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百家號·食品視界 作者:秋豐
食品等行業的檢驗檢測報告造假行為,嚴重損害了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利益。而對於數量繁多的檢驗檢測報告,廣大企業和消費者不知真假,也很難查證。
為了改變這一現狀,保障檢測報告的真實性,便於公眾查詢和監督檢驗檢測工作,充分發揮檢驗檢測報告的作用,從2019年5月20日開始,市場監管總局向社會提供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有效性網上查詢服務,以此可快速查出某份檢驗檢測報告的真偽。
檢驗檢測是判定食品等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的重要手段,具有專業性、科學性的特點,絕對不能馬虎,更不能造假!但多年以來,檢驗檢測報告造假現象一直存在於多個行業,產生了多種不良後果,既對同行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侵害了合法企業利益,更是直接危害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在檢驗檢測報告造假人員之中,既有專業檢測機構的工作人員,也有企業質檢部門的檢驗人員。
我國對檢驗檢測領域的造假行為採取了多種打擊措施,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檢驗人員,將被終身禁止從事食品檢驗工作。
從今年5月20日起,公眾通過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詢檢驗檢測報告真假的方法很簡單,具體步驟如下: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移到「服務」欄目——進入「我要查」欄目——找到「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板塊——找到下方的「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查詢」字條,並點擊——輸入檢驗檢測報告編號,即可查到出具該檢驗報告的時間及對應的檢驗檢測機構信息,進而可判斷相關檢驗檢測報告的真偽。
目前,該檢測報告查詢系統支持查詢2016年以來全部有效檢驗檢測報告的編號,以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信息。
為了加強檢測市場管理,我國出臺了《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了重點檢查內容:1.針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檢查以下違法行為:一是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二是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範圍,開展檢驗檢測活動;三是未經檢驗檢測或者以篡改數據、結果等方式,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等違法違規行為。2.針對認可的實驗室和檢驗機構。重點檢查以下不規範行為:一是超出認可證書規定的檢測、校準、檢驗能力範圍,開展檢測、校準和檢驗活動;二是不能夠持續保持認可能力範圍內的設備和人員能力,影響檢測、校準和檢驗結果的有效性。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事關國民健康、民族強盛、國家形象、農民增收和社會穩定等國計民生大計,歷來受到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是一部專門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質量而制定的特殊法律,該法明確了檢驗檢測工作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並提出了多項要求。
檢驗是對檢驗項目進行量測、檢查、試驗等,並將結果與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所檢驗的項目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檢驗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
食品檢驗是對食品質量項目所進行的檢驗活動,包括對食品的外包裝、內包裝、標誌、商品外觀的特性、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生物毒素、重金屬、農藥、獸藥以及其它一些指標進行的檢驗。食品檢驗應根據相關標準進行。
食品生產企業應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合格的原料和半成品才可使用,合格的成品才可以出廠銷售。
在食品檢測活動中,如果有弄虛作假行為,參與造假的檢測機構和檢驗人員將受到處罰,食品安全法對此也作了具體規定,相關內容如下——
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沒收所收取的檢驗費用,並處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檢驗費用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依法對食品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開除處分。
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終身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
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