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二建建造師考試中,安全事故是通用知識,每年必考,在法規、管理、實務都有,幾科加起來佔到10-20分。
這部分考點我們該如何掌握呢?書上文字較多,也比較容易記混淆,大家大體通讀一下就行。
首先我們看一看這張圖「安全事故等級」。
安全事故會怎麼考?可能會直接考數字,歸於哪一等級;
也可能以案例的形式問造成的結果,包括如何報告和調查等。
我們著重掌握這張圖,無論怎麼考都不在話下。
理解記憶口訣,照相記憶圖片。
考試的時候遇到拿不準的,先把這幅圖再現畫出來。
接下來,我們把考點進行分解,幫助大家記憶。
1.「事故分4級,臨界點靠右」
安全事故等級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4種。
這4種事故是如何判斷和定性的呢?它主要由死亡、重傷和直接經濟損失三類數字來決定,三者中最高等級即為事故等級。
每類數字中包含3個臨界數,死亡:3-10-30;重傷:10-50-100;直接經濟損失:1K萬-5K萬-1億。
這3個臨界點就產生了4個範圍,正好對應安全事故4個等級。
從圖中看,每個臨界點數字都屬於它右邊緊鄰的安全事故等級,所以,叫:「事故分4級,臨界點靠右」。
2.「3-1-3,1-5-1」
我們再把臨界點數值進行簡化,就形成了「1-3-1,1-5-1」這個記憶口訣。
記憶的時候,想一想就知道,一般情況下,傷的人比死的人多,直接經濟損失會更多,至少以萬為單位。
那麼當你再提取記憶的時候,就很容易聯想起來了。
3.「四級對四官,上報加一級」
「四級對四官」,我們國家當官的一般是按行政級別來算的,按大的劃分來說,分為:縣---市(設區)---省---國務院,正好對應相應安全事故等級的調查部門級別。
「上報加一級」,既然是上報,肯定就需要加一級。縣+1=市(設區),市(設區)+1=省,省+1=國務院,國務院是最大的,所以,國務院+1=國務院。
4.時間點:「發現立即報,民報1小時,官報2小時,30天追加。」
主要是說上報的最大時間點。事故發現了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要報告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2小時內再根據事故等級情況進行逐級上報,30天(火災和交通事故7天)後再更新相關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統計直接經濟損失;
已經採取的措施。
5.「四不放過」原則
調查完了,就是追責。採取「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
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
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6.安全文明施工費,不懼競爭性。
主要識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內容和不具競爭性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