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自然—微生物學》發表了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冠狀病毒研究小組(ICVT-CSG)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命名聲明。
因新冠病毒與以嚴重急性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為原型的同種病毒具有遺傳相似性,2月11日,該病毒被ICVT-CSG命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2」(SARS-CoV-2)。
在新發表的文章中,ICVT-CSG成員描述了對該病毒的命名過程,分析了命名造成混淆的可能原因,並強調了為新病毒進行謹慎分類的重要性。
在文中,俄羅斯莫斯科國立大學的Alexander Gorbalenya、德國吉森大學的John Ziebuhr 與ICVT-CSG其他成員表示,為新型病毒進行分類的慣例做法是評估其與已知病毒的遺傳相關性。目前39個已被鑑定的冠狀病毒種和10個被初步鑑定的冠狀病毒種中,許多都包含了幾十甚至幾百個不同病毒。
ICVT-CSG評估了新型冠狀病毒與此前已知冠狀病毒的遺傳相似性。通過對比基因組數據,特別是分析參與病毒複製的保守蛋白的變異,他們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與SARS相關冠狀病毒種的病毒屬於同一簇。
「其他團隊也報告了這種關係。」他們在文中寫道,「這兩個病毒如此相似,完全可以將新型冠狀病毒歸類為這一已知種,無需另立新種。」
ICVT-CSG稱,鑑於其與SARS相關冠狀病毒種的病毒的遺傳學關聯,因此新型冠狀病毒被命名為SARS-CoV-2。該小組稱,這個種的名字來源於2002年至2003年引發人呼吸道疾病暴發的原始病毒SARS-CoV,而SARS-CoV的名字又來自於其相關疾病SARS。
ICVT-CSG稱,SARS相關冠狀病毒種含有幾百個已知病毒(主要分離自人體和蝙蝠),所有這些病毒的名字全部源自SARS-CoV。不過,其成員解釋說,這些病毒名字中的SARS是為了突出它們與這一原始病毒在演化上的關係,而不是臨床疾病層面的關係。
當前的SARS-CoV-2表徵數據顯示,其疾病特點和傳播方式可能與SARS-CoV報告的不同。ICVT-CSG成員認為,研究人員應將SARS-CoV-2的暴發與SARS-
CoV的流行區別對待。但他們也強調,這兩個病毒在遺傳學上非常相似,建議對同種病毒之間的聯繫展開研究,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這些人類病原體。
世衛組織2月11日將SARS-CoV-2引起的疾病命名為COVID-19。
ICVT-CSG稱,這種病毒的相關臨床特徵和預後結果似乎非常廣泛多樣,將疾病和病毒分開命名的方式,有助於在病毒和疾病之間劃一道分水嶺。作者建議在提及病毒暴發和臨床疾病時,不要混用名稱。
相關論文信息:https://nature.com/articles/ s41564-020-0695-z
(原載於《中國科學報》 2020-03-04 第1版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