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11日公布對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的督察反饋意見。
反饋意見稱,五礦集團存在重擴張、輕環保問題。五礦集團為進入稀土領域,明知贛縣紅金公司產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購;放任贛縣紅金、定南大華等企業未批先建,在汙染治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多次向其下達超過環評批覆產能的生產任務指標。
五礦集團下屬魯中礦業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採用崩落法採礦,導致礦區出現11公頃的塌陷地塊,也未開展土地復墾工作。還有一些下屬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2015年以來,僅遼寧、江蘇、湖南等11個省(區)生態環境部門就對五礦集團下屬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罰120餘次。中冶陝壓重工設備公司、湖南有色集團公司、衡陽水口山金信鉛業公司等企業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監管。
督察還發現,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上報的總量減排數據僅作簡單審核,對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關注不多。中冶公司對所屬葫蘆島鋅業公司從控股轉為參股後,就將該公司排放的約8508噸二氧化硫,當做集團公司的減排量,佔2016—2018年全集團二氧化硫總減排量的95%,整個集團二氧化硫減排淪為數字遊戲。
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環境問題整改跟蹤督辦不力,如郴州鑽石鎢公司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異味擾民問題突出,大量危險廢物長期露天堆放。當地多次責令整改,但始終沒有解決。集團公司在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下就向郴州市政府反饋已完成整改任務。對下屬企業環保考核問責也多流於形式,長期以來環保工作僅佔業績考核權重的2.5%,2019年甚至規定除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外,環境問題最多只能扣2分。不僅五礦集團對直管企業考核不力,直管企業對下屬企業的考核同樣流於形式。如,2017年五礦有色多家下屬企業被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點名通報,2018年湖南有色化學需氧量超總量排放,南昌硬質合金公司環保問題一直未整改,但在考核中均沒有體現;魯中礦業內部業績考核不僅不考核環保,反而對礦山超採行為給予獎勵。
集團內部環保投入機制不健全,就連有些被列入五礦集團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項目也難以獲得資金支持。如,水口山公司多次向湖南有色申請環保治理資金,衡東氟化學公司向湖南有色申請1700萬元用於環保治理,均未獲得批准;瑤崗仙公司生態修復工程獲得國家100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但因企業配套資金長期不能到位,導致財政資金被收回,生態修復項目長期無法實施。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五礦集團雖然編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經集團公司領導班子研究,也未印發實施。2016年中央對江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收到群眾關於五礦稀土旗下的紅金稀土異味擾民問題舉報5起,但該企業僅對1個萃取車間進行整治,其餘3個車間廢氣擾民問題至今沒有解決。2018年6月該企業列入搬遷計劃後,乾脆徹底擱置廢氣治理改造工作,僅在萃取槽設置水封以應付督察檢查。
根據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五礦銅業熔煉分廠低空排放汙染和廢渣積存問題應當整改到位。2018年8月28日,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回頭看」督察前夕,五礦銅業不在整改問題上想辦法,而是強調要做好迎檢過關預案,爭取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兜底」。營口中板公司球團豎爐和132平方米燒結機煙氣超標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為騙取榮譽稱號,該企業隱瞞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26次的事實,虛假填報申報材料,製造大氣汙染物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的假象,並於2019年7月被國家有關部門納入「綠色工廠公示名單」。
部分下屬企業管理粗放,水口山集團下屬金信鉛業公司廠區環境混亂,含鉛煙塵不能完全收集,除鉈設施管道跑冒滴漏嚴重,反射爐等工序產生的廢渣隨意露天傾倒。五礦稀土下屬的定南大華公司偷排化學需氧量超標10餘倍的工業廢水,被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暗查發現,此次督察進駐期間仍在偷排廢水。現場監測發現,雨水溝廢水pH值為10.86,化學需氧量濃度96毫克/升,超過排放標準0.37倍。南昌硬質合金公司私設偷排口,偷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396毫克/升,氧化鎢車間長期直排含氨尾氣,導致周邊大氣氨濃度超標明顯。
部分下屬企業環境風險突出,株冶集團約2萬噸搬遷遺留廢渣、五礦銅業1.2萬噸廢渣、閃星銻業6000餘噸砷鹼渣、水口山公司5000餘噸含重金屬危險廢物、中冶瑞木公司1000餘噸鎳鐵渣等,均未得到及時處置,存在環境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