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冷絲欄目|絲說教育改革
最近,部分省市宣布暫緩啟動新高考改革,等待一些難題得到徹底解決後再予以實施。其中,很多人不理解高考選考的等級賦分是怎麼回事,我這裡給大家通俗地解釋一下主要內涵。
教育部新一輪高考改革方案要求,考生高考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個必考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的考生自主選擇的3個選考科目成績組成,即「3+X」模式,3個選考科目即「X」,這3科成績以等級賦分方式呈現。
各省市在教育部規定的框架下,可以自行確定本省市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方案。
正因為如此,學業水平考試等級賦分是新一輪高考改革中的關鍵環節,等級賦分關係到如何將考生的原始分數轉換為高校招生過程中使用的錄取分數,不同的賦分辦法,考生的分數和位次都會有所不同。
因此,新一輪高考改革中的等級賦分備受學生、家長們和學校的關注。
教育部在《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的實施意見》中這麼具體地規定,學業水平考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的成績以等級呈現。一般分為5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佔比重15%,B等級30%,C等級30% ,D、E等級共25% 。
按照教育部文件上述精神,首批試點省市是浙江和上海,第二批試點省市為天津、山東和海南均採用了各自的等級賦分方式。
就已經實行了的等級賦分情況來看,可以分為3個類型:以浙江、上海、天津為代表的等級賦分方案,以海南為代表的標準分方案,以山東為代表的等比例轉換賦分方案。這3種類型的方案均具有不同的優勢,也都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考慮的問題。其中,以浙江為首的方案和山東方案較為接近,海南方案與眾不同。
浙江賦分方案和山東賦分方案,其總分合成方式均為——考生總成績由必考原始分數和選考等級分數合成。必考原始分數為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之和。選考等級分數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採取等級賦分後的成績之和。
我們來看看浙江和山東的等級賦分具體辦法:
浙江和山東的等級賦分方案有一些差異,浙江為等級賦分方案,轉換後的分數分布在21個等級點上,起點分數為40分。山東為等比例賦分方案,轉換後的分數分布在8個分數區間,在每個分數分布區間對考生分數進行線性轉換,起點分數為21分。
兩種賦分方案均解決了不同選考科目分數的可比性問題,均兼顧了科學性和公平性的設計原則,具有可操作性,方案簡單,易於為公眾理解。此外,兩種賦分方案均可與保障措施——科目引導機制、最低保障機制配套使用,有利於解決部分考生盲目選科、部分高校專業選考條件設置不合理等問題。
浙江賦分方案和山東等比例方案是兩種較有代表性的賦分方案,很有可能會成為大多數省市的方案。當然,各省市在具體改革時需要結合本省生源數量、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因素,同時要考慮到對基礎教育教學、高校專業設計等方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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