則據理力爭,要求將孟晚舟保釋,為此,加拿大舉行了三次聽證會,在收取5000萬人民幣的保釋金後,最終同意孟晚舟保釋。孟晚舟戴上了電子腳鐐,並且交出了護照,只能在住地附近活動。獲得保釋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權宜,引渡與否的終極一響,山雨欲來。
「引渡」是什麼呢?就是在A國國家犯罪,B國家在其國境內幫你把人抓住再送回A國。前提條件是,國與國之間必須是籤訂了引渡的協定,才能夠執行引渡的行為。儘管加拿大與美國之間有引渡協定,但是,引渡還有一個前置條件,就是這個人的行為在兩國之間都構成犯罪,也就是所謂的雙重犯罪。也就是一件事在美國雖是犯罪,但在加拿大不算犯罪,那麼也不能引渡。焦點就在這兒,接下來就是孟晚舟渡過的艱難的500多個日夜。美國反覆聲稱孟晚舟有罪,但至今為止呢,還沒有拿出任何實質性的證據。
美國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主要罪名是涉嫌隱瞞華為的子公司和伊朗有業務往來,這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的法案。但事實上,當初在抓孟晚舟的那個時間點,加拿大在那個時候並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所以孟晚舟並不構成所謂的雙重犯罪,加拿大這一系列圍繞著孟晚舟的事件的審理,就是判定孟晚舟是不是有雙重犯罪的行為,是不是符合引渡到美國的條件。如果雙重犯罪不成立,那麼孟晚舟就可以當庭釋放。如果雙重犯罪成立,華為雖然仍保有反訴的權力,但是,會讓處境更加艱難。
很顯然,這不僅僅是關乎一個人的命運,但即便如此,我們也無法忽視,她是一個現年76歲老人的女兒。這件事也不能簡簡單單被判定為失敗或者勝利。所有人也知道,這依然無法讓我們帶著笑容呼吸,如果一個企業的奮鬥開拓讓我們獲得激勵,那麼一種精神的繼承,更可以讓我們獲得前行的動力。
2019年12月,孟晚舟在被羈押一年之後寫了一封信,當中有這樣幾句「本無意留戀,卻困頓此間,鬥轉星移竟已一年,這一年,經歷了恐懼和痛苦,失望和無奈,煎熬和掙扎,這一年,學會了堅強承受,從容面對,不畏未知,期待,晚舟早歸。」
加拿大這次的行為,想必很多國人都會「銘記在心」。
俗話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也許加拿大總有一天要吞下今日的苦果。
寫在文末時訊
加拿大一些政壇元老當地時間23日向特魯多總理髮出聯名信,要求釋放孟晚舟,並「重新定義對華戰略」。
當地時間25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表示收到了來自19名加拿大前政要要求釋放孟晚舟的聯名信,但拒絕了他們的要求。其講到「我尊重這些寫這封信的傑出的加拿大人,但我不同意他們的觀點。」
據加拿大媒體報導,加拿大民意調查公司Angus Reid剛剛進行的一項民調結果顯示,有51%的加拿大民眾認為,加拿大政府不應該應美國要求拘押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與此相對的是,支持自己國家政府非法扣留拘押孟晚舟的加拿大民眾只佔到49%,不足一半,創下了歷史新低。在此報導消息傳出之後,俄羅斯國際政治關係與社會問題分析評論專家彼得羅波夫分析指出,51對49的民調支持率對於孟晚周案來說是一個關鍵性的轉折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