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耕野
編輯:藍逸飛
導語:任何物品在出廠之前都會進行檢測,只有合格了才會允許出售,尤其是一些較為危險的物品。電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幫助,為了更加方便生活更是被發明的電池。在使用電池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正確的操作或者電池有問題,就有可能會引發事故。李先生在專賣店租了一塊鋰電池,使用的時候卻發生了意外,房子被燒毀了,他也被燒傷了,回憶起這一次的經歷他更是感到後怕。
租用電池充電,卻突然爆炸
李先生的工作是送外賣,身邊的朋友介紹電動車如果使用鋰電池更方便,最重要的是續航能力強。於是他就在一家電瓶車的專賣店花了400塊錢租了一塊。第2天用鋰電池為自己的電車充電,剛回到自己的臥室躺在床上休息,發現電瓶車那裡一直在冒煙。意識到危險的他趕緊從床上跳了起來從窗戶中爬了出去。當他一隻腳剛剛邁出去,就聽到砰的一聲,他的腳被燒傷了,整個人也差點兒摔了下去。
腿部受傷嚴重
隨著這聲爆炸現場馬上燒起來了,僅僅在幾秒鐘的時間,他的一隻腿部腳踝部位就造成了嚴重的受傷,皮膚處於全部脫落的狀態,他也趕緊趕去了醫院。向記者請求幫助時,他的傷口還沒有完全被治癒,目前為止給他造成了7萬多元的損失。
商家推卸責任
李先生覺得這次意外應該由店家承擔全部的責任,在他去租電池的時候就有明確自己需要一塊全新的電池。不過他事後回憶起來,這個電池沒有外包裝,更沒有合格證。那麼導致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麼?電池的質量有沒有問題呢?記者也陪同李先生來到了他當初租電池的店面,而商家卻表示是因為李先生的操作不規範。因為李先生將電池拎到了房間內充電。
對於店家的說辭,李先生並不認同。他認為自己在租電池的時候沒有任何一個人向他說明注意事項。商家卻表示因為他是租不是買,所以就省去了給李先生提供合同的步驟。之後商家拿出了同批次的鋰電池,電池上有完整的注意事項說明。
商家表示李先生的那塊電池的合格證丟掉了,但是當記者聯繫廠商,對方卻表示有可能是出廠的時候忘記給了。
李先生決定走司法程序
經過消防部門對這次事故展開調查,確定是因鋰電池故障所引起的,雙方進行了調解。不過李先生要求7.5萬元的賠償,對方卻只願意賠償5萬,沒能達到一致,最終李先生決定走司法途徑維權。
廠商和商家都有很大責任,作為廠商出廠前應該做好檢測,而作為商家進貨時應該檢查是否所有產品都是合格的。
免責聲明:文章內容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號聯繫,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文章只提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