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寧:環境保護部做好三方面工作解決環保不守法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18 21: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新聞辦於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3時舉行中外媒體見面會,請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介紹推進大氣汙染治理和加強環境保護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路透社記者]我想問問執法的問題。很多人說環境保護部的能力不夠強,地方政府保護主義太強,國有企業也太強,他們不想聽環保部門說的話。這好像是一個非常長期的問題。我想問你們現在有什麼進步?你們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陳吉寧]謝謝你提問。環保不守法確實在中國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存在有兩方面的核心原因。一個是過去的環保法太軟,沒有什麼硬的措施,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這是一個問題。二是確實存在地方幹預的問題。去年1月1日開始,我國實行了新的《環境保護法》,新法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要解決軟的問題。環保部把落實新《環境保護法》、推動形成守法新常態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基本上每兩個月開一次專題會,討論這兩個月全國執行情況怎麼樣、有什麼問題、需要在什麼細節上進行推動。我們按月調度,每個月把全國執法情況向社會公布。 我們主要做了幾個方面的工作,取得的成效還是很明顯的。一是落實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責任。《環境保護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這是法律規定的。怎麼落實這個責任?這是我們做的第一件事情,這裡面包括對環境出問題的、不好的公開約談。我們去年對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公開約談,效果還是很明顯。我們不僅環保部約談,也要求省級環保部門約談,還跟其它部門一起約談,比如最近我們和林業局一起就自然保護區問題對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進行了聯合約談。還包括對地方進行督查。我們對33個市(區)開展了環保綜合督查,同時督促各省(區、市)環保部門對30%以上的地市人民政府開展督查,我們希望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對全國所有地市進行一次督查,就是要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我這裡面有一個統計數字,各地去年共對163個市開展了綜合督查,對31個市進行了約談,對20個市縣實施了區域限批,對176個問題進行了掛牌督辦。這些措施有力地推動了地方政府落實責任,推動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二是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環保法要長牙,必須要嚴格執行。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715件,罰款數額達5.69億元;實施查封扣押4191件、限產停產3106件。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9.7萬億份,罰款42.5億元,比2014年增長了34%。另外,環保部還把一些典型案例拿出來,總共公布了74個典型環境違法案例,拿這些案例來做警示,以案說法。這些工作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這是我們做的第二項工作。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聯動。環保部去年首次聯合公安部、最高檢對兩起汙染案件進行掛牌督辦,一個是化工廠填埋危險廢物,還有一個是汙水處理廠弄虛作假。到去年年底有多少環保的刑事案件呢?全國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是2079件,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1685件。大家可以看到執法的力度確實在增強。四是開展環保大檢查。2005年,全國共檢查企業177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企業19.1萬家,責令關停取締2萬家、停產3.4萬家,限期改正8.9萬家。這是我們去年執法的一個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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